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上下学的长效管理,抓紧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路面语言的设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无牌无证水陆交通工具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实效地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出反应,及时上报信息,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完小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完小校担任,副总指挥由完小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专干担任,组员由各行管人员,班主任教师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联络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
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救援行动组:及时引导学生、教职工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联系医疗机构,协同医疗人员参与抢救、运送伤员。
疏散引导组:负责联络公安、交通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安全防护组:清点、看护疏散物资;清点、登记、保管涉险人员物品。事故调查组: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作出调查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3、职责区分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学校等教育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信息报送机制紧急电话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1)学校(幼儿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2、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及时做好四级预警系统的资料采集和输机工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3、应急救援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
为了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陈胜利
副指挥长:杜守东、王彦安
成员:余晓东、何令明、饶云永、舒锡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值班电话、(夜间)。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和综合指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泄露、起火、爆炸,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和车辆严重滞留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欧阳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维权信访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值班大队领导 ;
副组长: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任务安排。
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开展现场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具体实施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及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力量或决定采取其它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
4、加强与县政府应急、交通、公路、消防和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维稳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指导交通分流。
(二)信息联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人员及队属各单位内勤。
任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传达、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指令。
2、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并传达上级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县道路交通路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了解辖区主干道、旅游景区交通流量。
4、汇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策。
5、第一时间调取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编发给赶赴现场的处警领导。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填报《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
(三)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组
组长: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安宣股负责人
警力和车辆:安宣股警力和车辆。
任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以上事故责任倒查的应对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
组长:分管联系中队的大队领导和值主班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警力如下:
一梯队(20人):一中队10人,事发地辖区中队5人,客运股5人。车辆由各中队和客运股提供。
二梯队(20人):一中队15人、科技股5人。车辆由一中队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队(20人):除一中队和事发地以外的另外两个中队各10人,车管所5人、处罚中心5人。车辆由相关中队、大队办公室提供。
任务:根据上级的命令赶赴现场,协助党委、政府并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开展疏导救援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警力:法宣股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加强与县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联动,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向社会发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导工作。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维权信访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负责督促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勤务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负责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追究责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防止发生涉交集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统一交通和通讯器材的分配、管理、调度,保障无线通讯联络畅通、车辆调配及时;
2、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和装备保障工作,储备干粮、手电、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链条等物资备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敏感,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收集信息。各单位、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信息报送范围、时限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动态信息,确保反应敏锐、行动快捷,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三)加强备勤,备齐装备。各单位、各工作组的人员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在处突时,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
(四)服从命令,文明执法。要听从指挥调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处突工作。要文明、公正执法,积级预防各类群体性的事件。要严格按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严重程序、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在3—9人以内的;或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重特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主的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平台,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景德镇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市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政策咨询。
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各级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市气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
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总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市保险部门负责灾后勘察、赔偿工作。
市广电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市军区后勤部、武警支队后勤部负责紧急情况下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其办事机构,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7)与市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络。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县(市、区)级机构
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指挥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公安110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要建立交警中队、大队、支队三级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队、支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
各级公安机关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1小时内层报至省公安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公安局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市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级公安机关和市、县两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并要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2事故现场过往车辆在获悉信息后,应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同时,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3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在获悉信息后,要迅速报告122交通指挥中心或110指挥中心。
3.1.1.4110、122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要核实事故信息的准确性,查明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救助要求等简要情况。并根据获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险情及事故等级,立即向辖区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报告。
3.1.1.5110、122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的同时,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有人员伤亡的,要及时通知救护(120)或消防(119)等有关部门。
3.1.1.6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3.1.1.7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应认真核实事故性质等级,初步判定应启动的应急救援级别,并责令值班员立即将事故信息按照应启动的处置应急救援级别向市、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3.1.1.8市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处置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110值班员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3.1.1.9110值班员要随时与事故现场保持的联系,了解救援进展情况,每隔一小时将事故处置及救援信息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特殊异常信息要随到随报。同时,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制度,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分别作快报、补充报告和跟踪报告。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公安机关的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较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事故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当地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1.5应急结束
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分别由省、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省、市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重特大、较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市公安局会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汇报。
3.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市公安局负责;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市级和事故发生地主要新闻网站或者有关网站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各级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预备队由公安、武警、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必要时,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驻地军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级预备队由市公安局调集的市级公安人员、市武警支队调集的市卫生局调集的医务人员等组成。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门、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物资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市卫生部门负责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应急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各级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要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在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时,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的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电信、移动、联通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通事故应急通信网络应建立交警支队、大队、中队、事故现场四级通信网,通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实现话音、数据、图像的实时传输。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装备与之相适应的各类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通信手段,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县(市、区)公安部门以110指挥中心为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交警支队、大队以值班室为通信联络中心。
