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2024-11-12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20xx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20xx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精神,认真履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职能,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和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为目标,对饮用水源和环境风险源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处置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环境安全。

  一、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我市在前期开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对辖区内沿江沿河以及工业集中发展区的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检查,特别对造纸、化工、涉重涉危等行业企业进行了排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对涪江、郪江和赤城湖水库周边的洪达家鑫、弘桥公司、精峰明胶、三鑫纸业、宁丰皮革等进行了认真排查。对造纸、化工企业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化品存储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储备物资等进行重点检查。大英县要求盛马化工、蓥峰化工和兴茂石化三家化工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废的贮存和处置进行规范管理;对三鑫纸业、永佳纸业、金龙纸业三家企业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20__年已经关闭的大英县腾华工业用燃料油加工厂、大英县友章工业燃油厂、大英县石门工业燃油加工厂3家炼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已彻底拆除设备,没有生产迹象。

  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82台次,执法人员248余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6家。截至目前,蓬溪县对存在环境隐患的1家企业立案调查,已报请县政府准备清理关停;其余5家企业正在按要求积极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开展沿江沿河企业环境污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保障了我市区域环境安全。

  二、科学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7月26日,阿坝松潘县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涪江后,我局第一时间与省环保厅和绵阳市、三台县环保局取得联系,派出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赶赴绵阳、三台了解当地现场处置情况。第一时间启动《遂宁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遂宁市环保局应对处置涪江水质异常事件指挥部,全局干部职工24小时待命。从26日16时至异常水质成功处理,共出动人员4515人次,车辆811台次,采样688个,出具监测数据2064个,编发涪江水质短信700余条,在遂宁日报、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第一时间更新水质变动信息,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为冷静处理突发事件创造了正面的社会环境,为领导及时、正确下闸封堵、开闸放水提供了准确的第一手信息。国家环保部、省政府、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对市环保局这次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存在具体问题

  (一)部分企业的应急预案还不完善。有的企业应急预案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企业将应急预案停留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缺乏演练;多数企业应急处置技术和物资储备不足,发生事故时易耽误处置的最佳时机,不利于污染的及时、有效处置和控制。

  (二)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运输保障系统、应急监测装备、应急防护器材、应急处置物资等均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认真谋划“十二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时,要与区域、流域等规划相衔接,突出规划中环境应急管理内容,系统考虑环境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谋划、准确定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在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研究应急能力建设问题。

  二是加强电子、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及环境应急管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现有电子、化工企业。严把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关。进一步核实辖区内重金属、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的污染因子和允许排放总量。重点抓好该行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环保设施的配备情况,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内敏感目标的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的暂贮、处理情况。

  三是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促进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

  四是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指导风险较高的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水平。建立环境应急处置储备信息库,各区、县环保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环境应急处置储备信息库。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为重点,有效保障了我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全年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相关事件,环境信访总量继续维持下降趋势,全县共受理各类信访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访件100%按时进行了调处并及时回复,回复反馈率100%,信访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全县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成立了单位重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应急工作,报请政府批转下发了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分别研究了符合各自实际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全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二)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

  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深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指导企业实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讨论、评估,帮助企业分析判断所面临的环境隐患威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重点防护,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有效提升应急队伍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内部应急制度建设。县环保局和各企业都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六是组织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演练,增强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指挥能力。

  (三)加强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按照省厅、市局有关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鸳解两库环境监督”、“ 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两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4余家次,重点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查。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应急预案,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提高了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信访,切实解决环境纠纷

  加强“12369”环境信访热线建设,配备信访受理专用手机,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听;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批办和限期反馈、信访接待日、信访终结等制度,热情受理、积极调处各类环境投诉;对重复访,群体性上访设立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的信访积案,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注重效果、落实稳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使环境信访数量不断下降。

  20xx年虽然我局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应急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应急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缺乏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知识培训。二是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应急池、应急阀门等环境应急设施未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个别企业应急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备、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县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业应急工作的落实。组织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订工作,指导企业制订科学、适用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企业完善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掌握企业环境的风险识别并组织企业适时开展应急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演练。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检查,对部门、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应急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3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 定明火处木料堆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容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辖区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发生极端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2.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传媒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池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池州支队、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池州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2.3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4市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2.5市现场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县区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设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3应急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3.1预案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2风险防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3应急队伍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3.4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启动省级、市级应急响应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的请求,争取资金并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

  3.5物资装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3.6科技支撑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3.7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监测预警

  4.1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性信息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4.2.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手机、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

  预警内容: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分类报告。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③初步认定为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其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须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须在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引发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__年4月,部令17号)规定执行。

  5.2信息通报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应对(市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报请省人民政府及省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应对。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4个等级(见6.3响应措施)。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响应等级可参照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先期处置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必要时报请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2)二级响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必要时报请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指导协调)。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同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3)三级响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响应。指挥部指挥长率领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必要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4)四级响应。初判为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指挥长。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应对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6.4指挥协调

  6.4.1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下与事发地县区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到位后,市、县区两级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6.4.2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下与事发地县区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到位后,市、县区两级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6.4.3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3)根据需要,市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研究决定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5)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6)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下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损害评估;

  (7)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市内有关县区或兄弟市、县通报情况;

  (8)视情向兄弟市或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9)配合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响应,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和支持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事发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县级(管委会)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6.5应急处置

  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会同事发地政府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污染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体扩散途径和范围,根据污染物情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水体污染控制措施: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水体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的扩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捞、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等方式,消除水体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造成二次污染。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大气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关闭、封堵、喷淋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必要时,及时组织疏散受到大气污染物影响的人员。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监测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开展土壤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隔离、吸附、去污洗消、临时收储、转移异地安置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措施开展有效处置工作,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生态破坏控制措施: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组会同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减少危害继续发生。事后开展损害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生态修复方案,并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3)医疗救护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

  (4)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专家会商

  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大、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6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7.1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7.3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

  7.4总结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市人民政府,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省人民政府。

  7.5奖惩及责任追究

  公众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池政秘〔20__〕219号)有关要求执行。

  8附则

  8.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在校内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学活动的进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部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校园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具体包括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指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0000元内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内的;

  二、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冲突;

  四、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100000元内的;

  二、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三、人群发生中毒症状,致人死亡或者重伤;

  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稳定受到影响;

  五、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六、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七、对校区装修改选、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教育教学活动、生活的事故;

  8货物严重辐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二、各校区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三、人员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数人以上;

  四、因环境污染使本校区不能正常教育教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五、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筹备

  1、演练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定演练目标设置在氨压缩机房。由于机房内氨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发生氨压缩机上垫片破损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属毒性气体,不仅可造成现场人员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气会扩散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此外,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该区域是公司内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也是公司重点监管的部位。为此,公司研究,将本次应急救援目标设定在氨压缩机房。模拟氨压缩机房内氨压缩机上密封垫片突然发生破裂,系统内氨气大量向外泄露,当场导致氨压缩机房内一位现场操作工人中毒晕倒在地,同时由于大量氨气泄漏,遇电器火花引起氨气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

