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德国信息通讯技术(IT)专家工作签证须知

        申请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工作的it专家请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
  2.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四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片,申请表上各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3.主管劳动局的工作许可保证书(根据外国it专家工作许可条例)
  4.要求以挂号形式将护照寄回的申请人,请在申请签证时提供一个贴好10元人民币邮票的信封,写清收信人邮编、地址及收信人的姓名;委托他人代取护照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书及签证申请人的收据领取护照。
同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
  2.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四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片,申请表上各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3.家属在德国有足够住房的证明
  4.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三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驻北京德国大使馆接受所有能提供此类险种的保险公司的证明
  5.附有德文或英文译文并经过公证及双认证的结婚证(配偶)或出生证(子女)
  6.如配偶和子女不与it专家同时申请,须递交it专家的护照复印件及有效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7.要求以挂号形式将护照寄回的申请人,请在申请签证时提供一个贴好10元人民币邮票的信封,写清收信人邮编、地址及收信人的姓名;委托他人代取护照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签证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书及签证申请人的收据领取护照。
  所有材料须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本使馆和德国主管机构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持因私普通护照者须本人按预约时间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申请签证须先预约,预约时须提供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并索取自己的预约号码。属于德国驻北京大使馆辖区的签证申请人只能通过电话01065321925预约。预约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45;下午13:15-16:30
  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2:30-13:45
  德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a)办理签证时间(只受理有预约者):周一至周四13:30-16:30
  b)领取护照时间:周一至周四15:00—16:15,周五12:30-13:30
  c)咨询电话:100(周一至周四13:00-16:30,周五13:00-15:00),
01085329300(24小时中文语音电话)
签证费
  签证费为30欧元,以人民币支付。
  注意: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和申请签证须知均免费。
德国驻外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当前工作、居住在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200041
  电话:(021)62171520,传真:(021)6218000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入口:北侧
  邮编:100600
  预约电话:0086(10)65321925
  传真:0086(10)65323557
  电话:0086(10)85329000(不是预约电话)
  网址:
  电子邮件:
  法律领事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2)当前工作、居住在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
  电话:(020)83306533,传真:(020)83317033
  3)当前工作、居住在香港和澳门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楼(unitedcentre,21stfloor;95queenswaycentral,hongkong)
  电话:(00852)21058777传真:(00852)21058788
  4)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5)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不签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