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2024-03-08

医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篇1

  大面积创伤出血性休克患者的应急程序

  1.接到通知之际做好迎接病人的一切准备工作。

  2.患者进入手术室迅速开放静脉通道快速补液、吸氧、备血,同时监测生命体征及血氧饱和度。

  3.通知麻醉师与有关科室的手术医师立即到达。

  4.做好一切抢救准备,备好抢救药品及麻醉机,积极配合抢救。

  5.准备手术所需的各种器械物品。

  6.对于神志清醒的患者,做好心理护理、关心并安慰患者。

  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1.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换输生理盐水,遵医嘱给与抗过敏药物。

  2.情况严重者应通知立即停止手术,保留未输完的血袋,已备检验。

  3.病情紧急的患者准备好抢救药品及物品,配合麻醉医生进行紧急救治,予氧气吸入。

  4.若是一般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焦虑。

  5.按要求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

  6.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将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的血样一起送输血科。

  7.加强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措施

  1.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撤除所输液体,重新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2.配合麻醉师进行处理。

  3.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通知医生停止手术,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4.建立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5.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物品供应中心、护理部和药剂科。

  6.保留输液器和药液分别送消毒供应中心和药剂科,同时去相同批号的液体、输液器和注射器分别送检。

  火灾的应急程序

  1.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灭,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诉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尽可能切断电源、撤除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

  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术中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立即启用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灯、手电筒)。

  2.术中如有出血情况时,可暂用大沙垫按压处理,或用大针筒抽吸。

  3.如为个别手术间发生意外而仃电时,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可启用手术室备用电路(每个医院都有备用电路,并备有长接线板)。

  4.及时与总机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仃电情况,尽快恢复通电。

  5.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记录于意外事件登记本上。

  手术患者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的应急预案

  (一)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在手术开始前发生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气管插管,快速建立静脉通道,根据医嘱用药。同时呼叫其他医务人员帮助抢救。必要时准备开胸器械,行胸内心脏按压术,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心、肺、脑复苏。必要时开放两条静脉通道。

  (二)术中患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先行胸外心脏按压术,未行气管插管的患者,应立即行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必要时再开放一条静脉通道。

  (三)参加抢救人员应主要互相密切配合,有条不紊,严格查对,及时做好记录,并保留各种药物安瓿及药瓶,做到如实准确的记录抢救过程。

  (四)护理值班人员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术中密切观察病情,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尽快采取抢救措施。

  (五)急救物品做到“四定位”,班班清点,完好率达100,保证应急使用。

  (六)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流程及各种急救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手术室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一)手术室平时应备有足量的手术器械和敷料,每日清点补充,以保证应急是使用.

  (二)对特殊器械如开胸器、骨科包等常规准备,同时备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发抢救的应急。

  (三)各类抢救药品定量,仪器固定房间放置,严格交接班,以备应急使用。

  (四)全体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熟悉抢救药品的药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应急能力,如遇有以外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手术室进行抢救。

  (六)按通知根据伤员的伤情,合理安排手术房间和人员,有护士长和科主任统一指挥

  (七)值班护士准备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物、液体、药品,并送入手术间。

  (八)巡回护士力求备好电刀、吸引器、输液、输血用品、给氧装置等。同时准备好一切抢救用品,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九)洗手护士密切配合手术医生进行手术。

  (十)根据情况随时与护理部、急诊科联系,做好一切记录。

  (十一)同时安排1——2名护理员负责专门取血,送标本等外出工作,保证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抢救。

  (十二)各班分工负责,忙而不乱,若遇有大量伤员要及时报告协调。

医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应对保险业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确保全省保险业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险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和谐。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本省保险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在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协同应对。加强隐患排查化解,合理预防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密切配合协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防止事态升级。

  (4)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应急处置技术交流合作,实现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做好先期处置和有关工作。

  (5)严守规定,保守秘密。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禁止利用信息牟取私利。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湖南保监局设立湖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省指挥中心),由湖南保监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长,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为省指挥中心成员。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湖南保监局办公室,由湖南保监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省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指挥中心

  负责全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保险机构调动资金、物资和工作人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2.2省指挥中心办公室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完成省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省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本单位、本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主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2.2.4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湖南保监局各职能处室按照职责,负责行业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以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接受省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1)专家咨询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制订处置方案;

