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水利系统)

2019-06-08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电〔〕8号)要求,自4月至8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法人、场所和设施。重点是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利(渔业、水文)工程施工、水库水电站大坝、度汛工程、农村水电、水文检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渔业生产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在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较多和近年来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内容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

  (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车辆船舶、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

  (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水利(渔业、水文)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强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等的安全防范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等。

  2.水利工程运行。以水库安全为重点。主要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水库蓄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状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等。

  3.农村水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农村水电企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两票三制”贯彻执行;已建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年检和隐患整改;违规水电站清查和整改;农村水电供电区安全供电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等。

  4.水文检测。以水上、高空和水文野外作业为重点。主要检查水文测船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流量测验缆道设施(塔架)安全;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水文测验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等。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主要检查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等。

  6.水利科研与检验。主要检查水利试验厅(室)、冷库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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