  2、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二、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1、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时,在氨压缩机房外当班操作工人等三人闻到一股强刺激性的氨气味,估计发生了氨泄漏事故。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电话报警,告知在氨压缩机房内发生氨泄漏事故(见附件照片1)。然后,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

  具和防护目镜返回氨压缩机房,发现在氨压缩机密封垫片处正在冒出氨气。首先拉下氨压缩机电源开关(见附件照片2),停止氨压缩机继续运行,然后关闭氨压缩机进气、出气及其他与氨压缩机连接管路上的阀门(见附件照片3),切断泄漏处气源,同时启动应急排风机,降低氨压缩机房内氨气浓度。最后,撤出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讲述泄漏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现场应急总指挥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见附件照片4)。

  3、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应急现场总指挥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或手机)(见附件照片5),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用雾状水喷至氨气泄漏点上方,用水吸收泄漏点及周围空间内的氨气,降低室内氨气浓度,保护抢修泄漏设备(氨压缩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减少氨气向室外空间扩散的速度和数量(见附件照片6)。与此同时,应急抢险组成员携带修理工具到氨压缩机房,拆下机盖,清理破损密封垫片,并更换新垫片,重新盖上机盖,拧紧固定螺丝,将泄漏部位修复(见附件照片7)。由于喷淋吸收水内含有氨,不允许直接排至飞云江,因此,应急抢险组用雾状水吸收空气中氨气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所以,应急抢险组在用雾状水喷淋吸收空气中氨气的同时,立即派人赶赴江边清下水排放口出水处,立即用电动切断清下水排放阀,并启动污水泵,将污水打至废水储存池内(见附件照片8)。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医疗救护组组长根据现场总指挥上述指令后,带领2名组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立即进入氨压缩机房内搜索,发现当班操作工林伟晕倒在机房内(见附件照片9),立即将其抬至室外空气新鲜处(见附件照片10),并进行人工呼吸(见附件照片11),待呼吸正常后将其扶入公司应急救护车内(见附件照片12),送至市急救中心继续观察医治。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警戒疏散组组长接到现场总指挥命令后,带领组员迅速拉好警戒线(见附件照片13),劝退警戒线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大声呼叫事故发生点附近的锅炉工段和粉碎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用湿毛巾护住鼻子,并根据公司内风向标带领他们向上风向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见附件照片14)。同时在警戒线旁执行警戒,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7、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指令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组人员首先向事故发生现场

  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见附件照片15),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为操作控制不当,导致液氨带入机内,由于液体不可压缩,使机内压力超出正常工作压力,导致密封垫片破损,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三、现场应急总指挥对本次演练点评。

  各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参加应急救援全部人员集中听取演练工作总结(见附件照片16)。现场总指挥毛明学在演练点评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练的成绩。一是参加演练人员工作认真,严格按演练要求和现场指挥部命令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练比以往演练规模大、参演人员多,并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演练方案实施,比较全面地检验了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关心、重视本次演练工作。总经理胡文龙自始至终在现场观摩演练全过程。公司内未参与本次现场演练的员工均主动、自觉在旁边观摩演练,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练是成功的,对提高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当然,公司像本次大规模的演练尚属首次,因此,与应急预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中毒晕倒在地的人员在抢救撤离事故现场时应采用担架,但因事先未准备;再如:氨浓度高时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但该项应急内容本次演练中未实施;三是通讯联络组虽有设置,但演练中未接到指令,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四是后勤保障组虽然也有参加演练活动,但有不少环节未按演练方案,如抢救接送伤员的车辆按演练方案应在接到应急指挥部命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霍山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下简称“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快速、科学地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因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事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事故、水体富营养化等事件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包括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造成的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以及因自然灾害和人为投毒而造成的污染饮用水源的事件。

  (2)由危险化学品燃烧(或爆炸)、工矿企业废气事故、大型建筑工地扬尘等事件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3)由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事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事故、自然灾害等事件引发的土壤污染事件;

  (4)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5)放射源因管理不当、遗失或被盗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人群健康的事件。

  1.4预案体系

  构建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的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

  (2)企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存在环境风险源的重点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县生态环境局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对霍山县范围内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新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备案。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普及环境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

  (2)属地负责。发生突发事件由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乡镇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3)分级控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危害情况,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置方案。

  (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环境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处理、善后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5)有效应对。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种类,环境危险源理化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迅速采取相应对策,及时准确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6)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等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6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预警信号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是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门负责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工作的领导机构,为非常设机构,事件发生时自动成立。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下设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及专家技术组等共9个应急工作组。

  2.2应急组织机构成员

  霍山县应急组织机构成员以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详见附件2。

  2.3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并具备以下职责:

  ①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②部署全县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预警信息,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发布;

  ③负责事故应急的日常准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事故应急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④根据报警信息和现场情况初步判断环境事件等级,决定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⑤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发布命令、批示,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协调。

  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县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应急处理情况。

  ⑦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范围跨乡镇行政区的,应急指挥部负责与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对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办公室职责

  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副局长

  应急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的储备,并监督日常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分布及流向情况,汇总风险源分布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建立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负责接受突发环境事件报警信息及环境事件信息的报告、传递;有计划的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并向企业、居民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物质的特性、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资料。

  (3)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9个应急救援响应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及专家技术组。各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各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别如下:

  综合协调组组长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其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联络各应急小组并根据应急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命令,迅速及时地联络救援力量。

  应急处置组组长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对引发环境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应急监测组组长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委、佛子岭水库管理处、县气象局、县清源供水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及时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结果等情况。

  医学救援组组长单位:县卫健委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霍山县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防疫处理等。

  警戒疏散组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武警中队。

  主要职责:迅速对事件灾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灾难现场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如学生)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等。

  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应急通信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

  主要职责:落实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生活方面的保障措施。

  舆论宣传组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

  社会维稳组组长单位:县委政法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等。

  专家技术组组长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等。

  (4)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同时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报警、处置、终止、善后等环境的相应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

  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中各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霍山县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县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1)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总体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处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相关信息;

  (2)林地等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2预防工作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各自类别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的普查工作,掌握、筛选和确定对环境构成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意见,加强管辖区域范围内重点潜在环境污染风险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管理及应急技术的科学研究,组织环保事故防范和处置的宣传教育,建立第一时间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有关渠道。

  3.3预警发布

  (1)预警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即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共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2)预警发布程序:根据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分为三个层次发布,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或解除。预警发布程序为:

  ①一般(Ⅳ级、蓝色)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

  ②较大(Ⅲ级、黄色)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

  ③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后,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发布。

  3.4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

  (1)发布预警公告;

  (2)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转移、撤离、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按规定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之前,由事发单位负责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必要时实施紧急疏散;

  (2)调配区域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尽快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标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及可能的影响范围;

  (4)波及其他乡镇,要及时相互通报;波及邻县区的,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相互通报。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应急指挥部尽快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4.2扩大应急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事发单位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情况,达到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后启动本预案,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处理。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3)尽快开展应急监测,标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及可能影响的范围;

  (4)对事发区域做出具体行动指示,责成县直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派出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和发展态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

  (7)向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请求省、市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8)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或批示。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达到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条件或事件已得到控制的,

  县人民政府在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逐级报请启动或解除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3应急处置措施

