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合同

2024-11-13

框架合同 篇1

  (编号:20xx-00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X X X X X X X 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并在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中标后,由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同时甲乙双方终止本此协议,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 X X X X X X

  2、工程地点: X X X X X X X

  3、工程内容: X X X X X X X

  4、资金来源: X X X X X X X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材料

  1、工程内容:协议承包范围: X X X X X X X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材料选用:依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含施工图纸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工程施工资料编制报验、包验收。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验收合格备案标准。

  第四条、合同价款

  1、经双方协商,采用单价承包方式,执行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对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投资预算审计结果单价。

  2、结算时如未达到预算工程量则按实结算;超出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则根据现场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确认的签证单进行费用增减;该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税费、安全措施费等所有工程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期

  经双方协商,以项目总进度计划为依据,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进入生产试运行状态。

  第六条、安全防护

  1、安全施工:乙方应规范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甲方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结算方式

  1、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2、相关因素影响引起的合同价款需要调整时,调整因素及方法:甲方提出或确认的设计变更和材料变更,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确认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因变更造成乙方废弃已完工程部分工作量等均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

  3、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或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乙方承担或受益,5%以外部分由甲方承担或受益,材差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单独计入结算。

  4、无论本工程单体中工程量的多少、材料运输的远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主材:钢筋、水泥。采用甲乙双方询市场价定。

  6、钢筋、水泥按市场价均不下调,人工费按04定额不下调。

  7、乙方只负责土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部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乙方不能提出收取各项配合费。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进度款依据暂估总价计算,施工过程产生的变更洽商所增加的工程量在结算时计算,不包含在进度款内):

  (1)预付款:不支付预付款。

  (2)具体单项工程基础完工后15日内(需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证明),甲方支付至该单项工程已成完工程量的30%。

  (3)具体单项工程主体完工15日内(需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证明),甲方支付至该单项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60%。

  (4)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完后15日内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85%。

  (5)结算协议书签订且审计完成后6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扣除保修金、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如有)、违约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结算总价的95%。

  (6)剩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于两年保修期满支付质保金的90%,剩余10%作为五年防水工程的质保金,于五年保修期满结算。

  16.2申请付款的手续

  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1)付款申请书(经监理审核完成);

  (2)与付款金额相同的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发票;

  (3)甲方和现场监理的验收证明;

  (4)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6.3 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监理)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次申请工程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监理)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次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16.4在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办完工程移交手续及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乙方方可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审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

  第九条、甲方工作

  1、负责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

  2、对施工中遇到的变更、签证等实际问题进行确认(甲方在乙方提出问题5日内给与答复,否则视为认可乙方提出问题)。

  3、组织并参与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及时审核批复乙方的要求、请示和通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负责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和施工过程中其他属于甲方应办的工作。

  第十条、乙方工作

  1、切实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配合甲方及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2、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

  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规定,

  5、严格执行甲方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当地施工的协调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7、混凝土、砂浆必须使用机械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试验。

  8、乙方提供的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通知甲方及监理,三方就材料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施工现场及剩余建筑材料清运干净并通知甲方、监理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十日内组织验收。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乙方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3、本工程最终验收合格时间以甲方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为准。 第十二条、保修条款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采用保修金保修担保的,甲方与乙方应当在专用条款或质量保修合同中约定保修金担保的范围及保修金的返还期限。采用其他保修担保方式的,甲方无需从工程款中提留保修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协议总额的 1 ‰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1%,如有特殊原因(如非施工造成堵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

  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3、工程质量未达到协议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同时乙方应自协议规定竣工时间起按本工程总造价的每日 1 ‰的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1%),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若乙方在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招投标中没有中标,则将乙方已经施工产生的工程量结算给中标的单位,由中标单位对产生的工程量按照合同价格结算给乙方。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之内容,根据甲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内容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 篇2

  供方:需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xx年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需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3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名称: 。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三、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五、甲方将本项目投资列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协助乙方就本项目建设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国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并负责交付本项目所有的水、电、气、道路、电话、互联网、移动通信、邮政和场地平整。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九、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十、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二月日

框架合同 篇4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东莞___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年5月 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 , , 收货联系人:

  2、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4、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5、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6、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7、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8、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9、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5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

  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加工装配方):

  乙方________(来料、来件方):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____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名,生产工人____名,开业后____月增至____名。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付出。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____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各份具体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元,每月工作____日,每天____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____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____天,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____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的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账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具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贸易公司(下称授权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银行(____分行)向乙方在____开户的银行(____银行;账号____)办理。乙方超过____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个____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他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保险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任一生产加工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对其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合同的份数和修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或修改,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7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框架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本协议所有附件、技术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协议甲方:指,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址为:

  乙方指,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成立。注册地址为:.最终用户:指下属的分(子)公司(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用户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第三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发布的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的招标文件而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签署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用户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标的物: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协议及其项下合同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等。

  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3)

  现场:指项目所属最终用户的工作现场。

  第二条框架协议执行方式

  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署采购订单。

  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供货范围及技术标准

  1.本协议适用于附件1中所列项目。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批准无法实施追究甲方的责任。

  3.技术标准:按照乙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价格及交货期

  本协议项下所指货物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2)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署本协议项下订单。

  1.货物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用户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

  2.附件2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加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

  3.附件2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8周。

  第五条技术协议与商务报价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用户技术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最终用户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开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

  3.乙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用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署订单的依据。

  第六条付款条件

  1.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余款10%为合同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或合同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

  2.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

  第七条采购订单

  1.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向乙方发出项目技术和商务谈判通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程序和原则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署采购订单

  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均适用本协议有关规定。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采购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如确需修改,则提出一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影响签约进度和交货期的责任。

  第八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等,以保证货物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装卸或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2.如因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并向承运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本协议及其项下采购订单中货物风险和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转移,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后的风险。即在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最终用户负责根据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对到货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质量验收。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基本依据。相应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报告中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3.如最终用户通知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暂时中止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根据第三方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货物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1.1每迟交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值。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货超过90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分期交货情况下,如乙方部分交货延迟导致本合同被甲方单方解除,甲方有权就已接收部分货物向乙方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该部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如逾期未补足,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迟交货违约责任。

