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合理情况”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情况”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会计年度,做到一年一结账。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就联合摄制电影片做一份全面准确的会计结算。该年度会计结算应当确定本会计年度内联合摄制的利润或亏损的净值,并视具体情况将其按规定的比例记录在会计账簿的贷方或借方上。
在年度会计结算时,若联合摄制专用账户资金总额超过拍摄工作所需储备资金总额的,应当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进行分配。任何一方对联合摄制项目负有债务的,应当首先从其应得分配额中针对其债务予以冲抵。
第十三条 对于因联合摄制电影片而涉及的作品创作、商业融资、宣传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权利及其衍生权利,甲乙双方拥有同等的权利进行管理和控制,即此类权利必须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决定才能实施。同时,对外宣传一律以双方的名义进行。
这里的“权利及其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总预算,电影主要拍摄地点,电影及其剧本的名称,聘用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音乐制作,宣传计划,选择发行人以及对合资对方转让权利或者其他人提供服务予以认可等权利。
第十四条 若电影片能够经过电影审查机构的审查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甲乙双方、制片人、编剧、导演、演员等演职员以及鸣谢单位等在电影片字幕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和字体大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因本合同附件四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抵押或出卖关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财产、资产和无形权利,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不得将用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产生与电影片有关的任何费用、责任和义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属于下列第____种情况:
1.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第十八条 乙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且其在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时,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