  4.3.1突发水污染事件

  (1)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或爆炸。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或爆炸事件时,大量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排入水体,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救援,采取向泄漏区投放吸附剂、中和剂、围油索,投放沙袋围堵消防废液等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警戒疏散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周围居民、学生及教职工进行疏散并建立隔离区,及时清除路障,对事故发生地主要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现场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

  事故可能危及饮用水源地时,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请求支援。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后勤保障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供应。如泄漏区域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由县消防大队协助县水务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行饮用水供应。

  社会维稳组相关单位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和维稳工作。

  (2)废水事故。由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救援,对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生产废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厂排放的生产废水(或医疗废水)类型、提出强化处理的建议措施,要求污水处理厂加强对进出厂水质监测频率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监测组对溢流现场及附近地下水、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根据水体受污染情况通知水务部门协调支流或下游水库调节流量,及时通知河流下游区域注意人畜饮水安全。

  后勤保障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供应和受灾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如下游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由县消防大队协助县水务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行饮用水供应;霍山县城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则由县消防大队协助县城管局、县住建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行饮用水供应。

  当县内污水处理厂突发设备故障或停电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可能引发跨区域污染的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3)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事故。由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救援,对撒落废物进行打捞、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应急监测组负责对废物撒落现场附近地下水、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

  根据水体受污染情况通知水务部门协调支流或下游水库调节流量,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结果及污染蔓延趋势,及时通知河流下游区域注意人畜饮水安全,如下游区域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由县消防大队协助县水务局负责对影响区域内居民进行饮用水供应。

  (4)水体富营养化。境内饮用水源地爆发水体富营养化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发布暂停取水的命令。应急处置组立即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调配备用水源,应急监测组负责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县消防大队、县水务局协助藻类打捞以及灭藻剂、消毒剂的投放,霍山城区淠河段由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协助藻类打捞以及灭藻剂、消毒剂的投放。后勤保障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供应和受灾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必要时上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请求支援。

  4.3.2突发大气污染事件

  (1)危险化学品燃烧(或爆炸)。当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或爆炸事件时,大量燃烧废气进入空气中,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救援,采取向火灾或爆炸区喷洒水雾、稀酸或稀碱液进行紧急处理,防止危险物质挥发,同时在较低处投放沙袋围堵消防废液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

  警戒疏散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事发地周围居民进行疏散并建立隔离区,及时清除路障,对事故发生地主要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现场及下风向敏感保护目标进行布点监测,县气象局负责配合应急监测组对当时的天气、气象信息进行预测预报,参与污染物扩散趋势的判断;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监测组监测、预测结果,及时通知下风向可能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紧急疏散准备,并采取必要的身体防护措施。

  (2)大型建筑工地扬尘。当大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引发雾霾天气时,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救援,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消防大队采用除霾车喷洒水雾消除雾霾,同时由县住建局下令所有大型建筑工地暂时停工,必要时由县气象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措施。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全县范围内及下风向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布点监测,县气象局负责配合应急监测组,对当时的天气、气象信息进行预测预报,参与污染物扩散趋势的判断;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监测组监测、预测结果,及时通知下风向可能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紧急疏散准备,并采取必要的身体防护措施。

  (3)工矿企业废气事故。当工矿企业废气事故排放时,企业应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

  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救援;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事故发生地内及下风向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布点监测,县气象局负责配合应急监测组,对当时的天气、气象信息进行预测预报,参与污染物扩散趋势的判断;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监测组监测、预测结果,及时通知下风向可能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紧急疏散准备,并采取必要的身体防护措施。

  4.3.3土壤污染事件

  (1)危险化学品泄漏。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附近土壤时,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采取向泄漏区投放吸附剂或中和剂进行紧急处理,防止泄漏物质进一步扩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受污染的农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组相关单位负责在事发地建立隔离区,对事故发生地主要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污染区域下层及周边土壤进行布点采样监测,初步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划定污染范围;

  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监测、预测结果,深挖被污染区域的土壤,将受污染土壤收集起来后进行无害化处置,深挖区域覆土回填,并进行绿化。

  (2)废水事故。当发生工业废水事故排放污染附近土壤时,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切断污染源,设法将废水引流至附近污水管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受污染的农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组相关单位负责在事发地建立隔离区,对事故发生地主要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污染区域下层及周边土壤进行布点采样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离子、氰化物等,初步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划定污染范围;

  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监测、预测结果,深挖被污染区域的土壤,将受污染土壤收集起来后进行无害化处置,深挖区域覆土回填,并进行绿化。

  (3)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事故。当发生固体废物事故排放污染附近土壤时,由应急处置组相关单位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切断污染源、组织有关人员将废物清运并无害化处理。

  警戒疏散组负责在事发地建立隔离区,对事故发生地主要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

  医学救援组负责事故伤员、中毒人员的救治;

  应急监测组对污染区域下层及周边土壤进行布点采样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离子、氰化物等,初步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划定污染范围;

  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监测、预测结果,深挖被污染区域的土壤,将受污染土壤收集起来后进行无害化处置,深挖区域覆土回填,并进行绿化。

  4.3.4放射源泄漏污染事件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事故时,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救援,县公安局负责放射源的追查,县卫健委负责安排接触、超剂量受照射人员的医疗救治。

  4.4应急监测

  4.4.1监测组织

  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建立各部门、各行业、企业检测系统组成的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网络,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总体协调安排。

  霍山县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以霍山县环境监测站为主导,逐步建立和完善监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监测资源,调动全社会的应急监测力量共同参与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

  4.4.2监测方式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地形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从多从密的原则进行监测,同时应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4.5应急物资储备

  (1)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防治和及时处理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为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有效服务。

  (2)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

  (3)全面建立分级负责的储备制度,专业应急物资以霍山县各部门实物储备为主,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委托企业储备及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4.6应急物资征用

  (1)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应急征用决定,履行应急征用义务,配合应急征用措施。

  (2)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物资、场所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计划、就近征用、便于调运、保证质量、均衡负担、合理补偿的原则。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征用单位应当及时返还被应急征用物资、场所。被应急征用物资、场所毁损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毁损程度经相关部门鉴定认证后给付相应的补偿金;被征用物资、场所灭失的,按照被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给付相应的补偿金;征用物资、场所造成被征用单位停产停业的,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程序

  (1)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责任单位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启动企业级别环境应急预案;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启动霍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及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调配所需应急资源;

  (5)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7)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5.2分级响应机制

  发生环境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的状态基础上进行,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状态。

  一般(Ⅳ级)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第一响应,启动本级预案实施处置;

  较大(Ⅲ级)环境事件:启动本级预案的同时,及时报告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

  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及时报告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由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启动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启动《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

  特大(Ⅰ级)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及时报告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由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启动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启动《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5.3.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1)报告时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经核实后再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2)报告程序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②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③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④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⑤县生态环境分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3)特殊情况下的信息报告

  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接到下列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须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①辖区内饮用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时,需向各自来水公司通报,由霍山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应急处置工作,霍山县各部门配合。

  ②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须通报涉外部门、港澳台事务管理机构。

  5.3.2突发环境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1)突发环境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即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2)事故报告内容。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事件紧急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排放污染物类型、数量及潜在危害程度;

