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
为了确保学校用电的安全,特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学校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2)领导小组职责:
A、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署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并落实用电安全工作重大事宜。
B、副组长负责落实学校用电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用电安全事故,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C、小组成员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用电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用电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制定制度,严格落实。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各室教师用电工作职责》、《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用电安全责任状,严格制定学校用电安全防范预案:
(一)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宣传,提醒学生在校园内外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进行用电安全讲解,有重点地做好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三)值班教师要对学生使用带电机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处理。
三、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为了提高师生的用电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组织各类用电安全知识比赛活动,如利用主题班会观看用电安全教育片等,使师生充分认识到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和其产生的.危害性,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等。
(1)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最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给医院,拨打120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2)教导处要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一旦发生用电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3、联络、教育:
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少先队和各班主任要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
为全面检查我县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新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综合防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
以检查促落实,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2至26日,共9天。
检查方式:由县政府牵头,安监、住建、教体、公安、交通、港航、工商、卫生、消防、文化执法、综合执法、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校舍安全组、交通安全组、校园安全组),一是听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二是现场抽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直学校幼儿园(分组名单附后)。
四、检查内容
各检查组依据自身职责范围分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细则附后)
五、检查要求:
(一)参与检查单位,每个检查组至少选派1人,对提前随机选取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进行检查。县直学校做到每校必到。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组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本组检查情况通报,汇总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附: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人员分组表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细则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人员分组表
校舍安全组
校园安全组
交通安全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表(校舍安全组)
签字。
2、乡镇要在检查后3日内提供一份乡镇政府落实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书面材料。
检查组成员签名: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表(交通安全组)
签字。
2、乡镇要在检查后3日内提供一份乡镇政府落实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书面材料。
检查组成员签名: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检查表(校园安全组)
签字。
2、乡镇要在检查后3日内提供一份乡镇政府落实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书面材料。
检查组成员签名: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3
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国庆前后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安全情况;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达标情况、排污口规范情况;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等。
二、排查重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排污口、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坚决取缔新设排污口;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开展污染隐患排查,集中整理,消除隐患。
(二)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对县通达、洪飞,鸿升三家造纸厂和万源水泥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其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废水排放是否超标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管,全面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废物排放情况。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的原则妥善处理污泥,严禁擅自堆放、倾倒、直接排放和违规转移。
(三)加强医药制造行业、医疗机构环境环境安全排查。全面检查本草制药公司和春天生物制药盒公司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院、县红十会医院等较大的.医疗机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废水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非煤矿山采矿选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采石场、打沙场、采选矿等矿山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尾渣处理情况,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情况,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采矿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污染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搞好桃子溪铁矿、大继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严禁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炸加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县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企业是否履行环保手续,是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有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否将危险废物按要求处置。
三、工作要求
1、进度要求: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及其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小结报办公室。10月底,由xx大队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确保隐患排除。
2、加强协作
各责任股室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持续扎实推进,加强协助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及时报告。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办公室,确保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整治酒类、民爆行业等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推动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坚决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专项整治措施
(一)针对火灾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办。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分布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镇安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酒类行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必须按要求配置,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畅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三)民爆行业要严格生产管理,严禁“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批发企业超量、违规存放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违反规定向零售经营户和消费者销售专业燃放产品,严禁不符合规定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千方百计遏制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广泛宣传。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锣鼓等多种形式,宣传火灾的后果、预防火灾的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报告力度,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健全规章制度。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强化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5
为认真吸取各地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及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照“够威、通过排查推进项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黄少和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加勤、郑钦仕、陈敏、林荣、陈少龙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排查主要内容
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防护、大型施工设备为重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
