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上下学的长效管理,抓紧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路面语言的设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无牌无证水陆交通工具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实效地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出反应,及时上报信息,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完小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完小校担任,副总指挥由完小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专干担任,组员由各行管人员,班主任教师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联络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
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救援行动组:及时引导学生、教职工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联系医疗机构,协同医疗人员参与抢救、运送伤员。
疏散引导组:负责联络公安、交通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安全防护组:清点、看护疏散物资;清点、登记、保管涉险人员物品。事故调查组: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作出调查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3、职责区分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学校等教育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信息报送机制紧急电话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1)学校(幼儿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2、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及时做好四级预警系统的资料采集和输机工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3、应急救援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兴政传发〔2〕13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汇报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情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人大主席杨文高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副镇长刘新华、吴健、顾强、姜素梅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相关职能及抢险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由专家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顾强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传橱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园区教育局在我校开展交通安全活动的工作,配合我校省示范初中创建活动,将我校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纳入生命教育系列活动,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计划如下: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与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各班主任。
三、活动计划
1.学期初完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拟下设宣传教育组、管理检查组等机构,领导并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组织干部教师召开安全会议,部署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学初宣传发动,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新颁布的《交通法》及相关交通知识。
2.暑假里落实校内道路交通标设规划。在校内道路设置交通标识,使学生进入校园就能感受到交通安全的氛围。选择一个区域,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便于在此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3.强化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橱窗、红领巾广播、交警讲座和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交通安全影片并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__〕24号)要求,决定自20__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__年6月12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
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5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通行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协调运作机制,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工作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确保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立即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恶劣天气对道路安全通行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安区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部署区域内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防、处置以及预案启动,及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临时对策及处置方案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小组:
办公室:由魏治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亮、刘圣存、唐德生、陈远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处置协调等工作,联系电话:、。
1、应急处置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治安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运管所、执法大队、工程股等单位、股室配合,全面负责道路应急保通工作。
2、交通疏导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成山具体负责,主要执法大队、运管所以及辖区交通管理所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全面巡查、交通疏导等工作。
3、物资机械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祥如同志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工程股等单位配合,全面负责应急物资供给及机械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4、督查督导组: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具体负责,主要由综合股配合,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各单位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5、后勤保障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承继具体负责,主要由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股配合,全力保障人员、机械应急处置所需必须品。
6、信息报道组:由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伟具体负责,主要由局信息股、综合股配合,全面做好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工作。
在建工程: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姚杰具体负责,主要由质监站、工程股配合,全力督导、协调做好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局班子成员包保工作组:负责对所包保责任片区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所涉及应急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区域内道路安全通行工作。(局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同工程建设责任包保)
2、局办公室:负责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相关情况,及时下达区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信息报道、信访维稳及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人:陈远柱。
3、执法大队:加大冰雪天气县级公路巡查力度,重点对急弯、陡坡、桥涵、高边坡、临水临崖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巡查力度。责任人:赵亮。
4、公路所:加强公路应急物资(铁锹、防滑沙、工业盐、融雪剂等)和机械设备(铲雪车、装载机等)的储备、检修及抗雪保通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关键时刻开得动、拉得出、保得通。责任人:刘圣存
5、运管所及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协调、保障城乡公交、客运运营线路调整,及时、科学、合理调度公交、客运班线,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客运站场的检查等。各交通管理所加强冰雪天气道路巡查和水上渡口的安全检查,严打违法运输,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责任人:唐德生、各交管所长。
6、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制定预案,督促施工企业加大排查力度以及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存、调配工作,确保险情及时消除。同时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力量,落实值班人员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若遇险情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共同处置。责任人:顾仁志。
五、措施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天气情况,对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对道路运输安全存在影响,要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细化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五有”,即:
一是要有一次彻底的道路隐患大排查。执法大队、辖区交通管理所立即安全一次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做好安排处置。
二是要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及机械保障准备。公路所要对融雪剂、工业盐、黄沙、警示标志、标牌等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增购,及时联系对接相关工程机械,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三是要有迅速高效的处置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应急子预案,切实把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实做细,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无备。
四是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等工作,及时、迅速将应急情况通过网络、微信工作群、QQ等渠道上报信息报道组。信息报道组将各类数据和相关情况进行统计整合,经审核后统一口径上报相关部门,让上级部门充分了解交通系统应急最新动态。
五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值班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或工作实际情况,各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6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总务处]、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责任部门;总务处]、