  ②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人为因素引起时)类型、经营规模;

  ③事件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件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⑦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4指挥和协调

  5.4.1指挥和协调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霍山县现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知有关部门,通报事发地相邻乡镇政府。各应急机构接到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及时主动向应急指挥部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生态环境、水务等有关部门应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5.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5.5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职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意见后按程序上报和发布。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公告,经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及时、准确报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6应急终止

  5.6.1解除应急的条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解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无继发的可能性;

  (4)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

  (5)已经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能够防止公众再次受到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6.2应急解除的程序

  (1)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2)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应急解除命令;

  (3)应急状态解除后,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

  6善后工作

  6.1善后处置

  (1)在突发环境事件终止后,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2)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引导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6.2社会救助

  (1)政府救助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动态实施的原则。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启动救助机制,统一组织实施救助相关工作。司法部门应适时启动相关机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2)县民政局负责救灾捐赠活动,捐赠款物由县民政局管理,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施监督,由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

  6.3后果评估

  由应急响应主体单位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处置的经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确保联络畅通。

  7.2装备保障

  县生态环境分局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电子台账,电子台账应当载明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加强重要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元素、危险废物检验、鉴定和监测装备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快速、现场检验监测设备的配置。要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确定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新、补充,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要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7.3队伍保障

  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要对全县企业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保护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7.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做好交通运输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及时对事件发生地的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开辟快速运输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和物资输送以及现场处置人员快速抵达的需要。

  7.5资金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持预算,按程序审批后执行。各项捐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7.6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科技研究工作,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各应急响应主体单位要根据职责范围编制对应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上。

  8.2宣传和培训

  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以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对环境污染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

  8.3奖励和责任

  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有力抢险,出色完成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测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件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献计献策,措施得当,成效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玩忽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挪用、盗用、贪污抢险救灾款项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事故调查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除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应急指挥部自身应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附则

  9.1名词术语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制定,报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评审、修改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经指挥长批准签发后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8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各科、室、图书馆、实验室的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位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保卫科每年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2、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化学危险品存放室、电教中心、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二、应急处理:

  1、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急小组迅速下达疏散警报,报告119火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教育局。

  2、疏散组迅速组织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3、后勤组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二氧化碳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疏散现场师生。

  ②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③后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并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④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

  五、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警戒保卫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并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重大水体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县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县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城市水污染事故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共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共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对水污染事故源头的监测、监管,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水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县城饮用水供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水体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身体健康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水污染事故实行县、乡(镇)、企业三级负责制,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水污染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水污染事故引发的危害。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我县水污染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和响应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完备、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科学处置,措施果断。加强水污染防治科学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科学技术水平,并及时、果断地处置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和涉及的跨县界的各种水体功能的河、库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等,由于单位或个人活动与行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质进入水体,危害了各种水体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体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起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类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润滑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事故。

  (5)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突发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事故。

  (6)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而引发江河水体污染事故。

  1.4.1.根据水体污染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划分。

  分为一般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Ⅳ级)、较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Ⅲ级)、重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Ⅱ级)、特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Ⅰ级)。

  1.4.2.一般污染事故(Ⅳ级):是指发生一般水环境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

  (2)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发生3人以下死亡。

  1.4.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是指发生较大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

  (2)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3)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4.4.重大污染事故(Ⅱ级):是指对水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4.5.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是指发生特大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事故须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3)致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4)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镇区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

  共和县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门负责应急处置水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工作的领导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共和县水体污染事件发生时自动成立。

  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进行调整。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由以下部门(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领导组成: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需要,共设立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污染事件调查处置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监督组、治安交通通讯组、后勤生活保障组、饮用水供应保障组、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工程抢险机构、信息发布组等9个应急现场处置小组。

  以上组织机构作为县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决策部门,组织、协调、指挥本县的应急响应工作。

  2.1.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全县水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各乡镇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辖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

  (2)指挥我县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事故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置、现场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生产和生活秩序恢复等工作,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和处置的权威信息,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周边城市的支援。

  (7)负责协调启动饮用水备用水源和组织应急饮用水的供应。

  (8)开展水环境污染事故防控及应急的公众宣传和教育。

  2.1.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做好应急监测和监督工作,组织应急支援;

  (2)及时向县政府、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负责重大水体污染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审查事故或应急情况的通报或通告。(联系电话:)

  2.1.3.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职责

  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作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

  (1)开展水环境应急处置人员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装备。

  (2)了解掌握水环境污染源规模、分布情况及有关情况,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

  (3)接收上级部门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命令、指示及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通报,接收事件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水环境污染事件报告。

  (4)综合协调本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接收、指导下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处置过程记录,对应急行动结果进行评估,编写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的工作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应急工作预案建议。负责组织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种保障。

  2.1.4.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及职责

  9个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及具体职责如下:

  2.1.4.1.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职责

  由县直相关管理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直属及有关单位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公共卫生、医疗、水利、应急管理、农牧、渔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行业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区水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水污染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估计,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负责环境应急工作结果以及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工作。

  2.1.4.2.污染事件调查处置组职责

  污染事故调查处置组内设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

  (1)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及污染现场监测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对事故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处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及损害。

  2.1.4.3.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监督组职责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组织对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进行监测;负责污染区和疏散区疾病预防工作和污染区的消毒工作,对疫情进行监测和防治;做好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设备的准备工作等。

  2.1.4.4.治安交通通讯组职责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和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出危险区域,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开展治安巡逻,确认人员伤亡情况,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协助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的运送;在水污染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讯畅通。

  2.1.4.5.后勤生活保障组职责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妥善安排因水环境污染事故转移、疏散群众的生活、筹集和发放救援物资工作等。

  2.1.4.6.饮用水供应保障组职责

  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大队、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启动《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协调启用饮用水应急水源,组织应急饮用水供给,对应急水源水质组织监测,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的供应。

  2.1.4.7.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职责

  由县财政局和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置资金和救援资金保障,确保应急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和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物资供应及物价稳定。

  2.1.4.8.工程抢险机构

  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处置的工程抢险机构由全县各部门及所属技术单位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在现有的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2.1.4.9.信息发布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预防预警机制

  3.1.建立水体污染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县生态环境局对本辖区内重要河、库地表水和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的确定和监测数据结果的报告。按照国家和省州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监测是全县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及时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州生态环境局。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州生态环境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同时,县生态环境局应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对本辖区内经过或穿越重要水体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进行调查,对事故易发路段、敏感路段进行登记建档,对经过这些路段的化学物质运输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本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水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3.1.3.建立畅通的数据库。要建立全县水体水质状况监测数据信息库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数据信息库,并建立管理档案。

  3.2.开展水体污染预防预警行动

  (1)根据可能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特性,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施以及分析监测试剂和数据分析系统等,明确和研究相应的水质监测方法,加强水体污染的环境监测能力。

  (2)县生态环境局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和处理设施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在建设、运行阶段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事故风险评估,提出杜绝废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验收和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确保各项机制正常启动、有效运行。