2我项目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够严、够细”的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1指导思想够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工序交接的验收情况。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治措施1入不良行为记录;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项目部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停工整改的项目须经项目部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20xx年96日开始至9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2日结束。排查工作应
根据排对各自职责9月13日前报公司建全面清除、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各项问题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录月月12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工程部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天乐谷景区安全稳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安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假期景区安全稳定,特成立春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由青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在春节假期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确保天乐谷景区平安稳定。
(一)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景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安保、公安、交警、城管的协调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南湖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加强景区森林防灭火等安全工作,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三)区文广旅局:负责加强景区旅游管理,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景区巡逻,接受游客求助受理,做好防扒防爆等处突工作,确保景区治安和谐。
(五)交警三大队:负责景区交通组织,车辆疏导,做好景区行车保畅工作。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做好景区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景区餐饮及临时餐点的卫生监督工作。
(八)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九)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医疗车辆、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检查景区消防安全工作。
三、严格岗位值守
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抽派人员要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的统筹安排下,对孝心桥、孝心阁、七星广场、六星栈桥以及孝心台等重要景点进行定点值守,于1月30日12:00前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各点位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严格值班纪律,确保景区和谐稳定。
值守时期: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共16天。
值班时间:每天早上8:30至20:30。
值班人员:相关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员。
四、加强后勤保障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稳定,关心爱护一线值班人员,增强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负责解决值班人员的加班用餐、饮水等实际问题。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7
20xx年6月18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监察分局、六枝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枝特区煤炭管理局联合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十二条,对此我矿极为重视,随后,即召开了矿委扩大会议,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专题研究布署整改,现将整改的方案安排如下: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布置、落实督查指导。
副组长:分工负责专项整改方案的编制、具体实施及落实到人。
成员:等分工负责各自所分配任务落实,现场指导督查质量验收。
二、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落实情况:
1、煤炭生产许可证至20xx年3月4日过期。
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此项工作由老板负责。2、探放水措施不完善,超前距岩巷取30米、煤巷取50米无依据、探放水钻孔数量只有3个等;且3016掘进工作面未进行探放水作业。
完善探放水措施,超前距按煤矿的安全规程取20米。探放水孔数量按设计要求布置5个钻孔,严格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搞探放水工作,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责任人:。
3、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主管路只铺设到总回风巷、未使用。瓦斯抽放主管按采掘的实际情况铺设采面机巷和回风巷。责任人:。
4、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记录按要求进行记录。责任人:。
5、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绞车工6人,电工2人。
正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使之达到绞车工7人,电工3人。责任人:。
6、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未经有安全资质的机构定期校验。
定期对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送有安全资质的机构进行校验。责任人:。
7、该矿片于突出危险区域,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也未采取综合防突措施。
按“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认真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检验并制定专项措施进行防范。责任人:。
8、井底主水仓出风口侧设置躲避硐室。
在躲避硐室上方增设钢管,做回风之用,完善躲避硐设施。责任人:。
9、301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设喷雾除尘装置。
在301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安设喷雾除尘装置。责任人:。
10、3016运输巷掘进巷道中央未安设隔爆设施。
在3016运输巷掘进巷道中央安设隔爆水袋10m。责任人:。
11、未安设压风自救系统。
在3016运输巷每隔50米安设压风自救系统。责任人:。
12、瓦斯监控系统:各个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瓦斯探头按要求悬挂,即距棚顶20cm,梆15cm。责任人:。
三、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1、整改期间,严禁组织与整改无关的其它作业。
2、每班配足安全员、瓦检员,跟班矿级领导现场巡查指导,各责任人及时督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及时排出隐患,使整改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整改作业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严禁事带电整理和移动电器设备。
4、加强现场的劳动管理,作业人员认真作业,听从指挥,杜绝“三违”。
5、加强通风及瓦斯管理,电脑监控与现场监测相结合,做到准确预报,及时处理,重点防范。
6、各维修整改地点均应注意搞好敲帮问顶,严防落矸伤人。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8
一、编制依据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建设工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杜绝一般性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我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在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常见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__P10地块总包工程施工项目。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__P10地块(禾山B3地块)总包工程
2.工程地点:成功大道东侧,后埔路西侧,祥岭路南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6132.08㎡,总建筑面积 193336.85㎡,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9195.82㎡,地上建筑面积144141.03㎡。建筑总高度82.95m(2#楼最高);为地下2层,上部25—27层的建筑。
5.建设单位: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8.勘察单位:
9.施工单位:
10.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11.工 期:建设总工期XX个日历日
12.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二)排查内容
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以预防房屋建筑和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为重点。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模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装卸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
(三)整治措施
项目部根椐公司排查方案的要求建立了隐患排查工作的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管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强化了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建立值班制度及停工后复工程序。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项目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根据排查工作的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2、项目部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专职安全员及班组每天一检,项目部每周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并将一周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对班组及个人的违章行为和现象进行处罚并进行全项目通报批评。
3、各班组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4、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5、严格按照“三定”措施,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
6、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班组及个人,项目部将从重处罚。
五、危险源的识别
A、基础阶段:
1.危险源有人工挖孔桩、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如操作不当就易发生事故。
2.坑壁支护危险源有:1)土方坍塌;2)基坑边土堆放不当;3)支护壁变形,易发生事故。
3.机械设备危险源:1)机械没有防护罩,操作不当;2)钢筋冷拉作业和碰焊作业区,无防护隔离易发生事故。
4.施工用电危险源:1)外电防护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2)未使用安全电压,线路无过路保护,易造成触电事故。
