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2023-10-03

冬季取暖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1

  为切实抓好冬季取暖和电动车充电安全工作,全面彻底消除冬季取暖及电瓶车充电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时排查整治消除灾害和事故隐患,通过开展冬季取暖及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增强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有效防范和遏制灾害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面、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群众生产生活重点区域,以实施冬季取暖、“飞线”充电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违法违规取暖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发现、现场联动处置和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机制,提升群众冬季安全防范意识,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冬季取暖及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龙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冉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组建工作专班,冉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劲松、代洋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四、总体安排

  (一)整治时间

  11月23日—12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以住宅小区、商贸集市、沿街店面、传统村落、农村弱势群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认真摸排高空“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安全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置,全面彻底消除辖区电动自行车、取暖器“飞线充电”和私拉接线现象。

  (三)整治内容

  1.“飞线”集中整治阶段(11月23至11月30日):对供电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力线路的老化、断线、脱落等情况,社区私拉乱接电线情况,老旧小区、木结构房屋户内线路情况,防止因供电线路故障引发触电事故或火灾;逐小区、逐楼栋、逐单位、逐门店开展电瓶车充电、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对存在“飞线充电”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律由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2.取暖安全隐患整治阶段(11月30至12月7日):对各大超市、街边店铺售卖的小太阳、烤箱、暖风机等取暖设备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没有达到安全标准的设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从源头消除取暖设备安全隐患;对使用燃煤和烧炭取暖的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民房、出租房、等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燃煤炉具排烟和通风设备,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迅速进行整改,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

  3.整改落实阶段(12月7日至12月30日):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查出隐患“顽疾”,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及“三个必须”要求,及时进行总结研判,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按照片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划定分片包干范围,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常态巡查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社会宣传。各村(居)要聚焦住宅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利用户外专栏、网络视频、楼宇电视、大喇叭、公示栏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冬季取暖严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教育群众掌握基本的消防逃生技能,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二)强化思想意识。各村(居)、镇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取暖和“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协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科学合理划分区域,督促现场巡查人员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按要求做好巡查工作;镇安监站要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特色亮点。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照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的要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走过场本次目标要求等落实不到位的由工作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冬季取暖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2

  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泉水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及县分工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社区)要深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导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做好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

  (一)整治内容

  全镇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消防,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校园、医疗机构等重大隐患;建筑及施工现场,重点整治自建房安全风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企业、项目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城镇燃气,重点压实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职责,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整治碰山村委耙齿岭渡口行驶安全、仓库非法存储等重大隐患;工贸,重点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生产企业超能力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现象;商贸,重点整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老旧特种设备、燃气充装站气瓶等;能源,重点整治农网项目施工安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地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全区“两会”结束)。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2、集中攻坚阶段(全区“两会”结束至20xx年春节假期、结束)。

  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3、完善巩固阶段(20xx 年春节假期结束至全国“两会”结束)。

  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检查

  镇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成员单位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检查。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整治期间至少2次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附件),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二)抽查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督促指导,结合20xx年度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推动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和镇直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确保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问责。

  (二)严格工作要求。

  要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

冬季取暖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