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合同 篇1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 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
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或酬金总额的_
___%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
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
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显示屏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托乙方商业楼楼顶户外led显示屏,用于广告经营。
1、led屏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面积以甲方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合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合作时间暂定5年,从相关设置手续审批完毕后,甲方将广告牌改造建设并发布商业广告完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时间。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依法享有led屏在合同期内的独立经营权;
2、按时支付合作分成;
3、甲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提供电源为led屏使用,甲方在使用时段内所产生的电
费单独计量,另计收费(按照国家电力部门收费标准)。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便利,以方便甲方进行广告制作及发布。
四、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led屏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时,乙方应提前60天通知甲方。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信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led屏签约广告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显示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
2、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
4、商品总额: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_______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交付的次月开始,每月_______日之前截止。
(4)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_______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交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相符,且交货后_____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_______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_______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_______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