B、主体阶段
1、脚手架及悬挑脚手架危险源:1)外架材质不符合要求;2)落地架基础处理不当;3)拉接点未按规范设置;4)工作层脚手板末满铺;5)临边防护不严等都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
2、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卷扬机钢丝绳磨损严重等都是易发生事故危险源。
3、塔吊危险源:安装指挥不当、“三保险”五限位、易失灵造成事故、护着不规范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是易发生事故、作业区群塔吊旋转范围警戒不严,易发碰撞事故
4、模板工程危险源:1)支撑、立柱稳定性不牢;2)违章作业、野蛮施工;3)临边无防护施工;4)剪力墙支撑加固不牢固;5)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等易发生伤亡事故。
5、“三宝”、“四口、”“五临边”危险源:1)“三宝不合格产品和不正确使用;2)“四口”、“五临边”无防护尤其是楼层周边防护不严易发生事故;
C、装饰阶段
1、装饰阶段危险源: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到位;2)操作工、工具失落;3)工作层脚手板未满铺或密目网封闭不严密;
2、季节施工危险源有:1)暴雨、台风;2)塔吊无避雷装置;3)夏季中暑;4)冬季寒冻、雨季架上易滑等都是易发生伤亡事故;
3、脚手架拆除危险源:1)未设警戒区,无人看护;2)未戴好个人防护用品;3)材料乱扔;4)违反拆除顺序;
4、塔吊拆除危险源有:1)未按施工方案拆除;2)违反操作规程,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3)对机械设备重要部分没有进行保护等都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
5、建筑垃圾燃烧、粉尘等危险源有1)焚烧废旧材料,有毒、有害的物质;2)装卸水泥粉尘,如水泥粉煤灰等都是有害危险源。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9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以防范道路施工中人员、机械安全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施工组织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机械的使用等情况;
(二)安全帽、反光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应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
[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总体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查看企业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现场查验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B、C证、证人相符)情况及企业委派通知单、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周围搭设的钢管围栏围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善;
6、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
7、施工现场是否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是否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是否设临时交通指标;
8、机械挖土时,是否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进行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是否设置围栏,施工道路是否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不戴安全帽施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
(一)土方开挖的隐患排查:
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工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3、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
4、司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应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6、路槽开挖时,要注意人员与机械的配合问题,不要在机械运转时站在其弯转半径内休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填筑路基时,要设专人指挥车辆倒土,在夜间施工时要拉线架灯,并且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疲劳作业。
8、压路机在碾压工作时,不要在路基宽度范围内休息。并且专门对维护压路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警惕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9、沥青路面摊铺时,要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因改性沥青摊铺要求温度在150°以上进行摊铺,为防止烫伤,又不影响作业,因此就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设专人指挥摊铺机及拉运沥青车。
10、在铺花砖、安装路沿石时,要求堆放高度符合规定。铺砌时要防止砸伤、挤伤手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雨水、污水工程隐患排查:
1、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开挖时配合测量员控制开挖深度,防止超挖现象发生;严禁骑、跨沟作业。
2、砂基回填打夯时注意打夯机的操作,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3、管道安装时搬运管材要注意安全,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4、检查井的砌筑、模块装卸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施工时砸伤施工人员。
5、沟槽回填时应先填土后,打夯机操作人员在下沟槽进行打夯作业。
(三)设备、临时用电隐患排查:
1、检查电工的上岗证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设备安全:电焊机、振动棒电机、自动切割机等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专业电工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才准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禁止露天在雨中使用;
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①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料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
②检查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击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灵,漏电保护装置前数是否原配;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体位置安装是否适当,便于操作,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下线是否混乱,电箱门、锁齐并有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③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线使用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
5、检查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6、检查配电线路是否老成,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是否保护。
(四)安全保卫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工作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要由专人操作,用电线路的布设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夜间施工应保证安全,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和出入车辆的交通安全。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路口、岔道及人流量大的地段应采取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6、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反光马甲。
7、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现场的环境和设施,防止发生纠纷。
(五)特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1、压路机
①施工时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压路机作业时前后轮清除污物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机械正面,必须站在侧面作业,以免发生人员伤亡。
③压路机作业前,对覆土较浅的地下设施严禁振动碾压,需静压或不压。 ④压路机停止作业后必须熄火,严禁慢火等待。
⑤压路机作业时,须注意对已建成的工程的保护(井口、立沿石等)。 ⑥压路机在坡道上停车后,后轮需垫砖石,以免车辆滑动。
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位,观察边线以免造成事故。
2、打夯机
①夯击时,需将回填料中的大于5cm的大粒径填料铲除,以防夯机底板因夯实过大粒径填料而损坏。
②夯实时需两人配合夯实,操作时应扶稳夯机,以防夯机因冲力过大倾倒,操作人员与机具保持30cm左右的安全距离以防脚被击伤。
③夯机添加燃料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配比添加机油和汽油,如不按配比添加将会对打夯机产生严重的破坏。
④打夯时边洒水边工作,如不及时洒水,所扬起的灰尘对夯机的化油器造成损坏影响机械使用。
⑤如夯机出现机械故障,必须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任何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开机械进行维修等其它作业。
3、装载机
①施工前,必须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装载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以免撞伤人员或撞坏设施。
③装载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工程的保护(如井口、路缘石等) ④驾驶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驶位,以免造成事故。
4、吊车
①机械施工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严禁超吨位起吊。
③起吊物品时需垂直起吊,严禁拖拉,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
④吊车摆放时需稳固,支撑腿下垫枕木,并且距离沟槽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起吊管材时严禁单绳起吊,且起吊时钢丝绳与垂直线夹角不得小于45。 ⑤吊车旋转半径内,严禁施工人员滞留。
⑥吊车安管时需遵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擅自操作。
⑦雨天禁止吊车作业。
5、挖掘机
①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
②开挖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避免机械事故。
③挖土装车时旋转速度不得过快,且装车需由车辆尾部或侧面装车,且卸土时,土铲离车厢不得过高,以免造成车辆损坏。
④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不得在其旋转半径内滞留。
⑤开挖沟槽时严禁骑、跨沟槽作业。
⑥沟槽作业时若开挖较深,一次不能开挖到底,则必须做两层台施工,严
禁履带悬空作业。
⑦机械行走时需离沟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因振动造成塌方。
6、自卸车
①汽车在行使中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减速行使,以免飞石伤人,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害。
②自卸车严禁载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③汽车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在运输当中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