4、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田庄镇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救,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县乡村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原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超过12小时。
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者群众可拨打110或拨打田庄派出所电话、张舍派出所电话、镇政府值班电话寻求帮助。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向镇卫生院求救。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各社区、村庄及党政办、镇应急管理办、道路交通管理站、卫生院等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管理站,由张建林任办公室主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严重程序、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在3—9人以内的;或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重特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主的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平台,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景德镇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市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政策咨询。
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各级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市气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
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总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市保险部门负责灾后勘察、赔偿工作。
市广电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市军区后勤部、武警支队后勤部负责紧急情况下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其办事机构,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7)与市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络。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县(市、区)级机构
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指挥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公安110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要建立交警中队、大队、支队三级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队、支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
各级公安机关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1小时内层报至省公安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公安局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市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级公安机关和市、县两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并要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2事故现场过往车辆在获悉信息后,应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同时,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3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在获悉信息后,要迅速报告122交通指挥中心或110指挥中心。
3.1.1.4110、122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要核实事故信息的准确性,查明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救助要求等简要情况。并根据获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险情及事故等级,立即向辖区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报告。
3.1.1.5110、122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的同时,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有人员伤亡的,要及时通知救护(120)或消防(119)等有关部门。
3.1.1.6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3.1.1.7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应认真核实事故性质等级,初步判定应启动的应急救援级别,并责令值班员立即将事故信息按照应启动的处置应急救援级别向市、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3.1.1.8市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处置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110值班员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3.1.1.9110值班员要随时与事故现场保持的联系,了解救援进展情况,每隔一小时将事故处置及救援信息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特殊异常信息要随到随报。同时,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制度,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分别作快报、补充报告和跟踪报告。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公安机关的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较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事故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当地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1.5应急结束
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分别由省、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省、市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重特大、较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市公安局会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汇报。
3.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市公安局负责;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市级和事故发生地主要新闻网站或者有关网站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各级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预备队由公安、武警、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必要时,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驻地军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级预备队由市公安局调集的市级公安人员、市武警支队调集的市卫生局调集的医务人员等组成。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门、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物资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市卫生部门负责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应急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各级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要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在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时,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的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电信、移动、联通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通事故应急通信网络应建立交警支队、大队、中队、事故现场四级通信网,通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实现话音、数据、图像的实时传输。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装备与之相适应的各类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通信手段,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县(市、区)公安部门以110指挥中心为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交警支队、大队以值班室为通信联络中心。
(3)县(市、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值班电话:110
(4)当发生施救时间较长、施救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时,当地政府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4.9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市级应急指挥部每二年组织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县级每年组织一次。每次实战演练要组织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部门、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本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严重延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进行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市应急指挥部每三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并视情作出相应的修订,报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介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化品发生危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张兰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侯世文(张兰镇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阴晓波(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各包片负责人
成员:燕玉芳(交通管理员)
王维东(安监站站长)
张观伟(水利水保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乡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兰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正茂担任,成员有燕玉芳、王维东。
2.2主要职责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负责道路安全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预警
3.1预警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工程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1)一级(红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二级(橙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三级(黄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4、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
因天气恶劣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有关部门发布一级预警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及时协调镇村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当上级接管指挥处置时,镇指挥部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Ⅱ级(橙色)响应: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时,镇指挥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时,镇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督促应急处置现场,必要时向市指挥部请示。
