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原文]在公元前6世纪以前,中国已经发明了十九年七闰制,并有系统的进行运用。而古巴比伦人掌握十九年七闰的规律是在公元前5世纪,比中国整整晚了一个世纪。这从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中国从古巴比伦学习十二律音乐体系的说法。
[题文比较]从原文看,中国在公元前6世纪以前已经发明十九年七闰制,比古巴比伦人早了一个世纪,可得出结果中国未从古巴比伦学习十二律音乐体系;但并不可得出“中国对音律的认识可能也要早于古巴比伦”,c项强拉因果关系。
一.(全国卷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甲骨文的:王“字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上面不加一横,董作宾称之为”不戴帽子的王“(图1~3),见于于武丁卜辞和武乙.文丁卜辞,另一种上面有一横,为“戴帽子的王”(图4~6),行用于其他各时期。孙诒让《契文举例》所依据的刘鹗《铁云基藏龟》以武丁卜辞最多,其中的“王”字,孙诒让释为“立”,卜辞无法通读。到罗振玉的《殷墟书契考释》才释出此字。罗振玉首先把《说文解字》所收的古文和全文进行对比,释出“戴帽子的”是“王”字;接着指出,其异体作省其上画的形式,“亦‘王’字”,“且据所载诸文观之,无不谐也。”
“王”字释出来了,使一大批卜辞可以读通,也证实了这是殷王室的遗物。但是这个字的构成一直困扰着古文学家们。有的说,此字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所以是“王”;也有人说下面像火,火盛像王德,故以为“王”。如此等等,其说不一。直到1936年,吴其昌根据青铜器丰王斧的铭文和器形,并列举甲骨文.全文很多“王”字的写法,第一次提出“王字之本义,斧也”,才解决了这一问题。
从字形看,“王”字是横置的斧钺的象形。从甲骨文.金文(图7~9)的写法中还可以看出,最下一笔的初形不是平宜的“一”,而是具有孤刃之形,上端的一横或两横像柄或多属斧钺或多属斧钺阑。“王”字像斧钺之形是因为“王”这个称号是从氏族社会的军事首领演化来的,国家出现以后,才成为最高统治者的专名。而斧钺正是军事统率权的象征,在原始社会晚期的军事首领墓葬中,曾掘出随葬的玉钺.石钺,其遗风一直延续到夏.商.周三代,《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王曾封周族首领姬昌为西伯,“赐弓斧钺“,授予他对周围小国的征伐之权。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用横置的斧钺呢,这也是由这产生的时代决定的。横置是斧钺实施砍杀功能的状态,而最早军事首领的权力只限于战场上。荷马时代的希腊人领袖握有的权力不大,亚里士德说:“假如阿伽门农王获得在战场上杀死逃兵的权力,那么在战后的评议会上却只能忍受责骂。”这就是“王:要用一个正在执行斩杀的横置斧钺来表示的原因。
但这一切距离许慎太遥远了,《说文解字》“王:字下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边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这显然是后人的臆测了。
(摘编自罗琨《甲骨文解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