(3)县(市、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值班电话:110
(4)当发生施救时间较长、施救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时,当地政府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4.9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市级应急指挥部每二年组织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县级每年组织一次。每次实战演练要组织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部门、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本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严重延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进行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市应急指挥部每三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并视情作出相应的修订,报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5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6
为有效预防全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铁山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的实施意见》〔铁处发(20xx)34号〕文件要求,对有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山街道辖区内因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霾、暴雨、冰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全处预案分为两级,办事处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拨打110及向处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向卫生院求救。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办事处(应急办)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办事处主任和联系领导报告。
(三)党政办(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办事处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万勋华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管区书记、主任及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供电所、城管中队、安监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处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各管区、村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及路、桥涵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曹立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赵振利及各管区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城管中队、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供电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王立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治安,协助交警四中队车辆疏导。交警四中队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负责省道、区道路障清理,道路抢修。各管区主要负责处村道路、桥涵及时抢修除险,协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道路疏通、抢修除险。供电所主要负责供电线路的抢修除险。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办、各村书记主任及抢险队员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管区、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长陈维东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组长由孙兴斌担任,纪委、安监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6、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的发布,接受媒体采访,控制事态正面报道。组长由刘王青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秘书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监、交警四中队、公路、交通、城管中队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办事处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单位要严格依法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公路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交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各管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详细排查辖区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区、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办事处指挥部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7
为全面提高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临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跃翔任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办。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交通运输局。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六、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2、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 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其他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8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委会成员 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 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
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和班主任协助,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xx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从今年开始,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级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倒查工作,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xx]50号)精神和东营市教育局颁发的《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全校师生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抓手,以创建“星级平安校园”为主线,以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师生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促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实现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实现事故预防工作水平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双提高”。
2.增强对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强化学生乘车等出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和其他课程,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纳入教学计划,每月开设1课时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活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校园内设立2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3.根据校园实际情况,联合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的乱点、堵点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核算资金投入,向市教育局进行专题汇报,争取专项资金,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4.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三、行动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学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精心部署,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㈡全面实施阶段(6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年级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任务、量化标准、强化措施,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严加整治,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学校将及时召开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整体推进。
㈢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下旬)。各年级部要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查找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请各年级部于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学管处。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管处,具体负责行动的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㈡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年级部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深入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的新提升。
㈢严格督导检查。学校将量化督查标准,建立督查制度,每月对“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落实工作措施,整改问题,排查隐患,促进校园交通安全。
㈣严肃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对工作开展不得力,措施不落实,隐患查摆不到位,造成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1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望京镇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引发的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龙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镇卫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联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分管安全的副镇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党政办、卫生院、应急办、各站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镇应急办主任蒲大章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急办牵头):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负责人何熠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党委书记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警务室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务室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隐患点。交管站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隐患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2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与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提供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教师加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学生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随车教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及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及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时通知家长。
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与调解。
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保险介入。
x学校
20xx年12月15日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3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雨、雪、雾等气候条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等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勤
副组长:胡忠
成员:王永松、季凯、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任志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置分类
(一)因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突发事件。
四、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总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安全、尽快通行;信息畅通、及时上报。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明确领导工作责任及相互补位措施,及时指挥启动和终止工作预案,形成科学组织、迅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
(二)属地管理原则: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交管大队要按照辖区划分,迅速出警,了解情况,维护秩序,控制事态,依法果断处置。
(三)先期处置原则:交管大队接指令赶赴现场后,立即按预案规定进行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开展疏导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及时报告原则:现场应急警力应保持和上级及指挥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现场了解到的确切情况及时汇报给市局值班领导,便于指挥机构了解情况、把握战机、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指令采取指挥疏导、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续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勤联动原则:各警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体现“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六)教育疏导原则: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时,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恢复交通。
