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马佐夫兄弟们》读书笔记
全书总体上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背景人物关系介绍,第二部分是弑父案的发生和审判,第三部分是尾声。在我看来三个部分侧重点各有不同,串联起来层次分明但浑然一体。首先在第一部分,作者花费了很多笔墨来描写书中主角的宗教观。无神论的代表是伊万,他认为神是完全不存在的。早年还撰写过名为《宗教大法官》的文章来批判宗教。暗中指出宗教领袖的存在只不过是人们心中需要有一个权威罢了。今天备受推崇明天就有可能受到唾弃。中间过渡的有费多尔卡拉马佐夫,卡拉马佐夫兄弟们的父亲。一个赌鬼,嫖客,骗子,流氓,各种各样的负面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都不为过。他说他不相信神的存在,不相信会有审判。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奇怪地爆发出种种突如其来的情感和突如起来的思想。在接下来是德里特里卡拉马佐夫,算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基督徒。从现实需要的角度来看待神,认为因为人们需要神,所以神存在。基督徒代表的这边有阿廖沙卡拉马佐夫,自小就进了修道院。他熟读经文,但是并没有在经受过考验。在未完成的第二部中他确实没有经受住考验,过上了之前和父亲一样荒淫无度的生活,但是最后又回归了修道院。虔诚基督徒的代表是佐西马长老,书中并没有提及他年轻时候的故事。他可以洞察人心,可以看到德里特里将要做出不可饶恕的行为,也可以看出阿廖沙面对试探会跌倒。他爱人如己,拖着老病的身体为人们祷告祝福。一个几乎完全活在主内的人物生前活在人们的敬仰之中,死后却因为尸体发愁,被人们怀疑。这完全印证了伊万的话。
余华《兄弟》读书笔记精选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读书笔记之《兄弟》
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的兄弟,我的篮球》读书笔记
我怀着好奇的心读完了勒布朗·詹姆斯的第一篇自传《我的兄弟,我的篮球》。也许是因为对我的感触太大,我放下手中的事情提笔记录下我内心的感受。起初我不是很喜欢勒布朗,因为他和我的球风大为不同。我喜欢的是艾弗森,他桀骜不训他天生奇才,他是真正的脚踝终结者。勒布朗在我的印象里则是野蛮,粗鲁的代名词,每次进攻以及防守都是靠蛮力的。但这却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在nba肌肉远比技巧更实用!
勒布朗出生在一个名叫阿克隆的小城里,这是一个在美国地图上未曾标注的小城。年少的勒布朗用小孩般的方式向自己发誓,"有朝一日,我会让阿克隆出现在地图上"。这句誓言也许全世界除了勒布朗之外没有人会在乎,但这却成为了勒布朗日后前行的动力。
勒布朗和他同在阿克隆的伙伴锡安,小德鲁,威利组成了一支名叫"流星'的篮球队去参加全国十二岁以下的业余联赛。初次乘坐飞机的勒布朗被吓得魂不付体,号浩大哭起来。
四个人经过几年的赛事磨练逐渐变的情同手足,外界媒体称之为:神奇四侠"美中不足的是一支球队由五明球员组成,显然不是四名,但后的罗密殴的加入补足了这一点"神奇四加一"也由此诞生。
在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三次获得洲冠军,扫遍全美的时候,和很多名人一样,勒布朗便遭到了来自许多人的挑衅,以及后来的"悍马"事件和"球衣"事件都给他带来了些负面影响。不过还好勒布朗很快就走出了低谷,重新找会了比赛感觉。在接下来和西切斯特的比赛中,他无所不能拿下了全场最高的52分,这也和西切斯特全队的得分一样,他几乎凭借的一己之力便战胜了拥有阿里扎的西切斯特!
《兄弟情仇》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品,作者叫牧铃,首先来了解一下作者,他少年时跟随父母再向东牧场生活了3年,由此结下了挥之不去的牧场情节。以后作为“知青”,他又在湘东上山下乡11进山伐木烧炭,与山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面对进城工作的机会,他放弃了城市,重新回到乡镇,当了一名供销社营业员。在那里,他可以经常接触山民,倾听有关大山与动物的种种传奇故事。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