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为切实做好总公司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子预案:
1.1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总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和国道的安全畅通。
1.2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所属路段保畅通、道路养护管理、道路施工和收费站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2防汛组织机构体系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公司防汛组织机构体系由总公司、各单位、基层一线三级应急机构组成。各级防汛机构包括防汛领导和指挥机构、防汛日常管理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
2.1.1防汛领导与指挥机构
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是应对高速公路防汛工作的领导与指挥机构。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院芳
副组长:颜杏生、黎明、陈立新
成员:雷霆、漆志然、周晖、韩峰、游思权、唐亮、曾勋泽、程磊、衷相根
下设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主任:黎明(兼),副主任:雷霆(兼)、漆志然(兼)。
联系人:漆志然:或。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审定总公司防汛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及其相关制度;
(2)决定启动与终止总公司防汛工作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3)根据需要积极协调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高速交警、路政、消防、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
(4)当所属公路防汛工作由高速集团或省厅统一指挥时,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单位的指挥,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
(5)审定应对高速公路防汛工作经费预算;
(6)协调解决高速公路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突发性的问题;
(7)其他相关事项。
2.1.2防汛日常管理机构
防汛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工程养护部。
防汛工作办公室主任:漆志然联系人:宋远
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1)对所属各单位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总公司防汛指挥部及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
(3)负责协调总公司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
(4)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
(5)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总公司防汛指挥部汇报;
2.1.3应急指挥机构
当高速公路防汛工作达到交通突发事件5.1(Ⅰ、Ⅱ、Ⅲ)级响应时,分别设立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防汛工作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工程养护部和应急办等相关部门立即并入防汛指挥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2.1.3.1应急指挥中心
总公司防汛指挥中心由总公司分管养护工作领导任总指挥,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抢险组、救援排障组、宣传组等。
总公司防汛指挥中心设在各路段监控中心。
防汛指挥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高速公路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方面的综合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各项应对措施;
(2)督促各单位落实防汛应急抢险措施;
(3)及时向总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防汛应急处置各方面情况。
综合协调组
组长:雷霆
成员:袁芳、虞德军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防汛工作各联动部门的协调工作;
(2)根据防汛工作现场处置情况,适时在可变信息情报板上滚动发布道路状况、交通管制等预警信息,直到预案终止;
(3)通过高速公路网站、96122等方式及时发布高速公路防汛应对处置工作信息,为司乘人员及运输企业提供出行指南;
(4)根据防汛应对处置情况,通知各收费站在入口处向司乘人员告知道路状况、交通管制等信息,直到预案终止;
(5)配合工程养护部做好抗灾抢险、道路通畅、物资、人员投入等各类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6)主动向现场了解突发事件处置动态。
工程抢险组
组长:漆志然
副组长:曾勋泽
成员:谢采文、饶致昱、宋远、吴艳、詹建英
工程抢险组职责:
(1)协助指挥长作好防汛应急处置的调度、协助工作;
(2)负责指挥部材料的编写、上报等工作;
(3)安排各单位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抢险物资储备;
(4)负责防汛工作中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及路基边坡等重要结构物严重损坏的抢险疏通、修复加固技术方案制定;
(5)及时掌握防汛工作有关综合情况,负责防汛需要的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调度、筹集和协调工作;合理调配使用抗灾抢险资金、机械设备、物资;
(6)建立路段危险源数据库,按要求开展应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预警信息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组
组长:肖树山
副组长:缪德良、黄广华、李思诚
成员:王玮、胡丹、刘伯庭
应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按级响应权责一致、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平战”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宣传工作。防汛工作宣传组织体系由防汛工作指挥机构的应急宣传组和现场处置机构的现场宣传组两级构成。
宣传组职责:
(1)做好高速高速公路防汛新闻收集工作,深入现场宣传报道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制作防汛工作简报;
(2)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
(3)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根据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抗灾抢险工作的新闻发布工作,向媒体报道公司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2.1.3.2现场指挥部
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情况,总公司在事件发生地成立防汛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现场行政级别最高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设综合协调、工程抢险、救援排障等小组。现场处置力量以养护部门为主,并组织协调外界力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受损高速公路抢修、加固,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2)配合、协调相关联动单位(部门)做好交通疏导、伤员救护等工作;
(3)协调防汛装备和人员、物资的调集;
(4)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防汛指挥中心汇报;
(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指令,及时指导调整处置方案。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各单位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贯彻执行现场指挥部应对防汛的各项工作,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负责管辖路段防汛工作的具体实施;
(2)积极协调配合路政、交警、医疗救护等相关单位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组织动员管理处干部职工开展防汛工作,合理调配使用应急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
(4)及时向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防汛工作实施情况。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动员军警和社会力量参与防汛工作;
(5)配合总公司防汛指挥中心做好防汛工作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工程抢险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养护工作领导担任。
工程抢险组职责:
(1)负责高速公路坍方、水毁等造成的路障清理和对损毁设施的抢修、加固工作等;
(2)加强道路巡查,按要求开展高速公路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预警信息报告工作;
(3)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1.4应急协调机制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汛期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需要与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及交警、路政、消防、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实施。各联动部门在行使各自职责范围任务时,要互通情报,统一行动,力求达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
3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3.1重点桥梁
梨温高速公路全线共有重点桥梁界牌特大桥和白塔河信江特大桥;
景鹰高速公路全线共有重点桥梁信江特大桥和乐安河特大桥2座:
责任单位:鄱阳管理处、余江管理处
责任人:廖业旗、曹先星
3.2重点隧道
景鹰高速公路全线共有湖山隧道(二)、瓜岭隧道2座:
责任单位:桥隧管理处
责任人:李练兵
4防汛保障
4.1人员
各单位分别组织不少于120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2机械设备
各单位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调用。
4.3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同时做好砂、石等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砼。工程养护部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各单位养护部门要全力投入;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5组织与实施
5.1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24时通信畅通,出现暴雨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5.2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及时排除积水,50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5.3分级响应
5.3.1塌方处理
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各单位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总公司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出现特大水毁,则由上级部门成立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修复工程。
5.3.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5.3.3单位驻地
单位驻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总公司根据危害程度,涉及人员财产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6防汛措施
6.1对可预见的一般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6.2各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高速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6.3各单位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安全。
7培训演练
根据总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应急预案演练。
8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公路应急预案 篇2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 篇3
为全面做好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应对大雪灾害工作,根据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路明电[20__]2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养管到位、确保畅通、优质服务”的方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大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大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特大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大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兖州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大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王世良
副指挥:孙振东、朱涛、董春勇
成 员:刘松、朱军、赵传宝、韩辉、周谦、李德民、李延海、李永果、汤鹏、高祥龙、吕海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大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大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大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大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任组长,养护科副科长孙丽、韩钦秀任副组长,汤鹏、吕海峰、高祥龙、米国华、史磊、张金海、孙健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由路政大队队长李德民任组长,韩广秋、史萌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由政工科科长韩辉任组长,牛红梅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主任刘松任组长,朱军、王冬任副组长,成员由周谦、时光、张学芳、陈平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及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
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局应急路政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大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大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国省干线公路的积雪。
2、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3、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大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大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局养护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