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017-05-22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我校               学部     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部(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89

  (此表格式为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此证明、申请表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