Ⅲ级响应:凡发生地和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有关应急办量支援时,可以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
信息报送与处理:
Ⅲ级响应启动后,指挥部要向镇政府上报处置信息,ⅡⅠ响应启动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镇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24小时可采用网络或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指挥部,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问题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个人民政府、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奖惩
要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2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xx]50号)精神和东营市教育局颁发的《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全校师生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抓手,以创建“星级平安校园”为主线,以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师生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促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实现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实现事故预防工作水平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双提高”。
2.增强对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强化学生乘车等出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和其他课程,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纳入教学计划,每月开设1课时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活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校园内设立2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3.根据校园实际情况,联合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的乱点、堵点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核算资金投入,向市教育局进行专题汇报,争取专项资金,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4.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三、行动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学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精心部署,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㈡全面实施阶段(6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年级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任务、量化标准、强化措施,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严加整治,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学校将及时召开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整体推进。
㈢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下旬)。各年级部要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查找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请各年级部于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学管处。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管处,具体负责行动的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㈡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年级部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深入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的新提升。
㈢严格督导检查。学校将量化督查标准,建立督查制度,每月对“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落实工作措施,整改问题,排查隐患,促进校园交通安全。
㈣严肃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对工作开展不得力,措施不落实,隐患查摆不到位,造成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4
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不发生较大火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冬季防火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市处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会主席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助理
成 员: 市处安全办主任
市处客运科科长
市处稽查支队队长
市处货运科科长
市处安技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处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王文忠。
四、主要任务
(一)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运管站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周密制定冬防工作方案。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隐患整改、大风天防火、重点部位管理等具体工作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防范网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详细掌握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全力整改隐患。要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要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冬防期间各运管站要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演练。
(四)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重点,对职工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地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的传播。
(五)深化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冬防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对火灾隐患要集中研究整治,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传达部署阶段。各运管站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冬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冬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冬防期间,各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同时要部署、组织、督促辖区各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货)运站(场)、客(货)运公司、汽车维修企业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报告阶段。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运管站要及时进行总结,市处将适时组织对全系统各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要认清当前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立足防范,加大投入,狠抓管理,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各运管站要成立冬防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冬防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突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
(二)落实责任,查改火灾隐患。各运管站站长是冬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工作,单位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上报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为全面准确掌握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单位于20xx年1月20日前上报冬防工作阶段性情况,冬防工作总结报告请于20xx年3月1日前报市处安全办。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黑埠中学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组长:吴成勇
副组长:
组员:
四、职责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10个工作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9.1--9.2)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9.3--9.8)。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9.9--9.10)。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7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同学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同学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同学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班级同学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同学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内周边安全隐患准时进行排查,发觉问题马上上报,准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肯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留意过往同学,避开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同学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削减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乐观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学在上下学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赶打闹,不要斜穿公路,避开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措施
1、快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马上拨打电话120,恳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恳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快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快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实行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抢救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同学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帮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8
