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合同 篇1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 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
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或酬金总额的_
___%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
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显示屏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托乙方商业楼楼顶户外led显示屏,用于广告经营。
1、led屏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面积以甲方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合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合作时间暂定5年,从相关设置手续审批完毕后,甲方将广告牌改造建设并发布商业广告完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时间。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依法享有led屏在合同期内的独立经营权;
2、按时支付合作分成;
3、甲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提供电源为led屏使用,甲方在使用时段内所产生的电
费单独计量,另计收费(按照国家电力部门收费标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便利,以方便甲方进行广告制作及发布。
四、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led屏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时,乙方应提前60天通知甲方。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信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led屏签约广告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显示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了发展环保能源事业,经过协商,双方同意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秸秆压块机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并承担所有费用。
二、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销售机构,负责秸秆压块机的推广及销售。
三、乙方负责市场推广、外交联系,甲方负责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员常驻各地,并尽量录用当地人员,其工资和费用由销售机构承担。机器保修期为半年,在半年内,机器配件及模具磨损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以每台套秸秆压块机出厂价元的价格,向销售组织供货。销售组织在大批量用货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预付部分机器款供甲方备货使用。
五、甲方完成生产任务后,应及时向销售组织发货,销售组织收到机器后,应在两天内将本批机器款按出厂价,扣除先前已经预付的金额后的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六、销售机构负责全力迅速销售已到货的机器。销售价不能低于甲方同样设备在市场上的'统一价格。
七、销售机构于每月底核算帐面利润,除常备现金十万元左右供日常开支使用外,其余销售净利润,按双方分成比例,在次月1号银行下班前,及时足额划入双方指定帐户。
八、为激励销售机构全力工作,特对年度销售量制定阶梯式分成办法,以一个年度为一个计算周期。销售净利润分成比例计算如下:本年度内,前300台,按甲方得70%,乙方得30%的比例分成从第301台起,按甲方得65%,乙方得35%的比例分成从第601台起,按甲方得60%,乙方得40%的比例分成。
九、销售机构财务双方派人共同管理,管理结算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一十、甲方是生产性企业,所以在合作期内,甲方仍继续进行本厂的销售工作,并可在各地与其它组织合作开展销售工作,乙方无权制约甲方在其它地域开展的销售工作。
一十一、乙方不得另行指派厂家生产与甲方的秸秆压块机同样的产品,也不得再与其它厂家签约成立销售组织,销售与甲方的秸秆压块机同样的产品,否则,甲方要权终止本合作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双倍的损失。
一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