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方案

  目的

  为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工作原则

  (1)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2)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3)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4)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适用范围

  (1)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游暴流、暴雪、雪崩、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2)本预案适用于长清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保障工作,参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核及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扩散、水污染、森林(草原)火险、地质灾害、海上救援等)应急气象保障工作。

  组织指挥机构及部门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组织领导长清重大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向区政府领导汇报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3)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重大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

  人员组成

  汛期应急办公室:主任:耿大伟

  成员:王金平  郑敏  张鲁

  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2)负责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制作应急服务产品上报市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3)负责向各科室通报应急信息;

  (4)负责组织制定重大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对策和措施;

  (5)负责应急队伍、应急值班室的管理工作;

  (6)负责灾情和应急工作的新闻发布工作;

  (7)负责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的科普宣传工作;

  (8)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值班室

  办公室下设气象台应急值班室、业务值班室、24小时值班、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重大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告事件应急队伍

  人员组成

  气象局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

  (1)对灾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

  (2)对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监测;

  (3)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初步评估工作;

  (4)负责开展现场人工影响天气指导工作;

  (5)负责开展现场雷电灾害防护工作;

  (6)负责现场应急的工作总结

  (7)负责应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8)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灾害预警预报和预防

  灾害预警服务

  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在灾害来临之前,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向区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配合准备工作,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气象灾害信息审核和报送

  (1)收到气象灾害信息后,经审核符合国家局规定上报标准的,在上报国家局的同时,直接上报省、市局和地方政府。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可以采用业务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方式传递,并通过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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