为深刻汲取全区去年“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今年江油“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应急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到位,道路交通高、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路面交通秩序有效管控,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升,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压减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思想大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宣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反思警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梳理近三年较大事故情况,查摆事故原因,深入剖析每起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总结事故教训,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以去年我区“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江油市“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案例剖析、警示反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思想深入人心、贯彻于行。
(二)开展交通安全源头大治理行动
3.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__〕16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巡查”的“1+X+3”货运源头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检查和联合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装载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令、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启用计重设备,严格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严肃追究源头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依法处罚或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4.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督促道路运输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动态监管平台,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管;定期监督考核企业动态监管工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重要依据;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罚范围。
5.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互联网货运服务平台参与货运运营;探索“企保合作”运输安全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建设;探索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企业驻点督导制,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联合开展全区客货运企业全覆盖检查,严查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风险隐患;全面清查货运企业车辆违规挂靠“挂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对违规挂靠责令解除挂靠合同;对货运源头单位集中的区域实行限量出场(厂)管控措施,严格实施货物运输单据制,逐步实行货物运输电子单据制;共享行业基础数据和监管信息,整体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6.实行异地货运运营报备制。对异地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我区从事货物运输的,本区相关货运源头企业应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报备,并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报备或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我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异地营运的,遵守所在地相关安全监管规定。
7.加强涉校车辆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制式校车安全专项清查,加强制式校车内部安全监管,严查制式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包(租)车接送学生。
8.扎实开展农村面包车管理。全面摸排农村面包车分布、使用等情况,对新增的农村面包车,督促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对逾期未检未审的车辆和驾驶人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逾期未检未审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面包车安全行驶。
9.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加快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加大已注销未解体报废变型拖拉机去向跟踪和监督报废力度,查处变型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已达到报废年限、已公告注销仍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变型拖拉机区域禁行管理,确保按进度完成清零任务。
10.深化电动车辆源头整治。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每月开展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整治。
(三)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整治行动
11.全覆盖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区级部门要统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全覆盖排查,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道路隐患,报区道安办,由区道安办统一转送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核查甄别,核查甄别结果反馈给区道安办,属于道路隐患的,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措施、临时安全处置措施等予以整治;不属于道路隐患的其他道路风险问题,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日常管养措施、管理措施等消除风险问题。
12.实行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严格执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清单制”要求,按照“排查—报告—挂牌—整治—验收—销号”的程序实行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全面及时彻底整治。
13.持续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全覆盖“路长制”,落实公路养护职责,督促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按进度推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推动国省道路按规范增设必要的中央隔离带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等问题。
14.扎实开展在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和掌握未验收已通车的道路情况,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整治。对已完工未验收的新建道路,交通运输、住建等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迅速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红绿灯、减速带、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工程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迅速予以开通;对未完工、未验收合格的新建道路,一律实行交通管制予以封闭,禁止社会车辆通行;边建边施工的原路提升改造、大中修等工程,要完善交通管制措施和设施,确保施工和通行安全。
(四)开展路面交通秩序大管控行动
15.优化路面管控工作机制。实行“三重三见”“交巡融合”“交所合一”勤务机制,探索建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警长制,提升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和管控效能;加强重点货运通道管控,对全区货运车辆日均流量较大的道路科学进行交通组织规划,严格实施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在国省干线和危险复杂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控车辆超速。
16.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量。公安部门警力要最大限度下沉路面,确保“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查处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超限检测站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流动执法,确保重点客货运输车辆管控查处到位;农村“两站两员”等五支力量,要在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全员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纠正,确保农村道路不脱管失控。
17.严查路面重点交通违法。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货车“百吨王”查处、运渣车、商砼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农村“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等工作。
18.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各类公路客流集散地、客运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线路及景点等周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法经营及各类客运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9.探索实行重点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探索建立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及重点车辆路面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机制。
20.强化道路交通违法缉查布控。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安州区出入卡口系统“防控圈”,将跨区域运行“两客一危一货”纳入重点管控;加强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和执法站协同联动,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查处。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教行动
21.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为契机,将安全教育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等评比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传统媒介、有线电视等多种载体,大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村(社区),以展板、传单、乡村大喇叭、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教育、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个个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22.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加强部门联动,突出行业特点,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和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积极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高专业驾驶员文明交通素质,对违章违法驾驶人员必须边查处、边警示;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开办“交通安全大课堂”;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群体从小养成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六)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大完善行动
23.健全完善大安全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区安办、区道安办工作协作,构建协同共治大安全工作格局。
