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教案
2020-02-204、郑庄公的做法也有迫不得已的因素
宗法制度下的继承原则:
“立嫡以长为以贤
立子以贵不以长”
强调正室正统,所以历史上每个朝代新君即位之日,也大都是许多竞争者被杀之时。郑庄公此人由于某些被动的原因,隐忍以久,既可说其心计高,也可说比别的国君高明一点。
5、“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闵公元年,仲孙子湫论庆父日:“难不已,将自毙,君其待之。”
定公六年,公叔文子谏卫侯曰:“天将多阳虎之罪以毙之,君姑待之,若何?”
《韩非子•说林》下:有与悍者邻,欲卖宅避之,人曰:“是其贯将满矣,子姑待之”。
“待”之时义大矣哉。“待”者,待恶贯之满盈时机之成熟也,故本节下文云:“公闻其期,曰‘可矣’”。
《北齐书•陆法和传》法和曰:“凡人取果,宜待熟时,不撩自落,檀越但待侯景熟。”
6、“不义不暱,厚将崩。”
杜注:不义于君,不亲于兄,非众所附,虽厚必崩。 不暱谓众不亲附叔段,非谓叔段不亲于兄,其语紧承“厚众”而驳之,遥应“多行不义”而早之,言不义则不得众矣。
资料卡片:
1、《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这一段是《左传》引《春秋》原文后加以的评价。《书》,这里指《春秋》。不弟,不象一个当弟弟的。弟兄二人就象两个国君一样,所以用了一个“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是批评他放弃了教育弟弟的责任,灭掉共叔段是庄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要达到的目标,这种阴险的做法一般的人叫做"郑志"。不说"出奔",含有责难庄公的意思。
2、下面分析一下本文的人物形象:
郑庄公阴险毒辣,杀段是他的夙愿。大臣祭仲、子封等人,都不知道他的阴谋,十分焦急地劝他赶快行动。可见他的确很阴险,而且隐藏内心活动十分成功。“姜氏欲之,焉辟害?”,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再到“无庸,将自及。”,“不义不日匿,厚将崩。”,最后到“可矣。”语义由浅到深,由轻到重。前面几句,是量变,最后的“可矣”是质变。庄公的老谋深算,从这里看得十分清楚。可以这样说:共叔段的野心,完全是庄公有意造成的,这样庄公才有可能找到借口灭段。《左传》中所说的“郑志”就是说的庄公的隐藏内心活动,不露声色。庄公对亲生母亲姜氏丝毫不讲情面,一直到将她放逐在外。最后的“既而悔之”以及“隧而相见”那种乐呵呵的戏剧性场面,到底是人性尚未彻底泯灭呢?还是以此表孝道来迷惑人民、笼络人心呢?或者是《左传》的作者有意不指明,让读者自己去独立思考呢?很难说得清楚。
作者用冷峻的"春秋笔法",表面看来不置褒贬,实际上却从字里行间十分成功地刻划出庄公的伪善和阴险,也曲折地反映出他的矛盾心理。刻划了姜氏的自私、刁钻、古怪的残缺、扭曲的性格,她对亲生的两个儿子,一个厌恶、一个却偏爱纵容得不得了,她不是一个好妻子,更不是一个好母亲。文中也十分成功地刻划了共叔段的狂妄、贪婪和愚蠢。(历史上的共叔段可能是一个很不错的政治家,这从《诗经》的描写中可以看出来。《诗经•郑风》中的《叔于田》和《大叔于田》都把段作为正面人物来歌颂。)另外,本文还巧妙地刻划了颍考叔的机智和聪明。3、《谷梁传•隐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