④汽车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汽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热情服务、文明驾驶。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否则不得参与施工工作。
2、施工现场应保证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车间进行工作有足够的照明,除保证工作中常用的照明外,还应备有独立的电源的照明灯。
3、施工现场周围搭设钢管围栏围设。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标。
5、工地内的交通运输道路,及该经常保持通畅,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6、施工材料的存放要整齐和稳固。
7、施工工地的用电、要按用电的规定,保证安全距离,线路整齐,明显增加防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8、机械挖土时,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要设围栏,并保证施工道路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禁止不戴安全帽、穿反光服施工。
11、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三、攻坚任务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
4、配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xx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x农联〔20xx〕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
(四)攻坚重点违法整治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18、严格落实《x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xx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xx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xx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xx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邮箱:公安内网办公自动化“交警大队”邮箱)。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1
深刻汲取长沙“4·29”自建房屋垮塌事故教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李营街道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经营性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范围和任务
百日行动要做到对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超市、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五)对于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仍然在用的城乡危房也要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各科室、社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区、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并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确认,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区政府将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
(二)立查立改,分类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百日行动期间,暂停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要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彻底排查清楚重大风险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网格,保障每个网格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
四、工作保障
(一)思想要重视。相关部门务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摸排要细致。成立专班,要有专人负责,认真谋划,广泛组织发动小区业委会、物管单位等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工作务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致到每一栋每一户,确实弄清辖区自建房屋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
(三)整改要有力。房屋安全涉及广大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街道任务重,涉及房屋多,完成任务时间紧,要对每栋每户房屋拿出可行整改方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将安全隐患消除萌芽阶段。
(四)联动要高效。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调度机制,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成立李营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由李营街道办事处主任马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应急的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孙旭同志、城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张群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公室,韩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织分工
马龙同志全面领导李营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孙旭、张群同志负责街道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排整治工作,协调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环节。
各部门负责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各管区、社区书记负责指导帮助相应辖区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以落实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种组织机构;进一步以落实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火灾现场救护知识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三)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标识是否醒目,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
(四)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配电房、电源线路、电梯等是否定期检修、安全使用。
(六)压力容器、电梯以及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定期检修、安全使用;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和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七)毒麻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保管是否安全可靠。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院成立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院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层层有人管事,级级有人办事,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搞好日常性的应急培训、演练,
加强队伍的组织和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处置施救能力。
(三)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完善奖惩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担负起主要责任,医院与各科室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业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科室)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充分理顺安全管理职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适合自身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要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制度,以制度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管理保安全,以安全求效益。
(五)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开展普法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巩固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的成果,结合阶段性专项整治任务,继续抓好本院内部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每月及节假日前安全会员会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危险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定期检验维护,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我院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下大力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强化技防、人防、物防措施,落实隐患整治和防范责任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公众场所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八)加强我院车辆运行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驾驶员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车辆的管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本院建筑施工场所加强监管,落实建筑承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要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对本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舍得花精力、舍得花时间、舍得花费用。要根据各自职能,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我院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进步。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3
一、开展一次学校外聘人员信息大排查
目前,学校外聘人员较多,涉及保安、餐厅、保洁等人员。该群体来自不同的公司,人员素养不一,流动性大,不容易了解家庭及背景情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摸清各学校外聘人员底数,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决定对学校的外聘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摸底上报,请各责任部门根据附件要求,及时上报。
二、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排查
各部门要强化警校联动,积极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师生及学校与校外人员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对其中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要有针对性地逐一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严防激化升级引发重大事件。要动态掌握学校周边的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现实状况,对因家庭变故、下岗失业、生活无着落、债务缠身等导致心态失衡、有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要纳入工作视线,协调公安、街道及社区做好稳控等工作,严防闯入校园滋事。