  3、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质量违约责任:

  3.1如货物在现场开箱检验或安装调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换。

  3.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费对质量问题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三条备品备件

  乙方应保证根据甲方要求供应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备品备件。如乙方因系统升级不能提供原型号备件,则须提供满足系统要求的替代备件。

  第十四条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有效期为2年。

  2.本协议下采购订单有效期至订单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五条修改和解除

  1.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主体及附件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如一方有修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修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在修改协议签署生效前,任何一方应保证本协议/采购订单正常执行,不得停止拟修改内容所涉及的工作。

  3.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协议/采购订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对方未经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及订单,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外两方,并在其后14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9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何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及订单

  第十七条争议协调程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本着公平友好原则协商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八条知识产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如甲方或用户因使用乙方或集成商提供的任何硬件、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而受到第三方对于甲方或用户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将由乙方负责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为履行本协议及订单需要,在与本协议有关的管理方、设计方、施工方、集成商承诺保密的前提下,可向其提供必要资料。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透露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技术协议内容及有关项目的资料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作为商业宣传资料。

  第十九条附件及解释顺序

  1.本协议所列下述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协议与附件内容不一致,应按如下顺序解释:

  第二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其它

  1.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发生所有权、经营权变更不影响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执行。公司合并收购应由合并后公司、重新变更注册的公司或原公司所有权获得者承继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3.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有关来往函件,应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重要传真的接收方应将传真首页签字后回传给传真发出方;电子邮件的接收方应向电子邮件发出方确认收到。

  甲方: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日期:

  最终用户:

  签字日期:

框架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章) 传真:

框架合同 篇10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事宜,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物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商标、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 “采购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采购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含安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清单”执行期内,清单内的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1.3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 “采购清单”中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准。

  1.4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授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发出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止。

  2. 交货时间

  2.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2.2 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清单”后,必须按 “采购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清单规定的地点。

  2.3 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当次“采购清单”;并同时按采购清单开具普通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与甲方计划号)。

  3. 交货地点

  “采购清单”约定的地点。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采用支票或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4.1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 各条线路合同物资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的货款;“采购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发票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5.侵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 包装和装运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 质量标准

  7.1 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7.2 以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8. 验收与质量保证

  8.1 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非标产品收货按图纸收货。

  8.2 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12个月,如“采购清单”有不同约定的,以“采购清单”的约定为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

  d)、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伴随服务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 违约索赔与赔偿

  10.1 误期索赔

  10.l.1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货期交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次采购清单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交货超过6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甲方有权:

  1) 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疏忽,或

  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采购清单”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10.2 质量索赔

  10.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甲方退货,乙方应将甲方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0.3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0.4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0.5 乙方提交的货物产生的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产品责任事故适用相关法律的制约。

  10.6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1. 不可抗力

  11.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

  (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合同变更与修改

  12.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2.2 采购物项的调整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其提供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2.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 税费

  13.1 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3.2 在中国境外和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4.2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或主要项目分包出去,

  2)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单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5)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15.2,15.3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相同或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5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6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7.2 “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银行费用

  在甲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 其它

  20.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0.2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0.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11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 。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框架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项目年度户外广告发布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作方式

  1.1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具体的合作方式为:

  1.1.1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需在本合同项下委托乙方媒体或其代理媒体上发布广告的,由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直接以《工作确认单》(详见附件一)的形式向乙方下单,对于广告的具体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时间、发布地点、发布形式、规格和面积、制作材料、发布数量等详细事项)在《工作确认单》中明确,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双方按照《工作确认单》的要求执行广告发布事宜,《工作确认单》未涉及的事项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1.2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前述有效期届满之日,具体广告发布的合作事项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的合作期限顺延至具体广告发布履行完毕之日。

  1.1.3合作期间,附件中有约定的合作价格(详见附件二《费用明细表(户外桥体)》),双方按附件约定价格执行。《工作确认单》约定的广告发布单价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优惠政策不得少于本合同约定(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更低的价格折扣);对于附件中未约定合作价格的事项,双方已合作过的价格作为后续合作的价格参考,后续合作中同类事项的价格不得高于已合作过的价格。

  1.1.4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推出低于本合同约定折扣的优惠活动,则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自动享受最优惠折扣。

  1.2 本合同项下甲方包括了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甲方关联公司可直接援引本合同条款享有甲方的权利及承担甲方的义务。甲方关联公司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若无相反约定,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在本合同中简称甲方。

  第2条 广告发布事项

  2.1甲方每次发布广告前,应提前日向乙方下单,经乙方确认后,双方按确认的发布媒体、内容、时间、形式、频次等执行广告发布事宜。

  2.2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如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画面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稿后日内制作广告画面小样提交甲方确认,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小样制作广告画面。

  2.3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广告视频。如甲方自行提供广告视频的,甲方应于当次广告发布日前提前日向乙方提供广告视频;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广告视频的,应提前日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乙方收到广告素材后应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的拍摄、设计、剪辑、制作工作,确保于广告发布日前完成广告视频的制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广告视频的电子文件。

  2.4乙方制作的广告画面必须为全新,外观干净无污损,与设计稿及甲方确认的样品一致,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中最高标准。

  2.5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画面,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完成广告画面安装,确保于约定的广告发布日前完成广告的安装发布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安装的广告画面应当平整、无破损,表面灯光均匀,画面的展示效果以双方共同确定的参照样板为准。

  2.6当次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要求乙方更换制作广告画面的,乙方须于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之内完成广告的制作、更换、安装等,更换画面前的广告画面由乙方负责拆除。

  2.7当次广告发布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更换广告视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更换播放,如需乙方重新制作广告视频,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制作,广告视频制作涉及额外费用的,应经甲方书面确认。

  2.8甲方如需变更广告发布时间或广告内容的,应于当次广告发布日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可以安排变更的,应尽量配合甲方进行变更,如所变更时间无法安排发布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重新确认发布计划;经乙方确认变更的,乙方已为该次广告发布制作的广告画面/广告视频且无法再利用部分的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2.9在当次广告发布期满之日前日,如甲方通知乙方继续在本合同广告位发布广告,甲方有优先在该广告位发布广告的权利。