2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道安委及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挂帮包”责任机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四方责任”。
25.健全道安办工作运行机制。保障区道安办机构、人员、经费,优化日常工作运行规范,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制度,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26.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按规定设置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机构和配置人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整合基层五支力量,建立农村交管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27.强化集中整治督导考核。实行“月督导、季排名、年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并运用多种督办措施,保证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每季度开展排名通报,年底开展年终考评,并增加政务目标相关项目考核权重,将督导、排名、考评结果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逗硬奖惩。
28.严格集中整治追责问责。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红黄牌”机制。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较大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和所涉部门,视情况予以黄牌警告和挂红牌,分别责令检讨、全区通报、追责问责、约谈属地领导、启动专项督导或专项巡察等,确保集中整治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区道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尽其责、协同共治。各项整治任务(见附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履行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所负责整治任务的专项整治方案,分解细化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时间进度,明确责任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终端落地见效。
(二)畅通信息,协同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确定1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联络,联络人单位、姓名、电话于1月30日前报区道安办;集中整治期间,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工作周报,每月19日前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工作小结(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问题困难等),3月19日上报集中整治攻坚阶段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9
局机关各股室、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
20__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三明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明春运办〔20__〕6号)、建宁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建春运办〔20__〕2号),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春运期间游客出行安全,旅游客流有序流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抓好;以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全力打造安全、有序、舒适的旅游运输环境,全力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把春节期间旅游运输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广大游客出行安全、及时、有序、满意。
三、春运时间
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
四、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的春运任务,县文体和旅游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任成员。办公室负责春运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游客出行的高峰期,为了切实保证春节期间出行游客的人身安全,确保千家万户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做好旅游春运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旅游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旅游春运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奖惩,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旅游春运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安全。一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二是各旅行社要尽量避免在大风雨雪天气组织出游高风险景区和地区,出游前要准确掌握出行目的地的天气情况,并告知游客出行具有的风险性;三是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要求租用旅游车辆,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要严格审核车辆及驾驶员的有关证件,带团导游行车期间要监督驾驶员的违章驾驶行为。四是严格执行《旅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旅行社在组织出游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防护措施,避免游客更大损失。
(三)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工作。一是各A级景区、旅行社要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提前发布出行提示,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对旅游团队和自驾游、自助游的安全引导与提示,提升有效供给,倡导游客错峰出行,避免大范围游客滞留。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企业的LED、网络等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安全文明出行宣传,以景交车、旅游大巴、导游、景区服务窗口等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司乘、导游人员和游客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安全文明春运的守护者、参与者、监督者。
(五)强化值守,确保处置及时。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应急处置保障,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0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和综合指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泄露、起火、爆炸,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和车辆严重滞留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欧阳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维权信访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值班大队领导 ;
副组长: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任务安排。
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开展现场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具体实施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及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力量或决定采取其它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
4、加强与县政府应急、交通、公路、消防和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维稳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指导交通分流。
(二)信息联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人员及队属各单位内勤。
任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传达、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指令。
2、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并传达上级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县道路交通路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了解辖区主干道、旅游景区交通流量。
4、汇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策。
5、第一时间调取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编发给赶赴现场的处警领导。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填报《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
(三)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组
组长: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安宣股负责人
警力和车辆:安宣股警力和车辆。
任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以上事故责任倒查的应对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
组长:分管联系中队的大队领导和值主班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警力如下:
一梯队(20人):一中队10人,事发地辖区中队5人,客运股5人。车辆由各中队和客运股提供。
二梯队(20人):一中队15人、科技股5人。车辆由一中队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队(20人):除一中队和事发地以外的另外两个中队各10人,车管所5人、处罚中心5人。车辆由相关中队、大队办公室提供。
任务:根据上级的命令赶赴现场,协助党委、政府并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开展疏导救援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警力:法宣股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加强与县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联动,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向社会发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导工作。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维权信访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负责督促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勤务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负责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追究责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防止发生涉交集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统一交通和通讯器材的分配、管理、调度,保障无线通讯联络畅通、车辆调配及时;
2、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和装备保障工作,储备干粮、手电、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链条等物资备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敏感,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收集信息。各单位、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信息报送范围、时限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动态信息,确保反应敏锐、行动快捷,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三)加强备勤,备齐装备。各单位、各工作组的人员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在处突时,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