三、开展一次全面心理筛查及心理健康教育
各部门要通过心理建档、家校沟通、日常观察、交流谈心、学生发现、专业筛查等多种方式认真排查。对原来就有一定心理问题的学生,要重点筛查并进行持续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组织专业力量对心理筛查和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科学制定心理辅导对策。对于筛查出的重点学生,安排专职心理咨询教师进行一对一访谈评估,建立完善一人一册记录,持续关注跟进,并给予相应心理咨询服务。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讲座、观看心理健康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
四、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做好日常安全警示、提示教育。通过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宣传栏、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上好安全教育课程,落实警校联络员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自觉做到“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依法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岁以下骑电动车上下学;对于符合驾驶电动车、骑自行车要求的,要提示学生家长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严禁非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教育适龄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载人、闯红灯、逆行、打闹等行为。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严禁闯红灯、跨越护栏、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提高学生交通法规意识和自我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五、开展一次校车运行规范管理活动
目前,校车及定制公交车已进入全面运行状态,车辆运营规范管理工作是头等大事。各部门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完善上放学交通出行情况台帐。严格落实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管理,校园内设置机动车限速标识,实行行人与车辆错峰管理,防止人车交汇造成拥堵及交通事故。要加强上下学接送管理,学生排队、有序上下车,车辆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提醒学生系好安全带、不在车厢内走动、不要将身体弹出车外。要加强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和整治,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举报;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学生乘车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要立即予以劝阻,并摸清车辆信息,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六、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得到沟塘河坝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同时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延伸到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领域,深入到社区、街道、农村、家庭等,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辖区内的河段、池(坑)塘、湖泊、低洼积水地带等排查隐患,在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保证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组织学校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及回收反馈回执单等形式,提醒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七、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针对易发多发的各类事件,各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对内部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挂账整改、盯办落实,特别要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坚决实现校园安全工作目标,严防存在死角盲区,有效保护广大师生安全。
八、开展一次学校安保工作自查
加强校园安保建设工作,落实“四个100%”要求。按标准聘用专业保安公司,配齐持证上岗的专职安保人员,配齐防暴器材和防撞设施,学校视频监控要全覆盖,设置一键报警装置,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要与公安联网,建立警校防暴联动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上、放学期间,学校领导要带班值守,警校联合开展“护学岗”活动,维护上、放学时段学校大门口及校园周边的秩序,严防发生暴恐事件、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九、开展一次食堂管理工作自查
各部门完善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要狠抓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食堂操作间卫生管理,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按规定做好教室、宿舍等校舍的通风消毒工作。要做好学生饮用水管理,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监测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学校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开展一次特异体质学生排查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学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杜绝管理的漏洞和盲点,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特异体质学生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在校学生深入开展一次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__)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__),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5
1、安全隐患排查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
3、学校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重点。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全面排查医院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患者、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不发生火灾。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院委会决定成立中心卫生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信息传递、情况汇总、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时间
20xx年3月25日。
五、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具体包括:
(一)是否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落实;
(三)是否组织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建筑之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六)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七)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合格;
(八)建筑门窗是否设置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
六、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
分析医院消防安全形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及时采取预防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
医院对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防火灾隐患。对医院内食堂、病房楼、门诊楼、职工宿舍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第三阶段(20xx16年3月至全国“两会”结束5日内)查找漏洞,总结经验。医院对各科室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医院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
医院要组织人员对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治。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
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7
根据公车办通〔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公务用车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情况4辆,分为管委会用车(2辆)和项目办公室用车(2辆)。
(一)管委会用车
根据州编发〔20xx〕1号文件,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书记、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二)项目办公室用车
项目办工作具体负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州人民政府20xx年1月划拨别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7座商务车,购置于20xx年4月的斯巴鲁森林人94t型排量为2.5t越野车,用于园区项目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管委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云两辆为原中心建设园区时用车,均未列入车编。园区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全面结束,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费用高,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使用。另外两辆分别为微型车和7座商务车,未超标准配置,符合使用规定。
(二)经自查,我单位未出现违规借用、换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完善相关制度,坚决严控增量,逐步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核心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和消防设施合规性。
3.排查方式。通过产权人自查、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确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产权人自查。明确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街道(乡镇)指导社区(村)组织产权人自查,如实填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
二是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街道(乡镇)在产权人自查的基础上,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进行全覆盖核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进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显著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并督促产权人立即进行鉴定、整治;发现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鉴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逐一归集核查信息,核查结果须由参与核查的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街道(乡镇)应根据自建房用途,统筹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同核查。
