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就业,学位≠技能,文凭+职业资格证书=复合型通用人才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摄影师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摄影工作者通过摄影技能和业务理论方面的系统学习,以适应wto后我国摄影领域面临的新挑战,并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摄影师是指使用照相机、感光片、光源和造型技艺在室内外拍摄人像、风景、产品及生产或生活图象信息的人员。
培训内容:摄影基础理论、摄影技法、摄影器材使用,外景地模特拍摄和室内人像拍摄、冲晒放大,暗房制作等相关知识。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检查照相器材及相关设备 2、根据被摄者的特征和要求确定拍摄角度和道具构成画面 3、布置灯光造型组合曝光量 4、拍照
目前,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经被社会逐步认可,不但“蓝领”或没有上过大学的人需要职业资格,上过大学的人也需要职业资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3号),要求全国高职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集中组织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并为培训合格者组织专门的求职招聘活动、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最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联合发起“大学生就业工程”和“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推行,大学生们普遍认为拿了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外,再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毕业找工作和就业更有利。
一、工作原则
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方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摄影师职业鉴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组织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鉴定统计分析等项工作。
(二)由河北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体负责组织资格审查、报名、辅导培训、考务安排、证书发放等项工作。
三、鉴定等级
(一)摄影师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本次只做初级中级高级摄影师三个等级的鉴定。
四、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一)初级摄影师:
1、经本职业初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见习期满 。
(二)中级摄影师:
1、取得本职业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技学历证书。
(二)高级摄影师:
1、取得本职业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摄影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学历证书。
五、鉴定内容、方式与时间
摄影师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核。由河北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安排具体时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