  2.10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的,应在相应的广告发布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双方根据实际已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结算。

  2.11如甲方需提前终止广告发布的,甲方至少应在终止日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赔偿及预期利益、损失等。广告发布终止后,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情况及广告发布单价结算广告发布费用。

  第3条 广告费用及支付

  3.1 广告费计费方式

  3.1.1甲、乙方根据双方签署的《工作确认单》确定每次下单的费用,《工作确认单》中列明的费用为当次广告发布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含税包干总价及税金)。不含税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次数的广告画面/广告视频制作及安装费、审批费、场地使用费、设置费、材料费、人工费、制作费、喷绘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用、日常维修费(维护、保养、修理、清洗)、水电费、管理费、保险费、广告发布费、拆除费、乙方的利润及其它关于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的所有费用;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方式计取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发票税率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则发票税率为【 】%。合同费用根据含税包干总价计算。除双方明确约定且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1.2每次广告发布期间,乙方提供次免费广告画面制作和次免费广告画面安装,乙方提供次免费广告视频制作。

  3.2广告费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当次广告发布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广告费。

  3.3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南宁华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衡阳支行;

  银行账户: 1131 0930 0314 289。

  若乙方更换以上账户信息,应在付款日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提供或迟延提供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4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3.6 非因甲方的原因,项目结算时税率和本合同约定增值税税率不一致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足额补偿;如遇法定税率调减,则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本合同含税价相应地调减。

  3.7结算方式:每次广告发布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甲方确认的广告发布证明书、每个点位广告发布照片(以下时间段与当日报纸合照:首次上画当天、上画期间每7天一轮、上画最后一天,不同点位的照片需体现不同周边环境)、结算书等完整、有效的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引起付款延期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广告发布完毕之后【六】个月内,乙方不报送结算,则视为乙方放弃办理结算,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第4条 验收、监测及维护

  4.1验收: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全部完成后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验收,甲方自收到书面验收通知之日起【3】日内组织现场验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现场验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及甲方确认的样稿在本合同广告位处进行拍照验收,验收完毕,甲方签署验收意见。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则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拆除、重新制作等,在【3】日内完成整改并达到约定标准,所需费用及导致广告发布延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2监测:乙方在广告发布验收合格之日起,每【15】天巡查【1】次广告,并于巡查后【1】日内将巡查【照片/视频】回传给甲方,【照片/视频】上应注明拍摄时间,有夜间照明要求的广告应提供夜间照明效果【照片/视频】。

  4.3维护

  4.3.1甲乙双方约定,维护期间与广告发布期间完全一致。

  4.3.2维护期间,乙方应保证广告画面的清洁,并对照明电器部分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使用。

  4.3.3维护期间,若广告载体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污损、变色、脱落、破损、灯具损坏、亮灯时间异常、钢结构损坏、不亮屏等),乙方须在【24】小时内维修完毕,若【24】小时无法修复的,须将原因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确定修复时间并取得甲方的认可。若广告画面破损或广告视频损坏,乙方须告知甲方,并在发现之日起【48】小时内重新制作安装。修复后的照片于【24】小时内回传甲方,同时应按照本合同第9条约定的“漏发”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5条 安全事故责任

  5.1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检查、维护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因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发生的安全事故,因乙方人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因第三方对乙方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足额赔偿,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其他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广告脱落等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行使甲方权利,对乙方广告画面/视频的制作及广告发布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6.1.2甲方对广告的内容、位置、发布时间、规格等有审核和最终修改决定权。

  6.1.3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内容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1.4因广告发布需要,甲方可在广告发布前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证明文件,并保证该文件的真实性。

  6.1.5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发布的素材,乙方负责对广告素材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地方需经甲方确认后修改。

  6.1.6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广告画面内容,乙方应积极进行制作、安装,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变更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1.7甲方如对广告的投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误、遗漏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则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随时向乙方提出。

  6.1.8在乙方严格履约的前提下,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广告费。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法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的广告经营及发布资格),并具有该广告位的合法使用权。

  6.2.2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未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原稿。

  6.2.3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内容和发布形式,经乙方审核的广告内容发布后,引发的处罚、纠纷和诉讼,责任和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但经乙方指正后,甲方拒绝修改的除外。

  6.2.4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所涉及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2.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自行组织实施及管理,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本项目的实施情况。

  6.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广告样稿。

  6.2.7在广告发布期内,乙方应派专人对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进行监管、保养等工作。

  6.2.8广告发布期满,乙方负责对广告现场进行拆除、清理等一切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7条 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

  7.1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及文件,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必须履行保密及保护甲方知识产权责任。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将本合同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设计成果、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经营信息等作任何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转让、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7.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从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的应付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仍不足扣除的,乙方同意在与甲方或甲方各关联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的应收款项中扣除支付给甲方。乙方对以上约定不存在任何异议。

  7.4本条款内容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8条 特殊情况

  8.1 因地震、恶劣天气、政府原因导致广告画面受损、被拆除或本合同中止履行、延期履行的,乙方应在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于7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处理广告发布事宜。

  (1)本合同继续履行,广告发布期限根据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甲方不因发布期限顺延额外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更换画面产生的制作、人工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终止履行,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发布期限据实结算费用。

  在乙方履行前述约定的情况下,不视为乙方违约。

  第9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且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支付的,则从甲方收到催告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款项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9.2 乙方未按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画面、文字、色彩、比例、媒体、内容、版位等任一项)发布甲方广告的,应按错发、漏发“错/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发,且乙方应立即整改。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就错、漏发进行补发,不要求补发的,甲方有权按未正常发布部分广告费用的双倍扣减相应的发布费用;甲方要求乙方补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补发,乙方拒绝补发或未按甲方要求补发的,应按应补发部分广告费用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9.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清洁和维护义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元】的违约金。在合同约定的整改期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清洁或修复,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另加【30%】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9.4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巡查义务的,每出现【1】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元】的违约金。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施广告的制作及发布,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当次发布费用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当次下单范围内甲方广告发布逾期累计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订单或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超出乙方实际应当收取的款项,同时向甲方支付当次下单总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6在广告发布期间,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订单或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日数收取广告发布费用,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超出乙方实际应当收取的款项,同时向甲方支付当次下单总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乙方未尽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其需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9.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如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2】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同类合作业务。