三是区级检查。各区将街道(乡镇)核查信息汇总形成台账,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全市违法建设图斑,制定检查计划,组织专业机构参与区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街道(乡镇)尽快组织开展整治。
四是市级抽查。市相关部门对各区自建房安全排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组织专业机构参与,随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区反映的难点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二)开展“百日行动”(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以区为单位,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20__年9月底前,确保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核查)、检查、抽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百日行动”台账,实行销账管理。
(三)彻底整治隐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违。各区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明确对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2.依规鉴定。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产权人不按期鉴定的,区政府可依法依规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3.加强整治。产权人应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结论,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措施进行整治,并承担相关费用。各区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一时难以拆除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
4.强化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
1.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2.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研究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电影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3.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结合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的基础上,依法查处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特别情况立即组织人员疏散。落实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发挥城管、社区(村)“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5.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6.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推进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7.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既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又加强鉴定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市长担任组长,崔述强常务副市长、隋振江副市长、谈绪祥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区要成立本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本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支撑保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区要落实街道(乡镇)核查、区级检查及相关工作保障经费,并建立专项整治应急资金,做好应急情况下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对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指导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调解矛盾纠纷,依托12348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基础上,根据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统用户数和数据量做好硬件设施的动态增扩准备,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19
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首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机构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科长孙德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排查时间:
定于每月的1日、20日、30日上午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时间。上午8点半准时到达出租车停靠点。检查人员与被检查车辆确认检查相关问题,然后填写检查表格,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时解决。
2、排查重点:
对车辆的燃油燃气系统、电气设施、轮胎及转向刹车、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3、参加人员:
以安全科长为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参加。
4、当天上午检查问题,下午4点开会集中汇报;同时汇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5、检查问题要分类汇总,分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进行分类填写。
三、措施:
1、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抓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要长期坚持下去,形成一种制度。
2、所有参检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有事向安全科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处罚。
3、对于重大隐患不能解决的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助解决。
4、安全科要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并实行跟踪督改。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0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文件精神,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和工会人员):xx班主任
各班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排查治理重点
1、校舍安全:要逐间检查,对学校厕所、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开车入校教师严控车速,文明驾驶。学校执勤教师做好学校门口人车分流工作。
3、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配餐做好留样管控,就餐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安全: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
10、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五、主要工作安排
1、4月14日学习文件,宣传发动。根据要求,联系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2、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坚持“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并及时上报,落实专人,加强监控。
3、对接交警、派出所做好群防群治。
4、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形成安全排查台账。
6、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监督的力度。
3、突出治理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楼梯、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情况,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检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每月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3
依据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__〕11号)和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快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__〕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动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快速深化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平安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平安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经探讨确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平安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急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平安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供应坚实有力的平安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探讨,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试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变更运用功能的;
