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付材料"如有品质上的问题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判断责任归属后,由责任的乙方负担费用。
第十二条 :机械设备的货与
(一)甲方视实际需要有时会借给乙方有关制造所需的机械、治具、测定器等(以下统称"机械设备"),乙方在收到"机械设备"后,须立即向甲方出借据。
(二)乙方依据前项约定应对所借的"机械设备"妥善加以保管,使其不受毁损,亦不得有?quot;机械设备"转让等侵害甲方所有权的一切行为,并以正常用法使用。同时按甲方指示,以乙方的费用应对"机械设备"等投保相当价额的相关财产保险。
(三)乙方对于所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当使用完毕或甲方要归还时,乙方必须将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归还甲方。
(四)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而导致将甲方所借给的"机械设备"等遗失或毁损时,乙方除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外,并应负责将"机械设备"等重新制造或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如因损害而致无法复原者,需负赔偿的责任。但因一般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损,则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模具有关货品制造上必须使用的模具的采购、费用、所有权归属及保管处理等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另行书面规定。
第十四条 :技术情报的借给
(一)有关制造货品所需的图面、规格、式样书、样本、技术资料及其他情报(以下统称"技术情报"),由乙方提出借用证,甲方借用。
(二)甲方借给乙方的"技术情报"当合约结束时或甲方要求归还时,乙方须立即归还该所借的"技术情报"及所有副本,属乙方的knowhow部分则不需归还给甲方。
(三)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将甲方所借给的"技术情报"遗失或毁损时,除立即向甲方报告外,并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交易规定
(一)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或甲方所借与的图面、规格、式样书、knowhow等提供给第三者制造产品,并不得将"技术情报"贩卖给第三者。在本合约签订前,已在市场贩卖的物品则不在此限。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图面、规格书、knowhow等提供或贩卖给乙方的竞争厂商。
(二)乙方事前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品的全部或其重要的部分托付给乙方的子公司或其关系公司,或第三者制造。属乙方的knowhow部分则不在此限。
(三)在前项的情况时,乙方须要求其关系公司也相同地遵守本合约中乙方的义务。
第十六条 :技术知道
(一)甲方视实际需要或按乙方的请求,乙方可透过甲方本身实施技术指导。
(二)乙方遵守甲方的要求而达成甲、乙双方的协议,乙方可请求甲方为提高生产性,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及信赖性的技术援助。
第十七条 :报告义务
(一)甲方得随时请求乙方出示乙方公告的财务资料,或对其财务情况及营业状况等加以说明或迅速提出有关的报告书,乙方不得拒绝。
(二)乙方的事业发生重大的变更或有发生的可能性时,不得迟延,应立即将其内容通知甲方。
(三)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中,甚至终了后,因前二项所得知乙方营业上或财务上的机密等事实,保证不泄露给第三者。
(四)乙方依据甲方归与的指定式样,需附件中所规定物品的交易内容,以物品别、订货量别、售货金额别作成报告书。每六个月一次,向甲方提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