  9.9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出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9.9.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补足。

  9.9.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承接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同类合作业务。

  9.10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11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未能整改或未能补救的,或无法定、约定事由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当次订单或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超出乙方实际应当收取的款项,同时向甲方支付当次下单总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12若乙方的同一违约行为同时适用两条或两条以上违约条款的,则同时予以适用;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任何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9.13本协议项下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按政府指导价支付的律师费、因追索损失支付的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全费等费用。

  第10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10.2本合同项下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对未发生争议的部分,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第11条 通知和送达

  本合同项下约定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命令或其他通信,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或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4】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知,投送快递【3】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一方下述联系方式变更的,需在变更前【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变更前的地址进行通知或文件送达的,在前述约定日期届满仍视为有效送达,变更地址方自行承担不能收到文件或通知的后果。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第12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来往的相关函件、资料或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修订、更正,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 ,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1附件一《工作确认单》

  12.3.2附件二《费用明细表(户外桥体)》

  12.3.3附件三《合作协议》

  12.3.4 其他:

  12.4 对本合同内容变更或补充如下(本条款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正文条款、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框架合同 篇13

  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5.无包装物。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

框架合同 篇14

  甲方: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范围

  1、乙方作为供应商,负责安排甲方公司员工的相关旅游项目。

  2、甲方员工报名的出发日期相同、服务内容相同的旅游产品,乙方报价不应高于温州市场其他旅行社报价。

  3、甲方参加乙方的旅游项目中,必须含有保险;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作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三、费用结算

  1、旅游项目金额按月结,出团前签订的合同金额的50%左右固定金额为合同定金,在合同签订的一周内支付,尾款在所对应的合同履行完成30天内,乙方提交给甲方最终旅游价格结算单,经由甲方采购确认无误后凭票结算,复印件由乙方留底。

  2、签订合同后,如因甲方(乙方)原因未能完成行程的,则根据按所对应的旅游合同违约条款协商解决,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公司账号:

  户 名:

  帐 号:

  开 户 行:

  四、质量保证

  甲方客户和乙双方在旅游开始前必须签订合法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报价包含的内容,附加服务,以及关于合同变更、解除的约定。如出现服务质量等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 违约责任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旅游团队提供的服务应该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经甲方同意,将为优质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3、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和内容条款的;

  4、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5、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能力的;

  6、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不同合同事项的;

  7、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8、 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旅游活动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9、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不就措施的;

  10、 发生危机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3、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协议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5、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框架合同 篇15

  需方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材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售货商品的相关批发价:

  1、 甲方公司向乙方购买华西村铝塑板。

  2、 甲方所采购板材单价见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乙方如需调整产品价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3、 乙方的商品报价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 商品的质量保证:

  1、 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行业标准。

  2、 乙方提供板材样品到甲方封样,并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3、 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4、 在来料检验、产品制作、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的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 技术资料提供办法:在提供每份订单的同时,以传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尺寸颜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误或在制作前未对订单清晰度提出异议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错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数量及时间:

  1、以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采购订单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及时回传确认采购订单,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甲方沟通;4小时内不回传,视同确认。

  2、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其供货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偿付给甲方作为逾期违约金。如由于延误交货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法:

  1、运费由乙方承担,到甲方仓库后装卸人员由甲方提供。

  2、产品交付的数量以乙方送货单加甲方(仓库)签字为准。

  五、包装要求:完整简易包装。

  六、产品验收方式:

  1、 乙方送货时,甲方指定专人验收货物的数量及破损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质检员按样品进行验收。

  3、 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生产,甲方退回其产品,乙方按要求进度补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25号将当月发生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号支付此款(发票到后60天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01-20xx年3月31日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瓷砖(详见附件)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一、价格执行:

  双方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供货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本框架协议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乙方采购。

  2、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按照本框架协议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计划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框架协议供货期内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乙方保证在供货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变。在双方确认原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时,双方可就供货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原定价格供货。协商期间或协商不成,乙方保证正常供货。

  3、当乙方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进行退货、换货或重新提供服务。对由于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货物交期: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三天内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货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四、货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确定订单后,支付货款的30%;乙方生产完成后,通知甲方提货,支付货款的70%,完成产品供货。

  2、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框架合同 篇17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__________)指定供货商;乙方受__________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__________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联系人:___________。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框架合同 篇18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 商品,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商品的供应

  1、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详见附件一)为准。双方如需更改订单,须在接受订单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订单更改通知”,并须经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仍按原订单执行。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提供商品时,应另行提供订单数量的%作为保修备用量,但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甲方商品质量维保通知(以电话联系方式)时, 小时内到达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现场进行处理及提供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给甲方正常使用。

  二、商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乙方每次向甲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乙方在供应甲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格及保质期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订单的供货期限为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内,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若甲方更改订单,乙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交货地点为:。 4、供货方式采用乙方一次性送货,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分开送货。 5、送货的全部运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甲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甲方收货时可仅对乙方所供应商品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若甲方以抽检方式验收,则视同甲方对成批产品外观无损进行认可接收。 六、供应商品的退货和质保

  1、乙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或与样品偏差较大、破碎、有损坏现象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均可向乙方提出质量争议,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甲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乙方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保质期内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4、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以产品质保封贴标签是否破损为准承担合同规定的质保责任,但乙方须在本合同

  签订前提供商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及留存作为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执行标准。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__年__月__日至 年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顺延期间相关费用不变。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分批按订单具体规定实销实结:在甲方收到乙方按订单所规定的货品及商品符合要求之日起 日后,由乙方提供货品的正式发票向甲方进行结算支付货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货品的正式发票及相关货品签收凭证后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

