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l、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②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② 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③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④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四年以上;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四年,可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已评聘的非统计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可视同获得初级统计专业职务人员。)
5、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
6.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底。 <br><br>5.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任统计师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
6.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底。 <br><br>5.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