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写作要求

时间:2025-04-04

2020请示的结构、写作要求及范文

  请示的写法及结构,在行政公文中应该说是比较规范的。

  一、结构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结构完整规范。

  (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如前面提到的《关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写标题要注意,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原由中也不要重复出现“申请”、“请求”之类词语。

  (二)正文。请示的正文都要包括原由、事项和结语3部分。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才能顺理成章。原由很重要,关系到事项是否成立,是否可行,当然关系到上级机关审批请示的态度。因此,原由常常十分完备,依据、情况、意义、作用等都要写上。

  2.事项。包括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如果请示的事项内容比较复杂,要分清主次,一条一条地写出来,条理要清楚,重点要突出。

  注意:事项简单的,往往和结语合为一句话。如《关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最后一句话:“现申请把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请审批。”

  请示事项应该避免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和把原由、事项混在一起的情况。否则,不得要领,不知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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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的写作要求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一、请示的概念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请示属于上行公文,其应用范围也比较广泛。

  二、请示的特点

  1 、针对性。只有本机关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才可以用 “ 请示 ” 行文。请示上级机关给予指示、决断或答复、批准。所以请示的行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 、呈批性。请示是有针对性的上行文,上级机关对呈报的请示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给予明确的 “ 批复 ” 回文。

  3 、单一性。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即使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4 、时效性。请示是针对本单位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求得上级机关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够及时发出,就会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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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写作的禁忌

  请示写作存在一些禁忌你可能不知道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请示写作的禁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弊端:请示不当,发文者的工作能力遭到质疑。

  措施:行文要慎重,目的要明确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总体上讲,请示的写作目的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在开展某项工作或办理某项事情时,知道该怎么做,也有权去做,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本级机关无力办理或解决,需要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

  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有了自己的初步打算和方案,本单位也有能力去解决问题,但缺少的是权力,万事俱备,只欠“授权”,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

  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发文者在具体执行上级的某些方针、政策、任务时对其中政策界限、指示精神等不甚清楚,领会不透,或有不同的理解,或缺少先例,或事关重大,或需要作变通处理,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请示的写作就是要向上级要点什么,“求助性请示”要的是帮助,它可以是钱、是物,也可是人、是技术;“审批性请示”要的是权限,是批准;而“政策性请示”要的是政策,是明确的意见和答复。行文者只有明确了自己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请示的写作才会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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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写作的五项注意

  请示可分为解决某种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的请示。那么请示写作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请示写作的五项注意,供大家参考。

  1请示应做到一文一事。

  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请求事项,而不能有多个请求事项。这是因为,多个请求事项会给上级机关的批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乏针对性和单一性,导致请求的事项不突出、不明确,不利于所请求事项的及时解决。另外,若请示多个跨部门、跨领域问题,也给上级机关指示和批准带来了公文处理上的难度,影响办事效率。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叫多头请示,多头请示会使受文的多个上级机关不便于批复,或者说无法批复。尤其会造成批复的结果不尽一致,容易把问题做成“夹生饭”,从而延误了问题的解决。一般情况下,请示不宜向上级机关的领导者个人行文。

  3请示的事项应当力求明确、简洁。

  请求上级对什么问题作出指示、要求批准什么事项,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拖泥带水,不知所云。否则,上级机关很难做出指示或批准。

  4不能越级请示。

  不允许越级请示。这是由各级机关的职责路线和职能所决定的。

  5请示不能同时抄报下级机关。

  请示虽然是正式公文,但不能抄报下属机关。这是由请示的性质所决定的。请示属于上行文,在尚未得到上级机关指示或批准前,不宜将尚无定论的事项告知下级机关。假设已经告知了下级机关,而又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或批准,就会在下级机关造成思想上或政策上的混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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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

  请示写作是有诸多禁忌和技巧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请示写作的禁忌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请示写作的禁忌

  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请示的写作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够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都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矛盾上交。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

  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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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

  要写好请示,要了解并力避某些禁忌,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

  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请示的写作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够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都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矛盾上交。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

  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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