  2、保质金:货款结算时,乙方应预留订单货款 %作为每批订单货品的保质金,待保质期满且不存在货品质量与维保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无异议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方式为电汇。

  4、乙方结算时须提供有效正式发票,如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乙方单方面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甲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的,每天按该订单所规定商品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该订单所规定商品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甲方欠款、违约金及质保金。

  3、若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内及时对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维保及提供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给甲方正常使用的,每天按该商品购销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乙方超过维保时限 日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5、若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保责任或不履行维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订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经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连同合同附件共伍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除商品保质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3、本合同文字打印同填写部分及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__年__月__日

框架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利用甲方现有资源和乙方的开发团队开发经验,加快实现甲方的战略调整和布局,推进甲乙双方更好更快发展,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利用甲方现有资源进行商住地产开发项目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合作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项目合作区域范围

  甲方在市范围内,可供用于商住地产开发的项目。首次合作选定项目。

  二、项目合作方式和期限

  项目合作的方式,可根据项目合作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大致有以下方式。

  (一)、紧密型。由甲乙双方商定出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有限公司,负责所有合作项目的开发。

  (二)、半紧密型。由甲方提供开发资源并用该资源作成股份,乙方负责该资源的开发,开发收益双方按确定的股份分配。

  (三)、松散型。由甲方提供开发资源,按照国家有关程

  1/3页

  第2页共3页序公开招拍挂,优先考虑乙方。

  所有合作项目的商业房产由甲方按双方另行约定取得。所有合作项目甲方的股份可以用项目开发土地入股,必要时也可以现金出资。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期限暂定为10年左右,双方可根据情况,确定顺延或终止。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地块的挂牌出让组织工作。

  甲方应根据自身战略调整和布局的需要,分批确定开发资源,完成开发资源的行政审批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在合作区域范围内开发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并指定下属企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甲方合作。

  组建项目工作组,其中常驻2-5人,与甲方共同研究制定项目开发计划等;必要时聘请有关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营销等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以最大限度提升该项目开发价值。

  四、附则

  1.本协议附件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框架合同 篇20

  为促进两地间政府、企业、社团和民间旅游的全方位深入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旅游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旅游局达成广泛共识,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兼顾、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区域旅游合作协议:

  一、积极促进客源互送

  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输出地。在宣传本市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同时,要积极宣传促销另一地方的旅游资源和产品,提高旅游产品在本省市场的知名度。力争每年组织一次对口旅游促销活动,积极引导和组织本地国内外旅游者到另一个目的地旅游,争取互送客源人数每年递进上升。

  二、联合拓展旅游市场

  加强对两地旅游精品合作潜力的深度研发,争取旅游产品互为补充和延伸。相互支持举办旅游促销活动,在国内外市场上联合招徕,形成合力。轮流举行高层管理人员会议,定期进行工作会商,就区域旅游发展和合作进行探讨和研究。

  三、 同营造发展环境

  (一)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逐步消除区域间的政策保障、市场障碍、交通障碍和服务障碍。 — 1 —

  (二)加强旅游质监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积极处理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

  (三)实现旅游网站的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共享旅游信息资源。

  (四)协助相关部门加快交通建设,尽快实现重要景区间的地面链接。

  以上协议共四份,合作市旅游局、班玛县旅游局各执二份。

  青海省同仁县旅游局 甘肃省合作市旅游局

  二Οxx年十二月七日

框架合同 篇21

  主合同编号:

  日期

  甲方(卖方):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地址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公司电话:

  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地址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公司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长期及密切的合作,以共同发展为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更改及修正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除另有书面协议外,双方以任何方式不时进行的任何一笔买卖交易均适用本合同。

  一、 定义

  1、 货物:指甲方经产品厂家或供应商合法授权销售给乙方的产品,受国家法律保护。

  2、 信用额度: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情况,交易信用记录,授予乙方可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以赊销方式从甲方采购产品。甲、乙双方就信用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协议》。

  3、 订单: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之间所发生的传真订货、网上订货、口头订货、合同订货、价格确认单、采购单等一切要求甲方供货的行为。订单均视为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不可撤销之要约行为,非经甲方同意撤销、变更,乙方必须按约履行,否则按本合同违约处理。

  网上订货指甲方根据情况向乙方开通电子商务系统,乙方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向甲方下单。经过甲方确认后,订单生效。

  4、 乙方的关联企业: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通报所有乙方的关联企业信息,乙方应对其关联企业与甲方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乙方的关联企业:

  (1) 都是由同一自然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控制人;

  (2)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掌权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

  (3) 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或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

  (4) 重要管理人员是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人;

  (5) 其它关联认定依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正式发文为依据。

  如被甲方确认为乙方关联企业后,该关联企业可使用甲方授予乙方的信用额度及账期。

  5、 乙方资质:甲乙双方进行交易之前,乙方有义务如实登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进行填写甲方提供之《客户档案资料表》,此表所有信息均由乙方签章确认,同时乙方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资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交由甲方备案。若乙方资质有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重新向甲方填写《客户档案资料表》。

  6、 签收规范:在签收货物时,乙方应按《客户签收确认函》、《临时签收确认函》中确定的“收货专用章”或“收货人”留样在甲方的“客户签收单”中盖章或签字进行签收,或用公章、财务专用章进行签收。

  7、 商业折扣:基于双方的合作,为促进销售,甲方根据双方以及与厂家一起确认的促销内容给予乙方相应的商业折扣。折扣比率由双方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对于折扣的比例、金额和支付方式甲方享有解释权。该商业折扣在乙方符合促销内容的同时,由甲方在产品价格上直接予以扣除并由甲方在税票上标明折扣金额。

  8、 电子商务系统:指“联强经销商专属网站(.cn/dealer/login.aspx)”。双方可以在该网站以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交易。

  二、 商务条款

  1、 订货

  (1) 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经甲方确认后,即生效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应执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2)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可以通过甲方的电子商务系统提交本协议项下的订单。乙方选择在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订单的,视为同意并接受电子商务系统中的“商务条款”,乙方同意自行承担在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订单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甲方有权随时修改该“商务条款”,并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公布,该修改自公布之时生效。

