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验收方式:
供需双方设备到场但尚未安装前先验收箱数和外包装的完整性,待安装时当场开箱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产品的到货状态应在验收手续中记录明确。供方到场的设备及其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需方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10.8、本产品技术规格及功能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安装合同条款
1、工期:
本合同安装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安装工期总天数为 天,乙方按规定保证设备及时交货,因设备未及时交货影响安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方住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项目经理)姓名: (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3、甲方工作:
3.1、提供设备进场及安装进场时间;
3.2、协调总、分包单位的日常工作,包括材料、设备的堆放、保管场地及施工人员休息用房,施工用水用电。
3.3、土建工作须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3.4、负责 部件安装后的土建完善。
4、乙方工作:
4.1、在接到甲方图纸及设计交底后,七天内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并根据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细节计算出精确的人力配置和设备进场时间,并响应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的修改而有计划的修改。
4.2、配合总包单位核对清楚专业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指导甲方解决土建现场的一切有关 方面的技术问题,如由于乙方配合不利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3、现场安装必须的堆放、垂直运输等必须提前 天向总包单位提交计划。
4.4、乙方负责 设备的勘察、安装、调试,负责 安装所需的辅工辅料及调试仪器。
4.5、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4.6、对施工电源的要求应在施工 天提交计划,现场电费按实与总包结算。
4.7、乙方要向总包单位缴纳总包配合费,其标准为:安装费用(不含设备费)的 %计算。
4.8、进入施工现场要与总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安全生产协议,随时清理施工垃圾,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4.9、乙方必须服从总包的进度安排,对因乙方进度延误而影响总包进度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10、尊重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5、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5.1、本合同的 按 标准安装及其它任何有关的标准、规范、条例等。
5.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负责政府部门验收工作。
5.3、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系统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代表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5.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系统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系统调试合格,双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