  3.3.建立水体污染预防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全县水体污染预警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快速预警监控系统、技术支持系统、预警服务系统、预警报警系统。县生态环境局水环境污染报警电话:

  4.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水体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县指挥部,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按应急处置程序通知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和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立即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调查、核实、监测分析,对事件的类型、级别、性质做出恰当的认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区域的水体污染事故及情况复杂有争议的水体污染事故及认为需要州级处置的水体污染事故,报请州级应急处置机构处置。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监测数据及结果、专家分析评估意见、控制处置措施及意见、污染控制效果及结果等各种信息经现场指挥部审查后,及时报送县指挥部。县指挥部设立信息分析组进行信息分析、综合,归纳整理后,形成概要文字材料,报县指挥部领导。县指挥部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共享。县指挥部的总体工作部署、处理安排意见和指令,由专门工作人员迅速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现场指挥部下达。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响应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水体污染应急报告后,记录水体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时间、地点、污染区域及影响、损失的初步情况、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时立即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指挥部领导报告。

  (2)水污染应急处置机构根据有关情况报告,调派专家到达现场做进一步评估,确属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启动县级重大水体污染应急预案。

  (3)县指挥部负责全盘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相关人员、物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装备,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应急支援,并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

  (4)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启动水体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事件救援现场指挥部,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5)县生态环境局在实施应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水体污染事件情况、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上报州生态环境局。

  4.3.2.扩大应急

  在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和发展的趋势时,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统一听从县指挥部的指挥,配合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4.4.指挥协调程序

  县指挥部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开展指挥工作,制定决策机制、报告、请示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的各专业应急机构、应急中心、现场指挥部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4.5.新闻发布

  慎重做好重大水体污染事件的新闻报道、宣传和沟通工作,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产生混乱和误解。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县指挥部制定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发布时机、方式、途径等。新闻发布前,报县委宣传部审定。

  4.6.应急处置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条件为: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发水体及下游水体污染物指标已降到规定限值之内;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且无继续发生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工作的必要;已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水体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由其指定的专门处置单位处置;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由县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处理建议,报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5.2.社会救助

  对社会、国外机构和个人所捐赠的救助资金要妥善管理,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由县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补偿处理建议,包括所捐赠物资都要由县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县政府。

  5.3.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深入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地进行理赔,县指挥部如有异议,可提出建议报县政府。

  5.4.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县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应急过程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组织撰写应急总结报告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15日内上报县政府,同时由县生态环境局上报省州生态环境部门。

  5.4.1.应急评价依据

  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处置组及各应急机构的总结报告;其它应急情况;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

  5.4.2.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包括突发事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参与处置人员构成情况;突发事件情况及起因、事件等级和开展的应急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效果,应急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要求;出动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的影响及其它情况和结论。

  5.4.3.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县生态环境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对事发地继续实施必要的环境跟踪监测与监督的措施和安排;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应急机构补充、更新装备,培训人员;完善避免类似污染事件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6.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全县要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通讯、信息传输、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建立系统维护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方案启动时县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处置工作组间的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及所属执法、监测等技术部门,要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和加强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等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3.应急队伍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环境执法、监测队伍的建设,加强应急业务、技术的培训,提高人员应对污染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县生态环境局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保应急知识和技术、充分掌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迅速参与并完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要配备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专用应急车辆,应急期间所有车辆要保证随时服从县指挥部的征用和调动。

  6.5.医疗卫生保障

  总指挥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专业分预案组织实施。

  6.6.治安保障

  总指挥部协调公安部门制定相应的专业分预案组织实施。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共和县水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与实施。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2

  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四十天。为做好我公司20xx年春运工作,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条件,保证旅客走得及时、安全,科学有效地防止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紧张,圆满完成20xx年春节旅客运输保障任务,结合本公司实际,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指挥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质到位、施救及时,提高道路运输事故快速救援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旅客滞留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春运期间我公司道路交通运输状况安全、有序、畅通、便捷。

  二、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春运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安全、顺利、有序地推进春运工作,特成立公司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运力保障

  20xx年春运期间,我公司现有县内客运线路二条,每天投入营运车辆七辆,一般情况下运力足够保障,如遇有雨、雪、雾、低温等恶劣天气特殊情况,发生运力不足或者其它突发事故,我公司还另外配备适量的机动运力作为应急之用,参与公司的应急车辆由贵E、贵E、贵E、贵E、贵E成共计5辆组成。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要经常保持技术状况良好,按时进行例检、审验,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容易出现雨雪雾、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天气,造成道路封、堵、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影响班车正常发车或停班,造成旅客滞留的情况;车辆在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者肇事,旅客急需疏送。一旦发生以上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做好社会公告、旅客分流安置等工作,并确保储备机动运力和应急物资迅速投入使用。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了解事态发展情况,做好相应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各春运车辆从业人员、应急车队救援人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1、参与应急救援的客运班车简单配备普通应急药品、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如车辆发生事故或路堵时供旅客使用,停车时间过长,关闭窗户,车内有空调设备的必须开启空调,保证车内温度适宜。

  2、公司充分利用车辆监控平台与车辆司乘人员之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如遇车辆无法按时返回,驾驶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告知预测返回时间。如期间有等候旅客,应及时做好等候乘客的解释、安抚工作;若延误时间过长,不能及时投入营运,等候乘客较多,旅客严重滞留,为防止发生问题,公司应向上级部门申请同意,立即派应急运力顶替发班。

  3、出现车辆故障或事故,出现旅客严重滞留等事件及时逐级上报,在取得上级同意后,由春运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机动运力,在短时间内赴突发地,配合、协助做好输送、分流旅客工作,故障车辆应立即拖至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上路。

  4、春运期间正值严寒季节,雨、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如雨雪天气影响车辆运行,造成旅客滞留,应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的安抚工作,并向公司报告处理。

  (二)信息发布

  通过车辆监控平台、乘务员宣传、信息网络、宣传喇叭等方式,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班次等春运动态信息,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旅客理性选择出行时间,共同创造良好的春运和节日期间运输秩序。

  六、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在岗,值班电话。

  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掌握辖区运力储备情况,接到应急救援报告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3

  一、适用范围

  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况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当天值日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人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

  xx人员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由xx人员向xx人员汇报,再由xx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后,由xx人员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假,做好相关工作。

  楼层蹲点领导到位:

  一楼;

  二楼;

  三楼。

  4、雨晴后,由xx人员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4

  一、停电:

  1、出现突然停电状况领班应首先用对讲机通知各部门员工安抚客人。如问题出现在晚上无法看清的情况下,应安抚客人尽量不要里开自己的座位,等待来电。

  2、领班立刻通知店经理。控制现场,保持现场不要过于混乱。协助店经理寻找问题原因,让事态尽快得到好转。服务主管协助吧台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突发问题。

  3、机房人员立刻保存机房服务器数据,保证机房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关闭。机房工作结束后应立即配合及协助解决厅面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协助寻找停电原因。

  4、来电之后机房人员应立刻开启服务器,保证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服务主管通知吧台使用语音广播安抚客人。领班立刻协助所有员工检查电脑设备是否有丢失及损坏,并协助员工核对上网顾客使用电脑是否正常,并检查客人走后会员是否结账。