(四)服从命令,文明执法。要听从指挥调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处突工作。要文明、公正执法,积级预防各类群体性的事件。要严格按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1
为切实保障集贸大道学校路段学生、家长、教师交通安全,创设良好的.教育平安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镇党委、镇政府为主导,整合学校、派出所、城管中队、交管所等部门力量,成立“安泰学校综合治安管理办公室”,全面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及综治管理。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交通安全观念在学生、家长心中扎根。
1、对学生的宣传。派出所交通安全讲座进校园,交警支队安全图片、宣传片进课堂,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微型德育课、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教,让学生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懂得珍爱生命和遵守交通法规。
2、对家长的宣传。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交通平安行动”,通过学生来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对家长宣传。利用“家校通”网络平台,发送交通安全短信,用现代化手段宣传,引导家长从子女安全和自身安全角度,理解和支持学校交通安全各项举措,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相关管理,在全镇营造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
着力建设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保平安、促和谐。
1、学生上学、放学错时分流错开小学、初中以及不同年级上学、放学时间,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2、划定各班级学生接送区域
按照班级,在学校北门外东西两侧,对接送小学生的家长及车辆划片分区。中学生放学后,由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班主任引导学生,从校门外车棚指定位置穿越马路西行,交通部门在相应位置增画斑马线。
3、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建立以派出所民警值岗和学校行政、教师、保安值班为主体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对校门外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确保在上学、放学时段,集贸大道畅通以及师生、家长、行人的交通安全。派出所对校门外路段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整治校门外流动摊点,学校教育学生不购买流动摊点上的食品、物品,城管中队一经发现流动摊点即予以执法取缔。学校对未满12周岁学生骑车上学校外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统一将这类自行车停放在校门外东侧人行道上。同时,交通部门在学校路段东、西两侧安装减速带。
4、加强对值班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派出所安排民警,每天上学、放学高峰期在学校门口进行交通疏导,民警到岗到位情况由派出所进行检查、考核。学校要对值班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要挂牌上岗。学校校长室要每天检查行政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检查、考核保安上岗、小学班主任值班和各班级家长秩序,与各班级常规风纪检查评比挂钩,作为班集体和班主任评比、考核的重要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 尹娟 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3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4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根据长汀县教育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在全校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号召全体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维护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线,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与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吴江滨
副组长:陈兴平、刘阳东、王林焕、修红英、
李清华、刘桥连
组员:涂星禄、林立、钟燕、戴哥玲、上官玉彦、
李晓薇、王原光
三、工作目标:
1、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100%。
2、师生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师生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5、深化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把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最低。
6、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小手牵大手”向家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和宣传活动。
(1)、不失时机地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聘请有关人员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4)、各班级进行讨论学习,加强对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
(5)、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乘坐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为主题,开展全校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6)、开展“平安和谐畅通,有序交通我参与”宣传活动,针对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以“靠右行走”等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交通安全行为,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要求同学们不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要主动向父母和身边的人宣传交通法规,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3、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将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本次的教育活动,希望能够在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师生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为家庭为自身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5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协同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5日)。各村、社区立足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6月6日至20__年9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8日前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__年9月26日至20__年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采取补救和应急措施,在问题隐患彻底消除之前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中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镇内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①清理一批:12月10日前,对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相关情况。
②督促一批: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等方式,督促镇内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上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③教育一批:对镇内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者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每月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
④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报县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
⑤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报县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全镇三类重点车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①“两客一危一货”。镇交通部门要督促镇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
②农村面包车。以村、社区为主,镇公安部门指导,逐村逐户具体落实。要依托镇交管站将面包车录入县“道路旁通安全农村管理系统”,确保录入率达99%以上;要督促指导村、社区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手机短信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
③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镇交通运输、公路站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应急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__]55号)。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要求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由村、社区负责,紧盯桥梁、隧道、路口、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要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国、省、县、镇道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澄清底子,分类处置。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对国、省、县、镇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要参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镇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要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路段隐患。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尽快治理到位。五是及时抄告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镇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对非法改装窝点依法打击;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企业,要依法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理,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并对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要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要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突出节假日景区、山区等道路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在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对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处置,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平交路口、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