  (3) 订单应当明确约定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型号、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内容,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本合同下列条款执行:

  ①. 数量:甲方实际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数量视为符合约定。

  ②. 价格:以乙方按照签收规范在甲方“客户签收单”上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客户签收单上无价格,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时,则根据货物交付时产品原厂商发布的指导价确定。

  ③. 运输方式:则由甲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达交货地点,甲方承担铁路或公路运费及保险,但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运费及保险由乙方承担。

  ④. 付款期限:以乙方按照签收规范在甲方客户签收单上确认的付款期限为准。

  2、 货物交付、验收及退换货

  (1) 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按订单约定。若乙方提供错误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信息,应承担甲方为此多支付的实际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交付货物:甲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地点,并交付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收货人或任何乙方所选定的货物承运人时,乙方应当场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并按签收规范进行签收。之后,视为甲方已按约定交付货物。

  若甲方送货至约定地点时,乙方未履行签收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合同项下货物,并视为乙方违约,无故拒绝接收货物,甲方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责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存货物的费用,违约金、仓储费、运输费、人工费等。

  (3) 货物的验收及标准:除双方在订单中另有约定的外,双方对货物的验收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 乙方如指定由指定收货人接收货物,则乙方同意对收货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承担责任。

  ②. 由甲方送货,或由乙方自提方式交货的,在甲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双方约定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乙方可以拒收,但应在当场在甲方客户签收单上提出书面异议,说明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货物合格。若无正当理由又拒绝签收货物的,乙方应当承担货物送至双方约定收货地点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③. 由甲方指定物流公司、产品厂家(供应商)直接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厂家(供应商)直接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交付货物的行为,视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的行为。乙方在其收货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签收规范向甲方送达“客户签收单”;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未能按时收到货物或对交付的货物有异议的,乙方应在订单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乙方逾期不送达“客户签收单”或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

  ④. 若乙方提出错误的异议,因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 退、换货: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原发票或税务局核发的退货证明后,甲方可为乙方办理退货、换货手续。在换货时,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方式和费用标准,将不合格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 风险及所有权:乙方对货物进行签收后,货物风险转移至乙方。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但因货物转移占有期间无法及时处置造成货物价值贬损或被盗等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并不得以此为由主张退货。。

  (6) 货物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除双方在订单中另有约定的外,货物因质量及知识产权而产生的问题由原厂商直接负责。货物的保修和售后服务均由原厂商按照产品说明书直接负责并处理。

  3、 付款

  (1)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即全部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向乙方发货。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除外:

  ①. 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

  ②. 甲方授予乙方信用额度和账期,并签署《授信协议》。

  (2) 乙方可以现金、电汇或支票等方式支付货款,以订单约定为准。甲方账户收到货款后,视为乙方已支付货款。

  (3) 乙方若以票据方式付款(包括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电汇及其它有效的付款方式),需在票据的收款方上明确填写甲方名称后方可转交甲方收款人员,乙方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甲方收款人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4) 除了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得将任何现金、空白银行票据、货物或货款直接支付给甲方的任何员工个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甲方将根据乙方在甲方《客户档案资料表》上确认的纳税人身份、资料,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合格发票。乙方提供的税务信息发生错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甲方原则上出货开票。双方有另行约定的除外。

  (7) 双方同意,发票不得作为乙方的已付款的凭证。

  (8) 账目核对:乙方需指定账务负责人,乙方有义务定期配合甲方进行账务核对。甲方以书面或通过电子商务系统向乙方发布对账信息(对账单),乙方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账务负责人签名,逾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回复,视为乙方确认甲方的对账单内容准确无误。

  (9) 折扣:甲方将根据产品厂家(供应商)的销售政策不定期给予乙方一定的货款折扣,以甲方在电子商务系统上公布的数据或甲方出具的对账单为准。乙方可按甲方公布的政策使用有关折扣。关于折扣的使用政策,以甲方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或其它书面形式公布的为准,甲方享有根据厂家(供应商)政策、市场情形、乙方信用状况等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

  4、 违约责任

  (1) 迟延付款:在约定的付款日期,甲方账户仍未收到乙方应付的款项,视为乙方迟延付款。乙方同意,自迟延付款之日起每日应按迟延付款金额万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顺延交货期限。乙方任一批货款迟延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中止履行所有未交货的订单,且乙方应付甲方但未至付款期的所有货款均视为立即到期支付,在乙方向甲方清偿所有货款和违约金后,再恢复履行订单中约定的交货义务。

  (2) 票据无效:如因乙方付款票据无效而导致甲方账户未收到乙方应付款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当按照上述“迟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鉴于双方一致认为付款票据无效是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3) 无故拒绝接收货物:乙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在交货期限前无故提出退货,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4) 迟延收货: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在约定的交货日期,乙方无故拒绝收货或未自行提货的,视为乙方违约,每迟延一日,乙方同意,应按迟延收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视为乙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乙方同意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 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赔偿,不应超过就涉及产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交易总额。

  6、 不可抗力: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行为、violence、产品厂家原因,甲方的上游供应商的原因、严重火灾、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任何一方违约后的,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免责。

  7、 争议解决:当合同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违约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8、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两年之内,乙方有义务对从甲方处得到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条款。一经查实,泄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 商誉维护: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对方商誉。任何一方不得以捏造事实、夸大缺陷或使用带有贬损意义的语言等方法诋毁对方或对方其它伙伴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

  三、 合同期限、变更、终止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时失效。

  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补充均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在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凡与本合同不符之处,均以本合同为准,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订的各种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有特别约定外,均以本合同为准。

  4、 乙方在此明确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就甲方任何员工向乙方提出的任何借款、借物、调货要求、商业折扣,或者以任何形式作出的任何承诺,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同意如甲方的供应商或产品厂家对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乙方同意接受此约束。

  6、 乙方在销售或促销活动中,若需要使用原厂家商标的,应事先取得原厂家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循原厂家不时发布的指令。