五、处置内容
(一)遇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组织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转移财产;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人进入管制区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应在分流地点和沿线部署警力视情实施远、近距离分流措施。
(二)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置。遇有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置;组织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疏通抢险通道,确保指挥、救护、工程抢险车辆及人员、物资等顺利进出现场。经勘查,确定不会发生新的山体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备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车辆无法通行的,要组织车队通行备用路线。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责任明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快速勘查现场,迅速清理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强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建议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划定现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燃烧。造成泄漏、燃烧的,要依法进行交通管制,视情疏散群众;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监、急救、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疏通救援车辆通道,确保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对事故发生地段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过事故现场。
(六)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发生的事件,要尽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交通的程度,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规模大小,群众情绪、行为的激烈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疏导分流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人员疏散或离开路面后,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条件进行先期处置的,可量力处置并及时通知治安、刑事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备先期处置条件的,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等待治安、刑侦部门到达并做好现场勘查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处置步骤
(一)加强指挥,保证警力。遇突发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值班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加强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路况信息,同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交管大队除留少量值班、机动人员外,应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监控和现场管理。
(二)加大巡逻,保障畅通。雪、雾天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时,坚持全警上路,加大对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弯道及事故多发路(点)段的管理,逐层逐人落实岗位,及时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同时利用巡查车采取不间断喊话鸣笛警示等方法,监督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车速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车及掉头等现象。在路面有结冰的情况时与当公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在结冰路面上抛撒消雪剂,督促检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设施,在遇有路面结冰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进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雨、雪、雾天气及路面发生结冰的情况时,交管大队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媒体通报路况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雾天气及交通事故造成国、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并倡导驾驶人及时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况,选择合适线路,尽量减少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同时要加大与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时处置。交管大队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断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200米以外开始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打开警灯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应在现场最后一辆被堵车辆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并设置专人实施预警,预警车辆和民警应根据堵车情况持续向后移动,通过喊话和交通信号指挥后方来车减速并有序停放。对于事故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路政、施救、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车道的管理,严禁车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以保证应急车道畅通,并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在未恢复交通前,执勤民警不能擅离现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因各类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上路疏导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巡逻管控,掌握预警信息。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获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路面巡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民协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建立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救助受困群众。同时,要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以及相邻国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信息互通,保证在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及时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城区、开发区中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队,支援、配合其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证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交管大队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随时接警。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职责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值班室或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准确指导路面勤务。领导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值班民警和备勤民警手机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4
20__年春运1月4日至月25日,共40天,为切实做好20__年春运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力争20__年春运“四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__年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文浩任组长,人大主席杨宇、副镇长余泽同、陈君、交警中队长易辉为副组长,钱粮湖镇汽运公司、安监站、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城管所及各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站长徐金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进,督导检查,情况收集等工作。
三、具体职责分工落实
(一)各村、场、社居
1.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制定上路执勤值班表,实名制上路维护交通秩序及其他安全突发事故,值班表于1月29日前上交春运安保工作办公室,确保执勤人员手机24小时通畅。
2.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临水临崖断头路等要设立简易警示标识,确保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3.出现突发极端天气严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时,要备好工业盐,组织力量对主要交通路口及上下坡铲除冰雪,发生交通阻塞时组织人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通和救助。
4.各单位在进出村(居)场,主要道路要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引导站,主要对回乡外地问路车辆的导示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无牌无证及酒架超员车辆进行劝返和临时交通阻塞的疏散。
(二)城管
要规范中心城区及分路口、三分店集镇街道摆摊设点行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占道摆摊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排好值班表,随时配合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对急、突发性事故的处置。
(三)财政所
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合交警部门预留交通事故备用金,一旦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无法立即拿出资金处置时,要及时使用备用金按要求妥善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备用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安监站
1.对参与应急的各部门应急队伍进行协调,并配合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2.对相关部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不落实,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督促检查,遇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协调交警、消防、城管等部门到现场施救。
(五)消防中队
1.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备勤
2.保持足够的抢险救援人员及装备,尤其是要将消防车保养维护好,备好足够水源,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六)农经服务中心
要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路段(省、县、乡道)及华容河三个渡口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交通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配合钱粮湖汽运公司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七)钱粮湖汽运公司
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春运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员、超速及酒后行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司乘人员应对旅客态度和气,劝导旅客文明乘车;注意卫生保持整洁,建立春节值班表,应对突发恶劣天气要有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各部门值班领导要亲临一线,协调解决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春运动太忙,发生紧急和突发事件时,要现场指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交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狠抓措施落实和责任倒查。各村(场)、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入手,抓紧、抓实、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强化督查,落实奖惩,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运期间,要全力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
(三)规范执法行为。春运期间,发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应以批评、教育、纠正为主,但对重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道路交通相关执法部门要按照廉洁公正的执法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要规范用语,以平和的态度向驾驶人讲法律、讲危害。要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回应群众的正当诉求,切实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信息通报。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发生严重拥堵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消防站电话:,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处置,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5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麟
副组长:胡明康、王春福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水运企业、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4小时值班电话0859-521。同时,成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胡明康
副组长:罗雅
成员:道路运输股全体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陈治江
成员:苏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龙、唐本广、孔德勇、贺渠、薛德贵、曹传炳、车龙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运输保障;对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应急人员及时到达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贺如国
成员:叶鼎嵩、常楠、庹定涛、王安华、张鹏、罗贵钢、何翔、蔡金桥、贺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程建设技术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6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及后山乡交通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罗伟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办公室设立于校长办,由罗伟负责总指挥。德育处詹志洋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团委及班主任负责宣传教育。
实施措施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
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