3、擅自变更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动我校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平安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比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支配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__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比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内内房屋建筑底数(含全部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平安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变更运用功能的房屋,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看法,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平安自查隐患排查状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根据“谁运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刚好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全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状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平安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平安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平安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平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平安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看法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刚好探讨解决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平安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平安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仔细总结阅历,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平安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工作开展状况请于20xx年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4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附件2)。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对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附件1)。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要结合扫黑除恶,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5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退我镇农村房屋平安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运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刚好完成农村全部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__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状况,包括建立年头、结构类型、建立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变更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全部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全部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全部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夫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平安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详细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平安信息、房屋改造状况、房屋平安状况、用能状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平安隐患状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峻、超负荷运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平安进行初步推断,对初步推断为危急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觉房屋平安问题或出现异样改变,快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觉的农村各类房屋平安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马上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修理的刚好修理,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急房屋要实行必要措施消退平安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实行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急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安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务。各类危改户必需在20__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状况进行全面普查,驾驭群众住房基本状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驾驭本村住房平安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牢靠。
(三)推动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__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觉的农村各类房屋平安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安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相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动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心情;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平安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平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实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难易发区的灾难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平安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华蜜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平安管理;司法所负责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平安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平安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平安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依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立年头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峻的居民住宅房屋,刚好发觉平安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平安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需仔细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觉房屋状况危急,必需马上实行坚决措施,快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动。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平安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立平安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退平安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肯定要旨化责随意识,全力推动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动状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动工作有力、任务完成状况好的村,赐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指责,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峻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6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彻底遏制新隐患产生,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组长责任:组长负责制定排查计划;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对全公司安全隐患到进行排查,全权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负责按计划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生产环节、班组、现场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上报组长、副组长、通知班组成员注意预防。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排查记录,定期向对隐患排查记录中的事件进行跟踪、预防。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公司所有车间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配电室、实验室、办公楼、库房。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
3、各组员按实际现场情况、若发现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完善制定管理情况。
4、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与保养。
5、注意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通风、防潮、防火。
6、生产设施、设备工作一个周期后定时停电维护、维修不可超负荷工作。
7、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必须佩戴防粉尘防护装置。
8、公司设有专门的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成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预防麻痹大意。
9、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0、车队成员禁止酒后上岗、疲劳驾驶、超载超速。
11、电工班、机修车间严格遵守用电程序;注意电其设施安全,杜绝电器火灾。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开展: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职责,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
3、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x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号)精神,接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接合、标本兼治,压实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依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关于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分类整顿,消化存量,严控增量,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一切自建房排查摸底,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顿,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继续建设和谐美丽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自建房主要囊括以下3类房屋建筑:一是城市计划区域范围内没有土地、计划、建设手续,没有专业设计图纸或没有具备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计划范围内自行组织建造或雇佣他人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二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非城市计划区域内,单位或个人自行组织建造或雇佣他人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三是违法违规加层、擅自拆改承重结构、超设计限值增加荷载的房屋。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和内容。关于全县范围内一切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排区、学校医院车站周边、工业园区、国有农(林)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等区域及暖泉农场、原种场等驻贺单位在贺自建房,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延伸排查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住房。