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或能够取得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提供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