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狄更斯若干年前说的这句名言,在这个社会转轨、怪事频出、公序良俗遭遇各种冲击的时代序列里用起来,依然那么贴切。而“关中刀客”的“轰轰烈烈”,在坊间以及网络里受到追捧的怪现象,不由得让我们对狄更斯若干年前说的这句名言,再次咀嚼一番。
一个“正义的错误行为”缘何被热捧?正义的,为什么又是错误的?错误的,为什么又受到追捧?对于这一个个问号,对于这一个个悖论,值得好好探究一番。
其实用一大白话说,“关中刀客”河南汉子郑卫东的行为,无非就是“以暴制暴”。在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和法治社会中,“以暴制暴”显然是不被提倡的。但是郑卫东为什么会受到追捧呢?笔者认为,这种所谓“私力救济”的张扬,折射出的是“公力救济”的缺位。
以郑卫东这次的“挥刀怒砍偷车贼”成名之举为例。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偷车贼”,相信人人都曾遭遇过。笔者的一个同事,曾经创下一个月连丢4辆自行车的“纪录”。但是,无论是你、我还是他,我们大多数公众和百姓,在丢掉车子后,可曾想过诉诸于“公力救济”也就是公共管理部门来解决吗?可能大多数人都是选择了自认倒霉。因为,即使报了案,车子被找到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但是,不诉诸于“公力救济”,自认倒霉,并不意味着不对小偷猖獗恨之入骨,并不意味着不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感的无奈和失望,也并不意味着对于“公力救济”缺位的怨言以及由此对公共管理部门产生信任危机日积月累的失望。而恰恰在这个时候,“关中刀客”出现了。“关中刀客”的“私力救济”也就是“以暴制暴”,既让坊间民生对小偷的恶报感到解恨解气,而这种“义举”又填补了“公力救济”缺位所留下的真空。套用一句法学界的话说,私力救济在一些情形下对权利的保障比公力救济更直接、便利、更具实效性、效率更高、更易吸收不满和更贴近人性。
因而,“关中刀客”成为坊间百姓心目中的“英雄”并受到热捧,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应该看到,在绝大多数法学家的视野中,私力救济是一种落后、不文明、应抑制和抛弃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关中刀客”只能是一个“正义的错误行为”。正如有人说,私力救济犹如蔓草,在实现私权时不免会张扬野性的正义。故国家越进步,私力救济的范围越应缩小。而要想实现对于这一“蔓草”的社会控制,要想少出现几个受到热捧的“关中刀客”,那就需要“公力救济”该出手时就出手,公共管理部门应该为社会的公共秩序,为百姓的安全感,为所有公民的权利保障能提供直接、便利和更具实效性、效率更高、更贴近人性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