全面摸清房屋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土地、计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和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方式。采取自查、普查和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可自行委托具有房屋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照属地管理原则,xx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要组织关于管辖区域内一切自建房逐栋(户)开展排查,建立排查和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关于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且关于辖区范围内排查整顿情况全面负责,一切经营性自建房必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方可使用。排查整顿情况要如实上报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关于排查整顿情况进行督查。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20xx年5月至8月底,关于全县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关于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1980年以前建设的住房进行排查整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制定本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百日攻坚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兜底保证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快查快改”,确保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顿。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停用、封闭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经营性自建房应当即时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表明后方可使用,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自建房用于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关于自建房内从事的经营活动严格把控、从严审核;关于不契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契合经营业态的禁止批准经营。
(三)全面整顿隐患
1.建立整顿台账。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等部门要严格依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的通知》(〔20xx〕号)要求,在前期排查摸底基础上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立整顿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顿一栋(户)、销号一栋(户),同步完备整顿工作全进程档案资料。
2.分类施策推进整顿。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一栋一策、分类处治方式。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xx)、《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等相关标准规矩,关于鉴定为级危房的,立即停滞使用,封闭处治,严禁居住、工作、休息或逗留,并且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关于鉴定为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等技术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关于契合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窑危房、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政策的,依照程序申报,支持改造;关于其他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法依规敦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关于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祸隐患的,采取地质灾祸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完备临时过渡政策。关于城市建成区内鉴定为级危房且为一切权人(家庭)唯一住房的,由住建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临时周转安排疏散群众,承租家庭契合《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20xx〕x号)中减免租金条件的,提供资料经审核后可适当减免租金;承租家庭经过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应即时退还过渡用房。关于农村范围内经鉴定为级危房的一切人(家庭)为唯一住房的,由所在地乡镇(场)人民政府就近提供安全住房关于该部分农户进行临时安排。
4.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部门联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关于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计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加层、改(扩)建、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承重结构和超设计增加荷载,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等行为,关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以及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严禁违法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关于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3层及以上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需依法依规进行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表明。
2.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产权人或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定期进行房屋安全自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所属乡镇(场)、街道上报,严格落实xx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等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及物业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乡镇(场)、街道、社区(村)需各确定一名房屋安全管理员,一般由班子成员兼任,敦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且组织人员撤离。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关于发现的问题即时报告处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三管三必需”原则,加强本事域涉及的房屋安全监管。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xx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依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用地、计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敦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经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定期关于自建房产权人及使用人进行安全使用调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关于房屋进行安全检测,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关于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实施步骤
自建房安全排查整顿工作依照边排查、边建账、边整顿、边销号的原则,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地落实。
(一)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5月至12月)。关于全县范围内一切自建房进行集中排查,接合“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摸清房屋安全基本情况。
(二)全面整顿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20xx年8月底前,关于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城市级危房进行彻底整顿。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级危房整顿,实现动态清零。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及暖泉农场、原种场等驻贺单位在巩固和提升排查整顿成效基础上,深入总结分析,针关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接合实际情况,完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长效监管。
四、保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xx县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牵头协调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做好日常具体工作,重大情况即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行业部门及各驻贺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依照职责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__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__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__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29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突出学校安全的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成立安全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范措施:
1、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2、建立观察制度,并做好记载。
3、建立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定期向德育处报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楼板、墙体及各班负责的楼梯、楼道安全情况。其他教师若发现墙体、楼板有裂缝,掉灰渣,有异样响动等现象,必须马上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4、每个楼梯口上下楼道一律靠右慢行,严禁嬉闹、推搡、跑跳、拉扯、拥挤。
5、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责任。
四、应急措施:
1、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职能: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各班学生安全有序疏散。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
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若有伤亡,应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110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 篇30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生产作业现场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4、设备设施验收、安全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