  5、领班在交班记录本应详细记录突发问题。店经理负责查找并记录问题的原因和结果。

  二、停水、防水:

  1、出现紧急停水状况应立即通知店经理,并查找问题原因。

  2、员工发现漏水的.地方应及时上报领班,领班在及时通知店经理的同时应寻找尽可能防止漏水的方法。

  3、停水后员工在卫生上应尽量保持,对现有水资源进行有效的节约。

  4、店经理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停水或漏水原因,并记录详细。

  三、暴力事件:

  1、员工或领班发现有斗殴迹象应立即通知上级,由上级进行出面调解,如领导不在。领班应负起责任进行调解并及时电话通知店经理。

  2、在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后女员工应主动看管好男员工岗位,男员工应配合领导解决问题。

  3、对于事态严重等情况,应立即拨打110,并保存好现场证据。

  4、抢劫、盗窃等情况如出现,员工应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并有效跟踪或观察盗窃、抢劫人员的行踪。不能莽撞行事。抢匪逃跑后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保留有利证据,等待警察到来。

  四、防火:

  1、网吧如发生火灾现象,如果火势不大网吧员工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等各种工具扑灭火灾,并及时汇报给店经理。

  2、在发现火灾无法个人控制的时候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并及时汇报给店经理。

  3、服务主管及吧台人员应立即指引客人迅速离开现场,领班应立刻组织员工进行救火行动。对于特大火势全体员工应立刻指引顾客有秩序的离开火场。

  五、网络掉线:

  1、如出现因网络或服务器问题造成网吧不能正常运行,领班应向技术主管立即报告,并询问问题原因和解决时间。清楚原因后应立刻讲解给员工,并立刻汇报给店经理。

  2、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员工应立即安抚客人,在知晓情况时应告知客人原因,尽量让客人留在座位上和不要大声喧哗。并及时听从领导安排。

  3、机房人员应立即寻找问题原因,并告知领班需要的时间。如出现硬件损坏应在最快的时间内修复或替换。如没有替换的配件,应立即寻找有关厂商进行解决。

  4、服务主管应尽量协调不满的顾客,并配合吧台工作,使之能有效的处理各种问题。恢复前或恢复后都应使用语音广播告知顾客,并说明原因。

  5、店经理随时协助技术部门工作并指挥厅面工作,使其把顾客不满降到最低点。适当的时候可以使用赠予客人饮料、机时等方式赔偿顾客。并详细记录原因及结果。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 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

  组员:

  地点:

  电话:

  第七条 各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组织现场指挥小组,设现场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 预防应急措施

  第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 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 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 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6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尤为重要。20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一)发布禁火令:传达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1、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

  2、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

  (三)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镇政府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组织单位加强宣传

  1、各机关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2、村(居)委会: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教育,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3、学校: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组织社会加强宣传

  1、发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2、发放宣传单: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费站等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广发“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4、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三)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在圩街、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

  三、严管火源,坚决消除隐患

  (一)取缔无证经营点:组织市场监督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销售店(点)。

  (二)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三)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四)现场执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会干部进山开展巡查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严管野外火源: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处林地。

  (六)公开曝光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种阻碍执法检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等,在电视、广播、报刊开曝光。

  (七)加强墓地监管: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八)制定村规民约:村(居)委会与村民商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

  四、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足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村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做好镇、村级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队伍靠前驻防: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专业扑火队可分组驻防到交通便利的重点村,确保能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村(居)群众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确保能够以最快速度扑灭初发火。

  (四)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通报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从快从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打击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六、强化值守,有序处置

  (一)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二)有序处置火情。一旦发生火情,村(居)委在组织处置的同时报告镇(街);镇(街)接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镇(街)扑火队伍前往火场处置,并报告市防火办、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扑火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发生时,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并及时报告,视情况积极组织扑救;接到报告,镇(街)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4月4日至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1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小组决策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的制定。

  (4)环境影响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的制定。负责组织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报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小组。经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8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我县需编制《歙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__年3月,完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相关部门、镇政府、居民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各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__年7月1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预案主要内容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部分组成。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歙县人民政府设立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县指挥部),歙县县长任总指挥,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副县长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武警歙县中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根据应急物资调查情况补充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结合歙县行政区域内风险源情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五、咨询电话

  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9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教师路队护送责任制》、《学生安全包保责任制》、《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小组

  组长:李诚

  副组长:吴红秀廖落华卢兴国

  江奇峰

  成员:李佳丽雷冰晶杨明珠赵咏琴孔维香吴小红万风红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3、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一位值日人员,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员负责处理,一边把学生送往医院,一边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负责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分成两路纵队,做到排队一条线到家。

  3、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学生干部看护,行政值日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行政值日人员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学校、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行政值日人员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4、值日人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5、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值日人员。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7、学生课间操、集会以及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学生安全包保责任教师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总务处立即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灭火器进行扑救。教师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9、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来客门卫盘问登记。

  10、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主题班队会、板报、生命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处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0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重大事件突发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我公司从工程开工就建立以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为首、公司总部领导班子为辅、总部各部门支持配合的总承包现场应急响应小组。在紧急情况发生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机制,一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保证做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一、应急准备及响应组织准备

  ⑴为了保护本企业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成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经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公司值班人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公司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⑴组织检查各施工现场及其它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⑵进行教育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⑶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⑴应急电话的安装要求

  工地应安装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电话机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以便在节假日、夜间等情况下使用,房间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可击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⑵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1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2

  一、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1)时间:xx年4月1日上午9:00

  (2)地点:理论一会议室实操一全厂

  (3)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现场指挥):

  应急办公室:

  应急处置组:

  警戒疏散组:

  后勤保障组:

  环境监测组:

  其他参与人员:其他全体员工

  (4)内容:

  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内容和人员安排;

  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说明;

  ③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分析和应对;

  ④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和处置演练;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意见或建议;

  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1)向全体员工介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2)组织全体员工阅读学习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

  三、典型突发环境事件

  向全体员工介绍同类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起因、经过、结果)

  四、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和处置演练

  (1)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模拟

  ①填埋场沼气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②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环境污染事件;

  ③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泄漏或超标排放环境污染事件;

  ④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环境污染事件;

  ⑤极端天气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⑥普通火灾事故产生洗消废水(携带着垃圾污染物)环境污染事件; ⑦应地方政府、周边企业应急联动要求的。

  (2)演练过程模拟

  ①报警:

  a报警(会场模拟)。

  应急演练小组接突发环境事故通报,通报人:王华。

   王华向演练小组总指挥报告险情:我是(职位)王华,(情景n).情况紧急,请指示!

  b、接警(会场模拟)。

  演练小组总指挥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问清事故情况,了解事故发

  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状、类型、特征等。

  演练小组总指接警:我是总指挥

  ,立即通知部门所有人员启动

  X《xx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等级为级。现立即成立应急演练小组,请部门所有人员立即赴指挥部待命。

  ②应急响应(会场模拟):

