议案的特点包括什么
议案的特点包括什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讲吧,希望大家喜欢。
一、议案的特点
1、行文关系的确定性。议案的提出者和受理者都是由法律条文明确定规定的;其它的组织或个人都无权提出或受理议案;
2、行文内容的单项性。议案的内容是专项的,即一事一案,在一件议案内,不得夹带其它事项;
3、办理程序的法定性。议案的提出、审议和通过都有法定的程序。议案在没有审议通过之前,即使有极强的可行性,也不产生任何效力;只有经过审议通过,形成决定,才能转化为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有关方面才能据以执行。
二、议案的类型
议案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由国家机关提出的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另一类是由提案人(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请列入大会议程议案。
(1)由国家机关提出的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一般是立法议案,它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度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提请审议某项法规、条约或修改某项法规的议案。这类提请审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如国务院1992年11月2日向七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28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决定我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也门共和国领事条约》、《联事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议案》等。这类议案的结束语一般为:"国务院同意《××××条约》。现提请审议并请作出批准的决定。"
议案的特点与作用
什么是议案
议案是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行使国家权利的重要手段。
议案的特点
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限期审议表决或提出处理意见。
行文的定向性
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单位行文,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议案的作用
1 、发扬民主作风。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大代表就人民关心和事业发展提出有关议案,正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而又具体的形式,也有利于党和国家及时地听到人民呼声和了解人民心理,使自己的工作更好地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 2 、弥补会议不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其常委会,每一次会议的召开都是经过周密筹划的,但因调查或信息局限等原因,又难免有其一定的不周之处。而来自广大与会者的“议案”则恰恰能够从某一方面弥补会议的这一不周之处,使会议内容更充实,效果更圆满。
议案的特点
大家知道议案的特点是什么吗?下面请看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议案的特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议案的特点
(一)议案的专用性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使用议案文种提出议案的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政府部门无权使用议案文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代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代会提出属于本级人代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据此,可以看出,议案只能由具备议案提出权的机关和人民代表提出,而属于机关提出的这部分议案,则包括人大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以及政府机关,而以政府机关的使用最为多见,其他机关或部门不能使用。从这一点说,议案文种在制作主体上具有明显的特定性。二是议案只供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受理和审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议案的写法及特点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议案的写法及特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议案特点
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限期审议表决或提出处理意见。
行文的定向性
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单位行文,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适合提交人大议案审议的事项, 必须是重要事项, 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而且议案中提出的方案 办法措施, 也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才有可能获得通过。
格式写法
格式
“议案”一般由公文常规的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标题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草案="草案" 的议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文种”即“提案”。
什么是议案以及议案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议案以及议案有哪些特点?详细内容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议案
议案一般是全国人大议案的简称,是指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的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根据提出人的不同,全国人大的议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机关提出的议案,一类是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从实际情况来看,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议案绝大多数是由有关机关(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出的。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案、预算案和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议案等,是由国务院提出,不能由代表提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议案的来源之一,是全国人大议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由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二是必须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是必须是要求列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具体来讲,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以下一些事项提出议案:
(1)要求制定、修改、解释法律;
(2)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
(3)有关监督工作;
(4)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
特点如下:
1、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