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勤政廉政,严守各项规定。在工作中,自己能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始终注意检点行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年来,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没有“跑官要官”的情况;没有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规定的行为;没有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没有利用职务和影响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没有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费用;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没有借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现象;平时从不赌博,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没有利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行为;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等情况。
四、工作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工作中,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自己能始终坚持依法、民主、公开,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对患有重大疾病、来红十字会求助的家庭,及时上门走访,了解困难原因,社区、街道办事处层层把关,本人能自觉守法,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年内无任何违法情形,也无任何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
XX年,我在工作上是勤奋努力的,取得的成绩也是显著的,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1)募捐筹资形式单一(2)社会救助能力较弱,离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需求相差甚远。
在新的一年中,我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时刻牢记宗旨,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好好工作,为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和谐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