  警铃拉响、广播5分钟(现场指挥负责)后,所有演习参与人员到应急

  演练总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就位。总指挥要求立即完成以下任务:

  a现场指挥率领应急监测组对(情景n)进行现场核查,并在10分钟内报告指挥部。

  演练小组总指挥 :现令现场指挥携应急监测组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对情景n进行现场核查。

  b、指挥部接到初步调查结果后,向应急演练小组所有成员通报突发事件的

  初步调查情况,并宣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处理。

  现场指挥向演练小组报告现场情况:经现场勘查,(情景n)。

  演练小组总指挥接到现场情况汇报:各部门听令,现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实施方案》进行处理。

  c、现场指挥率领现场处置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件发展。

  现场指挥及应急监测组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③现场应急处置及环境监察(现场模拟):

  a演练小组展开工作(现场模拟)。

  演练小组成员到达现场,针对(情景n)的特点,展开如下工作:

  I、实施现场警戒。在事故现场拉起警戒线听令,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警戒。

  警戒疏散组组长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U、实地勘察。重点核实事故对附近土壤、水体的危害,并派遣一名应急监测人员前往雨水总排口,实时观察雨水总排口水体情况,并在事故处理完成前每一个小时取样一次。

  现场指挥指挥:环境监测组组长听令,请立即前往雨水排口查看并取样。

  环境监测组组长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指挥:环境监测组人员听令,请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对事故现场进行实时监测,跟踪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汇报。

  环境监测组人员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川、应急措施。泄露现场用沙土围堤,避免污染物质进入下水道。组织人员使用正确工具对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装载。

  现场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组就听令,请立即使用皮卡车将沙土袋运至现场并在下坡地堆砌围堤。

  应急处置组组就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人员听令,请立即使用正确工具对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装载。

  应急处置组人员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现场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人员听令,请配合刘金生行动。

  应急处置组人员得令:是,保证完成任务。

  W、若大量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雨水取样后,立即将雨水排口取样送回实验室分析,应急监测人员接到样品后立即开展分析。

  雨水排口应急监测人员回报:雨水排口未见污水排出,无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

  V、总指挥负责与XX县生态环境局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情况。

  b、应急处理完成和汇报(现场模拟)。

  排除(情景n)事故后,现场救援组各部门人员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雨水排口应急监测人员每隔半个小时一次汇报:雨水排口未见污水排出,无污染物质进入雨水管路。

  现场指挥 :收到!

  应急处置组汇报:现场围堤堆砌完成,污染物质未有泄露至雨水管路,现场污染物质清理完毕。

  现场指挥 :收到!

  现场指挥向演练小组总指挥汇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应急处理,泄漏的污染物质得到全部控制,污染物质未影响周边环境,应急处理完毕。

  应急演练小组总指挥 :收到,请各部门积极最好善后工作,请环境监测小组继续跟踪环境受影响情况。事故应急状态解除。

  C、善后工作(现场模拟)。

  事故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处置组停止应急响应,清点人员、设备和器材,并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工作;现场指挥按规定提取相关物证、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并提交调查报告;环境监测组编制应急监测技术报告,必要时会同评估组做好环境安全后评估工作。

  ④演练结束(会场模拟):

  应急演练小组总指挥宣布演习结束,并对此次演习做出评价,现场指挥收集应急相关物证、调查技术报告,并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记录。

  五、意见或建议

  参与人员根据应急演练实际情况,结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提出各自的意见或建议,分组进行讨论,进行相应论证,是否予以采纳。

  六、 总结

  根据应急演练实际情况,结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收集整理各方意见或建议,归纳总结,积极采纳合理部分,对应急预案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客观性、科学性以及指导性等。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

  (1)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5.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造成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5.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1.6适用范围。

  xx乡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

  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组成。

  2.1应急指挥部

  乡委书记曹群担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乡长、政协联络组长、副乡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xx乡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统一,统一指挥。成员由政办、企业办、综治办、工业园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

  2.2应急办

  2.2.1乡应急办设在企业办,主任由副乡长匡迪之兼任。

  2.2.2应急办职责

  在乡应急指挥部下,负责协调上级应急监测组和咨询组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处理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理组

  2.3.1应急处理组由乡企业办工作人员组成。

  2.3.2接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包括对发生在乡外、县外有可能对我乡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3.2预防工作

  3.2.1组织开展危险重点污染源调查,建立危险重点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治理;开展危险污染源四周环境信息调查。

  3.2.2要指导工业园各区各厂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乡企业办存档。

  3.3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②立即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③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⑤调集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应急响行动,出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提出请求。

  4.1应急处置

  ①按照《xx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③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④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发可能。

  4.2安全防护

  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3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乡委、政府充分掌握事件处置措施所需的一切应急力量。(人力、物力、财力)

  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对防止或拯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③对事件应急预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6.1.2责任追究

  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义务的;

  ③不按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④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⑤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4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应急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我站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责任。

  1、领导重视。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为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建立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现场处置组,确定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工作责任。

  二、逐步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工作措施今年,坚持统一领导,按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部门之间加强了的协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按环境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与20__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的目的在于:

  1、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环境下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此次演练应急办主任也参加观摩了我站的演练并对我们的演练做了总结性的发言,祝贺我单位演练的圆满成功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不足需改进之处:

  1、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充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2、继续加强在应急演练预案的完善和培训工作,确保在真正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的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领导要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通过此次演练,提高了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处置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权益。

  四、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目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①监测应急预案还不够完善,

  ②各小组之间的配合和对自己的职责还不够协调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继续完善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训练。

  今后,我单位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和应急办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进不足,发挥长处,努力把我站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5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发生事故情况:

  1、储油容器:当油品在装卸作业时,静电连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静电的产生速度远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气未发散聚集过浓、冒油、油品热胀冷缩损坏储油容器发生漏油时,遇有火源,则易引起油品着火,到达一定极限范围则易由着火燃烧转为爆炸。危险范围:油灌区易着火,火情严重时可能危及整个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2、加油现场:

  ①加油机穿孔、破损发生漏油遇火源着火。

  ②加油机电气着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机着火。

  ③加油时冒油、加油车辆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着火。

  ④加油车辆油箱静电放电或碰撞及点燃着火、电气线路短路或损坏着火、排气管冒火星着火。危险范围:加油机着火,火情严重时可能危及整个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业时,吸入油蒸气,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职业病;如待在油蒸气过浓地区时间过长,严重的则易导致人的死亡。危险范围:油罐内和排气口。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和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加油站发生火灾后,班长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应急指挥组组长,立即下达启动本应急预案。

  (2)在下达命令的同时,要制定出有效地《灭火作战方案》根据火势的具体情况进行灭火战斗,同时负责向地方政府报告,并由经理向消防部门说明火灾的'具体情况。

  (3)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单位负责组织好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抢救物资和人员疏散;

  (4)火灾扑救过程中,通信站要保证联络渠道畅通,联络要及时准确。

  (5)组长要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保证生产车辆用油,并对起火的部位,灭火经过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记录,为事故调查备好原始资料。。

  三、报警与通讯

  报警电话: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内发生火灾,当事人应迅速拉响报警器连续响十分钟;及时拨打119报警并报有关领导。做到迅速、准确、全面。防止火势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损失。

