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Went奖学金获得者申请德国签证须知

        inwent 奖学金获得者申请签证请提供下列资料 :
  1) 有效护照
  2) 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四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片,申请表上各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3) inwent 奖学金证明信
  4) 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三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驻北京德国大使馆接受所有能提供此类险种的保险公司的证明。申请短期签证无
需出具医疗保险证明。
  5) 要求以挂号形式将护照寄回的申请人,请在申请签证时提供一个贴好10元人民币邮票的信封,写清收信人邮编、地址及收信人的姓名;委托他人代取护照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书及签证申请人的收据领取护照。
  所有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 本使馆和德国主管机构均可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只有在签证申请人在德国未来居住地的主管外国人局作出肯定的答复后,使馆方可颁发签证。
  持因私普通护照者须本人按预约时间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申请签证须先预约,预约时须提供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并索取自己的预约号码。属于德国驻北京大使馆辖区的签证申请人只能通过电话010 65321925
预约。预约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11:45;下午13:15-16:30
  周五: 上午8:00-11:45;下午12:30-13:45
  德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a) 办理签证时间 (只受理有预约者):周一至周四13:30-16:30
  b) 领取护照时间 :周一至周四15:00—16:15,周五12:30-13:30
  c) 咨询电话 : 010 85329100 (周一至周四 13:00-16:30,周五13:00-15:00),010 85329300(24小时中文语音电话)
  注意: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及签证申请表和须知均为免费。
德国驻华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当前工作、居住在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200041,
  电话:(021)62171520,传真:(021)62180004
  2)当前工作、居住在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
  电话:(020)83306533,传真:(020)83317033
  3)当前工作、居住在香港和澳门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楼(united centre, 21st floor; 95queensway-central,hongkong)
  电话:(00852)21058777传真:(00852)21058788
  4)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5)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不签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