  7、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产品及其销售包装的任何部分进行任何变动;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

  8、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能给予乙方一定商业折扣、销售奖励、市场支持等,以甲方发出的通知为准。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盖章个体工商户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日

框架合同 篇2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xx年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

  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23

  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建设___________区域联通宽带合建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合作投资建设___________区域联通宽带合建项目。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3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4.甲方职责

  4.1提供本合同项目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4.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经营场所。

  4.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4.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4.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4.6负有对本项目建设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5.乙方职责

  5.1负责配合甲方开拓项目合作区域内的销售渠道。

  5.2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3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5.4协助甲方对项目合作区域内的客户投诉的处理工作。

  5.5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进行监督、审核。

  6.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6.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建设及销售进程,项目建设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6.2项目建设成本、维护成本、酬金支付成本由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6.3项目建设、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6.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

  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账户内。

  6.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双方可以就前期资金回笼及利润部分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6.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7.7合作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8.利润分配

  8.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8.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乙双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后。

  8.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8.4每年度利润核算后,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应及时划各自账户。

  9.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1.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可自动续约2年。

  12.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框架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实体,乙方保证具有向甲方承接劳务外包业务的合法资质,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作模式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之间的框架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仅说明乙方为甲方潜在的合作对象,双方之间是否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取决于甲方的具体需求以及乙方是否能够满足此种需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用以支持甲方的特定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从管理上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应人员抽调或挪作他用。

  双方之间的合作按照以下模式进行: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具体需求时,会向乙方发出服务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及相关人员简历发送至甲方。

  2、甲方根据简历筛选,认为符合要求的,通知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甲方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后,该等人员于一个月内到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岗位上提供技术服务。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面试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服务期间、服务费用、人员列表、付款方式等问题做出约定。

  4、《补充合同》未尽事宜,以本合同为准。

  5、乙方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非甲方之雇员、代理人或员工。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的相应义务。

  6、因甲乙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的技术服务费用每年涨幅不得超过前一年的 %,该涨幅即适用于总体服务费用,亦适用于单个人员的服务费用。(本条需要双方具体谈判)

  二、商业秘密

  三、知识产权

  四、费用结算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1)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寄送上一个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考勤确认单,甲方收到并确认后,给乙方发送确认回执。乙方收到回执后一周之内向甲方寄送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实付金额=《补充合同》约定的当月服务费用—当月扣款+当月额外服务费+当月出差服务费补贴。

  当月扣款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当月的缺勤天数所对应的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为:当月扣款=该人员当月服务费用/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缺勤天数

  当月额外服务费用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及日常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间付出劳动所取得的额外服务费。乙方服务人员额外服务时间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方可计入。额外服务费用计算标准为:

  工作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周六和周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若乙方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其它类似文件中约定的工资高于此基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支付。

  当月出差服务费补贴以甲方正式员工的补贴标准相同。

  (3)其他约定: 。

  3、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各自缴纳其就本合同应缴纳的税款。

  4、双方《补充合同》中对费用结算做出其他约定,从其约定。

  五、人员管理

  对于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人员,甲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1)本合同所称的不合格人员是指不能从事甲方具体项目的人员,下列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不具备甲方要求的专业技能、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具有赌博、打架、偷盗、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其他不良行为、或者甲方认为存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的人员。为保证甲方项目的稳定推进,工伤人员、怀孕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以替换不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未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超过一月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

  (3)甲方重新确定人员后,该人员须于一个月内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未提供服务期间对应的服务费用从每月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减。

  (4)在人员更换期间,如因工作交接而有两个乙方指定技术服务人员同时为甲方项目服务的,甲方仅支付给乙方一个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

  2、设备配备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常用的固定资产(如:笔记本、台式机及其他可能的设备)通常由甲方提供。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

  (2)如由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前述设备毁损或丢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需要乙方自备相关的设备时,甲方应根据设备的配置而付给乙方一定的使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但双方不得因此而使乙方的技术服务停滞或受到影响。

  3、考勤管理

  (1)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享受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此之外,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缺勤,甲方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其他日常考勤管理由甲方自主决定。日常上班时间为8: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休时间。8:30-9:00区间内打卡为迟到,超过9:00按照请假处理。每月迟到累计达三次(含)者,每次扣除50元。

  (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事假、病假等需由甲方管理人员批准。病假、事假视为缺勤,甲方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4)其他约定: 。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提供执行技术服务项目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相关工作条件。

  2、甲方因项目管理及规划需要,可随时决定退、换乙方的全部或部分人员;在甲方相应项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即行通知乙方终止相应的《补充合同》。但是甲方需按时结清已经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

  3、甲方为管理项目需要,有权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另行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合同等),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可对该合同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可视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

  4、甲方需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包括:人员专业技能及掌握程度、工作经历及经验、教育背景、获得证书等;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可靠,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数量。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分派技术服务人员或替换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如期进行。

  7、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遵守甲方的内部规定,勤于工作,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8、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从事甲方指定内容以外的工作,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任何形式的劳动(务)关系,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人员需要离岗的,至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至少在离岗日15日前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交接人员,并保证不得对甲方的项目进展造成影响。

  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合适的交接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 元/人天扣减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与技术服务人员应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乙方与其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1)乙方应依法为其技术服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保险、工资及加班费或提供相关福利,与甲方无涉。除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上列明的技术服务费用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或其技术服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发生病假、工伤以及女职工孕产事宜时,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需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不可抗力

  八、禁止转让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费用的 %的违约金;若甲方无故不支付服务费用达6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甲方迟延支付是因为乙方未及时寄送考勤确认单或提供发票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或经甲方面试确定的人员未如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人员月服务费的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总体服务费用或单个人员的服务费用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涨幅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人员。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

  十一、争议及其他事宜: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框架合同 篇2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________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

  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____月____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g___年____月3____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

  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四、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框架合同范本精选

框架合同 篇2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 商品,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商品的供应

  1、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详见附件一)为准。双方如需更改订单,须在接受订单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订单更改通知”,并须经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仍按原订单执行。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提供商品时,应另行提供订单数量的%作为保修备用量,但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甲方商品质量维保通知(以电话联系方式)时, 小时内到达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现场进行处理及提供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给甲方正常使用。

