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条例

时间:2025-04-04

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条例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下文是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条例,欢迎阅读!

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条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是全省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制定全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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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条例相关信息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那么对于新出台的公务员条例,你们了解了吗?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查阅!

  公务员选拔条件

  1.基本要求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体检要求

  (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3)心率每分钟50- 60次或100-110次;(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 、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 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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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国务院工作部门取消新录用人员的资格,须报国务院人事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的规定吧!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全文完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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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务员处分条例

  公务员处分救济制度,是指对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受到惩戒处分的公务员,给予权利救济的原则、方式、程序的总和。下文是甘肃公务员处分条例,欢迎阅读!

甘肃公务员处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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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公务员管理条例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了关于公务员的管理条例。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务员的管理条例全文,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学习国家公务员条例(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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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务员处分条例最新版条例

  公务员位高权重,然而,公务员的处分有哪些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提供的相关实施细则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95 号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20xx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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