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镇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入手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冬季气候特点,及时公布镇内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雨雪、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和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镇宣传、交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认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危害和后果。要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深入开展镇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加之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对镇内所有国、省、县、镇三级道路实行“双路长制”责任制,每条道路由镇派出所、镇交通部门各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路长;其村、社区道路实行属地管理,由镇分包负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镇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急、城管、教体、农业、文旅等站所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镇有关站所要“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成立以派出所、交通运输等站所为主的联合督导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区和重大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6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委会成员 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
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和班主任协助,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7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__〕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8
为切实做好我省春运及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法定节假日,下同)期间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障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运行平稳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高速路面、桥隧、互通、边坡等基础设施情况,监控、通信、指挥调度等各类系统运行情况,服务区和收费站的管理服务情况等,春运及节假日前1周完成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2.统筹安排道路施工。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除因道路及设施突发性损毁需要进行抢修施工的,一律不安排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已经开工的,春运及节假日前一天暂停施工,采取增设交通警告标志、安排临时通行便道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提升路面通行能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二)加强安全管理。
3.加强运输安全监管。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等制度和措施;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发挥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的安全监管作用,保障运输安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4.加强路面安全监管。科学组织警力和人员,加大路面巡查频率,驻点实时管控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节点。严格落实交警执法站检查登记等制度,严查重处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大车占道、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三)加强预警调度。
5.强化值班和信息报告。加强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行与阻断事件报送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高速公路运行信息。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及严重拥堵发生后,力争30分钟内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编制高速路网运行专报,实行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6.加强视频监控。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检。加强重点路段、重要景区、主要收费站等关键节点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患和拥堵。各相关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要及时接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系统,共享监控资源,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7.强化预警防范。加强高速公路运行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分析评估道路运行态势,及时通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落实好防范措施;对影响道路出行的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提前3天向交通、公安等单位预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8.强化引导分流。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在严重拥堵路段的前置区域,利用电子指示牌、情报板及临时交通引导标志等,滚动发布路况动态、拥堵处置及绕行提示等信息。省公安部门会同路政、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及市、县人民政府,科学制定重要拥堵路段干线公路分流方案,相关方案及时通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视情及时启动干线公路分流方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四)加强应急处置。
9.健全保畅通指挥协调机制。省政府成立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指挥部,由省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相关副秘书长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交控集团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长),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参加,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各副指挥长在岗带班指挥协调,负责解决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请指挥长协调。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指挥协调机制,指挥长及联系人名单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省相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10.强化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配齐配强救援队伍、专业设备和应急物资。突出重点路段和关键节点,科学合理布控,确保快速调用、及时到位。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要加快事故车辆施救、事故快速处置、事故快速理赔、救援服务热线、巡逻车辆调度、医疗救助等救援服务平台整合,实现一体化救援,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11.提高轻微事故处置效率。健全轻微事故快速处置办法,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企业简化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程序,建立健全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全面实行快清快撤快处快赔制度。(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安徽保监局)
12.加强重大阻断现场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和严重拥堵发生后,按程序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在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调度,视情赶赴一线处置,并及时报告指挥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拥堵路段管控,畅通救援通道。提高事故现场处置和清障效率,一般事故原则上公安交警处置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收费公路经营主体2个小时内清障完毕;特殊情况及时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协调调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13.完善道口应急通行政策。收费公路经营主体要在各收费道口1000米处设置标志,对收费道口拥堵达到1000米的,启动应急机制,收费道口自动免费放行;必要时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下达免费放行指令。(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省交通运输厅)
14.提高收费通行效率。高速公路经营主体要保障春运及节假日期间收费系统平稳过渡,确保ETC车道正常运行。在车辆通行高峰时段,采取调整收费站上下行车道、实行便携式快速收费等措施,改进收费服务。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高速出口以外区域的秩序维护,确保车辆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服务保障。
15.动态发布出行信息。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移动终端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路网交通运行及气象等各类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有序分流、科学绕行。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及时归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出行指南,动态发布出行信息。(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16.优化民生出行服务。加大对服务区、收费站等物资供应管理,重点保障燃油、饮水、食品、常用药品等日常所需物品,提升车辆维修、停车管理等服务,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一些重点服务区要配备必要的机动加油车辆,提高服务区加油效率,及时为途中缺油的机动车提供加油保障,全天候保障燃油供应。(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六)加强宣传引导。
17.强化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预警提示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18.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保畅通、保安全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和安全常识,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效果。及时动态发布相关部门提供的出行信息。(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开展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运行。
20.加强督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普通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于20__年1月10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传真:,邮箱:)。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9
为全面提高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临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跃翔任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办。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交通运输局。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六、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2、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 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其他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