  二、商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乙方每次向甲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乙方在供应甲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格及保质期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订单的供货期限为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内,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若甲方更改订单,乙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交货地点为:。

  4、供货方式采用乙方一次性送货,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分开送货。

  5、送货的全部运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甲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甲方收货时可仅对乙方所供应商品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若甲方以抽检方式验收,则视同甲方对成批产品外观无损进行认可接收。

  六、供应商品的退货和质保

  1、乙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或与样品偏差较大、破碎、有损坏现象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均可向乙方提出质量争议,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甲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乙方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保质期内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4、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以产品质保封贴标签是否破损为准承担合同规定的质保责任,但乙方须在本合同

  签订前提供商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及留存作为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执行标准。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顺延期间相关费用不变。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分批按订单具体规定实销实结:在甲方收到乙方按订单所规定的货品及商品符合要求之日起 日后,由乙方提供货品的正式发票向甲方进行结算支付货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货品的正式发票及相关货品签收凭证后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

  2、保质金:货款结算时,乙方应预留订单货款 %作为每批订单货品的保质金,待保质期满且不存在货品质量与维保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无异议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方式为电汇。

  4、乙方结算时须提供有效正式发票,如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乙方单方面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甲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的,每天按该订单所规定商品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该订单所规定商品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甲方欠款、违约金及质保金。

  3、若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内及时对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维保及提供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给甲方正常使用的,每天按该商品购销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乙方超过维保时限 日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5、若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保责任或不履行维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订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经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连同合同附件共伍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除商品保质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3、本合同文字打印同填写部分及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专业从事的企业,下属项目公司,希望乙方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总承包服务;乙方为专业从事工程施工的壹级企业,愿意承接甲方开发项目的施工业务;双方就工程施工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使双方在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等各个方面的合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包甲方开发的项目,每年施工面积约为平方米。

  2.承包范围电气及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图纸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其中指定分包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除外。

  2.1.甲方指定分包工程: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2.2.甲方专业分包工程: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按上述A条款付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1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文件计算。

  A.2取费方法

  A.3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指定分包造价的。

  A.4其他地区项目另行协商。

  B.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上述B条款付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B.1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文件计算。

  B.2取费方法

  B3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指定分包造价的。

  B.4其他地区项目另行协商。

  C.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按上述C条款付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C.1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文件计算。

  C.2取费方法

  C.3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指定分包造价的。

  C.4其他地区项目另行协商。

  4.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_________________影响外立面、无价材料、特殊材料,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明确。

  5.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及奖罚:_________________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一次验收合格”,不奖不罚。创杯的奖励在具体施工合同中确定。

  7.安全及文明施工:_________________执行当地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甲方的《现场管理条例》。

  8.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_

  8.1保修期时间为两年(防水工程5年);按验收合格且甲方整体交付业主之日算起。

  8.2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9.精装修工程另行协商。

  10.具体的施工项目确认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基本条款采用甲方的标准合同文本。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框架合同 篇28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_____er_____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框架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质量第一、共同发展”之目的,为督促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甲方对原材料质量的要求,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并签订采购协议。

  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之解释权属于湖北兴泽科技有限公司。

  1、报价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单之内容须包含:客户料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要求、产品单价(含税价)、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包装方式,且有授权人签字和盖章方可生效。

  2、承认书

  2.1凡与我公司发生交易的产品,都必须得到我公司签署的样品和实物样品,否则不能交货。

  2.2样品承人上的任何一页都需盖上公章方可生效。承认书内页须有产品图纸。材质证明,测试报告等,附样品10pcs

  3、采购订单框架协议

  3.1供应商收到我司采购订单后,在2个工作内确认交货日期并回传采购订单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确定回传,以每份采购订单扣款50元作处罚。

  3.2为了保证甲方的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部分供应低价值产品的厂商每次送货须免费送1%备品给我司,且备品分开包装。(低价值产品包括贴子、pe袋、扎线、螺丝、螺母)

  3.3供应商依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交货,每批交货延迟交货金额的1%,以此累计计算(1%扣款金额不足200按200扣款)。交货延迟造成我司生产停线,我厂停工待料的损失费用和延迟交货客户索赔费用全部转嫁给厂商。

  4交货时间管理

  4.1我公司正常送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其余时间送货一定要事先知会当时对方收件人,如未通知不予收货。

  5对账单的要求

  本公司现月结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或31日,供应商务必在次月对账单传到我公司,逾期均转到下月对账结算处理

  6增值税票提交要求

  供应商务必在次月25号前将当月25号前将当月对账金额所对应增值税票提交到我司,逾期货款安排也将顺延到下月处理

  7、交货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附上送货单/验收单和乙方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以供甲方检查;若乙方未依据规定提供送货单验收单及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甲方有权拒收该批交货。

  7.2若乙方延迟交货,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延迟交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甲方停工待料、仓库、保管。

  1)因交货延误引起甲方停工待料,乙方应赔付相应的停工待料人工等费用。

  2)因交货迟误引起甲方运输方式更改,乙方需赔付运费差额等费用。

  3)因交通迟误引起甲方客户损失,乙方需赔付相应客户的损失。

  7.3除甲方同乙方事先同意分批交货外,如果乙方实际交付的产品少于采购单上数量时,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在乙方已确定采购单后无法交货时,甲方有权解除已生效的采购单,乙方除需完全归还甲方所付的支票类的单据等,另需支付该批货物金额1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7.5乙方必须保证交付的产品其内容与报关文件完全相吻合,如有不符,至甲方遭受行政上或司法上的处罚,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8.收货:

  8.1收货时数量由甲方依据送货单|验收单进行点数抽样检查确认,数量准确方可以进行收货,若甲方在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生产需要。

  8.2若乙方交付的产品与甲方要求或描述不符时,甲方有权选择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并要求乙方退款和补偿甲方已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费用,以及甲方另行采购所需增加的费用等。

  9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而须提出诉讼时,以湖北当阳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