  四、现场抢险

  在发生火灾时,站内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听从指挥,各负其责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灭火工作要做到迅速、准确、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指定如下几个预案:

  1、扑救油罐车火灾的预案

  卸油时,油车着火,油车司机应立即将油车驶离油站外,再进行灭火,拨打119报警及时通知相关领导。(此时注意要有相关人员疏导通道)

  2、扑救加油机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加油机漏油遇火星着火,要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阀门,使用站内消防设备进行扑救。

  ②雷击频繁使加油机着火,应立即停止加油,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3、扑救油罐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卸油时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渗透外流,被人点燃。应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断外部油品与站内油品的连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②在收发油品时罐口着火,使用灭火器对准罐口进行灭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将罐口盖上闷死,使油火得以熄灭。

  4、扑救站内加油车辆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汽车着火:(1)如果车辆油箱口着火,可脱下衣服或者其他适当的物品将油箱口堵严使其窒息。(2)发动机着火,把发动机盖有火星冒出,应首先将车辆推出站外,然后打开发动机盖使用灭火器灭火。

  ②摩托车着火:(1)摩托车油箱漏油着火,应马上把车辆推出站外,使用灭火器及时切断火源。(2)摩托车发动机着火,应立即停止加油,先设法将油箱盖盖上,然后推离现场再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火源。

  5、电器发生火灾的扑救预案

  站内发生电器设备着火,通常由于遭受雷击或是因为电线老化、电源接头松动等引起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水或湿棉被等进行扑救,以免触电,并要注意室内通风,以防一氧化碳中毒。灭火后对其要进行及时的检修。

  6、检修人员中毒救援预案

  对油罐进行日常检修的人员进入油罐内清淤、修理等作业人员被油蒸气致晕: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到罐外呼吸。进入油罐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用于安全救护的拉绳,且一次只能进入一人,一次作业时间不能过久,罐外一定要有两人以上作好救援准备。

  7、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的防卫预案

  如邻近单位或公路上发生火灾时,加油站应停止营业,迅速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现场的站领导应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①控制电源,加油员应立即指挥站内车辆撤离加油站。

  ② 站内人员也要进行防范,做好临战准备。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时支援邻近单位灭火。

  8、站内因油蒸气燃烧或爆炸的扑救预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机等,切断电源,清理疏通站内外消防通道。

  ②拨打119报警并联系有关领导。

  ③指挥加油车辆迅速离开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导消防车。

  ④组织在场人员利用灭火器及其他器材对油火进行扑救,转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储油容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的损失。

  ⑤配合消防人员投入灭火战斗。

  ⑥如火势无法控制应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9、防盗安全预案

  如发现加油站内被盗,应立即拨打110和声光报警器报警,保持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应注意:

  ①首先加油员要保持镇静不要慌乱,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车无法进入。

  ②加油员要引导车辆安全有序的撤离现场。

  ③及时拨打119进行报警并通知相关领导。

  ④发现火苗时应及时处理避免火势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时发生火灾应立即使油车驶离油站。

  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时刻注意加油站内外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⑦并且加油员要维持油站周边的秩序,协助公安、消防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⑧清理现场,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势扩大。

  ⑨临时划定危险区域,并派人对火灾现场进行监督。

  ⑩如火势过大无法控制必须坚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五、条件保障

  1、站内灭火器材配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f(35kg)型、泡沫灭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灭火器材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定期检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落实安全工作,对灭火器材要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灭火器材的质量,防止在危机时刻出现故障。

  3、保证全天侯站内有人值班,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更要对加油站内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好。

  4、保证电话线路的畅通,每月测试一次报警铃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证接地装置完好,加油机、卸油区必须有完好的静电接地线。

  六、培训和演练

  1、加油站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义务消防组织,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防火器材、会扑救火灾、会逃生。

  2、员工要进行岗位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员工每年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员工还必须认真做好本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要全体员工参加,合格为止。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由领导统一组织并系统的在场指挥。

  ②每个员工必须了解站内的情况,对油罐位置、加油机位置等关键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发生火灾时进行救火。

  ③每个员工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还必须对通道进行疏通以便站内人员的逃生。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6

  为贯彻实施《尧都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震应急预案

  省人民政府发布本区发生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学校随乡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并作出临震应急反应,实施如下临震应急预案:

  1、通知全校师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强震情临听,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根据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避震通知,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避震知识宣传,组织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抢险救灾和特殊情况下维护社会和学校治安与稳定工作。

  5、地震发生时,按照防震逃生演练进行避险和疏散。

  二、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在本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防震抗震工作小组应作出应急行动,组织师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中等以上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全面了解学校灾情,向乡联校汇报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

  3、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下做好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向乡联校、乡政府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并汇报救灾工作情况。

  3、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工作。

  三级预案:区内发生轻微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了解灾情,并及时向乡联校、区教育局汇报。

  2、根据学校灾际情况,召开防震抗震工作小组会议,落实救援措施。

  3、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7

  1、煤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气,如发生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事件,由现场职务最高者负责指挥:

  (1)封闭供气阀门,切断电源。

  (2)假如发生火灾或爆炸应就近使用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依照火灾处理程序进行:部分某岗位无能力扑火,必须马上利用最近的电话机,打电话到前台或保安部报警。报警的内容包括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程度、假如有职员受伤需告之、报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预订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细单。

  (4)如火情紧急,应立即打坏最近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所有的固体材料例如纸、纺织品等可用水进行扑灭,电器装备和易燃液体不能用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5)假如触及到本身的安全,请尽快离开现场,并封闭身后的门窗;

  (6)假如火情没法控制,封闭门窗直至救济职员到来;

  (7)在火灾现场打开门窗必须先检查,发烫的门表示火势正在蔓延,记住千万别打开门;

  (8)在火灾现场,千万不要乘电梯,要使用楼梯;

  (9)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要有保护生命最重要的意识,使现场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当区域烟雾笼罩时,尽可能弯低身子,由于烟雾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鲜的空气。

  2、行动

  (1)、接到报警呼唤,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碍物,将其放到工作间或空房里;确信所有的房门已被封闭;

  (2)、假如火灾发生在你所在的楼层,服从紧急小组领导安排展开灭火或撤退;

  (3)、始终保持对区域的警觉,一有任何火灾或烟雾的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指挥岗或前台;

  (4)、一旦开始执行撤退指令,区域负责人立即到走道上顺时针或逆时针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稳定,保持冷静“现在向您通知紧急情况,酒店出现火情,请您不要忙乱,由我同一指挥。”协助客人从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协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开始检查所有房间。用事前预备的粗笔在房门上画“叉”字,在所有房间检查终了后,通知前台或指挥岗;

  (6)、假如在检查撤退房间进程中,你发现自己遭到火灾或烟雾的影响,请立即停止并尽快撤离此地,记下没有检查的房号/楼层,并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挥岗。以便告知消防职员;

  (7)、撤到集合点,盘点客人数目,避免遗漏。等待来自你上级的进一步唆使。

  (8)、在火灾发生时,所有对讲机都应处于工作状态,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9)、如发生煤气中毒现象,需将伤员抬至安全透风处等待医务职员救治。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8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组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组成。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任组长,为副组长,组员由、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