  (2)综合组: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件进展;

  (3)治安维护组:协助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和紧急处置措施,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4)事件处理组:督促突发事件涉及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5)现场处理与评估组:综合分析现场情况,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专家咨询组制订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6)法律咨询组:负责研究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有关司法部门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7)信息发布组:统一宣传口径,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搜集舆论情况,做好辟谣工作,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

  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应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按规定向湖南保监局报告企业内部和辖内的经营风险状况。

  湖南保监局通过日常监测、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保险机构报告或投诉信访获取相关信息,对辖内保险业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与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当风险等级较高、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向中国保监会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通报有关金融监管部门。

  3.2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应主动及时向湖南保监局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态势及应急处置情况;保险从业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公司、行业协会或者保险监管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背景、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信息来源,对事件原因和后果的初步判断、对保险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影响,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事宜等。事态紧急时,应立即以口头形式报告,并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湖南保监局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重要信息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省人民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通报。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保险业突发事件按其种类、性质和危害程度等,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4.1.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为Ⅳ级: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辖区、本公司保险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人身伤亡赔付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

  (2)10名以上50名以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体退保或者起诉保险公司的,或者虽然不足10人但影响恶劣的;

  (3)10名以上50名以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或者虽然不足10人但影响恶劣的;

  (4)其他危及湖南保险业安全稳定的一般突发事件。

  4.1.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为Ⅲ级: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辖区、本公司保险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7500万元以下,或者人身伤亡赔付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

  (2)50名以上80名以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体退保或者起诉保险公司的;

  (3)50名以上80名以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

  (4)其他危及湖南保险业安全稳定的较大突发事件。

  4.1.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为Ⅱ级: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辖区、本公司保险财产损失75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人身伤亡赔付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2)80名以上100名以下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体退保或者起诉保险公司的;

  (3)80名以上100名以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

  (4)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现金流出现支付危机的;

  (5)保险公司计算机系统或者网络发生系统性故障,造成区域性业务中断、对保险机构经营有重大影响,或者造成大量客户数据丢失,或者导致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可能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

  (6)其他危及湖南保险业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

  4.1.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为I级: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辖区、本公司保险财产损失1亿元以上,或者人身伤亡赔付5000万元以上的;

  (2)100名以上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体退保或者起诉保险公司的;

  (3)100名以上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

  (4)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现金流出现支付危机,或者偿付能力突然恶化可能导致破产的;

  (5)保险机构计算机系统或者网络发生严重系统性故障,造成全国性业务中断,对保险机构经营有特别重大影响,可能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

  (6)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经营或者资金运用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保险业健康发展的;

  (7)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严重危及保险机构正常运营和被保险人利益的;

  (8)其他危及湖南保险业安全稳定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分级响应

  根据保险业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省指挥中心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出现群众大规模聚集、上访的,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建立与事发地保险机构的联络和联动机制,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省指挥中心;及时向中国保监会和省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向省政府金融办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处置行动。

  省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成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指派专人进驻现场临时办公;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与事发地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中国保监会、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保险业突发事件的指示。

  4.4 信息发布

  湖南保监局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态势评估,认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报请省指挥中心决定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湖南保监局和相关单位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机构和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2调查评估

  湖南保监局和相关单位于应急结束一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应急处置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风险监测和防范机制的运行和效果,对有关法规和监管措施及其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处置措施和结果的描述和评价,处置工作经验和教训等。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并及时更新突发事件应急通讯录,明确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重要岗位设置AB角。做好数据信息备份工作,保障信息系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储存和传输。公文明确专人收发,在电脑信息网络受阻、电子公文无法传输的情况下,确保纸质发文渠道的畅通。突发事件报告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畅通。

  6.2经费保障

  湖南保监局和各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经费保障计划,明确应急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

  6.3其他保障

  对于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治安维护等保障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履行职能,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保险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方面有工作失误,未能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

  (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服从湖南保监局和其他单位的领导和指挥,工作懈怠,延误时机,给应急处置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导致保险业突发事件事态升级的;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违反报告制度、保密制度、新闻报道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要求的。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湖南保监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湖南保监局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管理,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沧建安【】8号文件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管理的通知,沧建安【】9号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施工现场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风险分级

  根据生产特点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施工现场的风险分为两大类,即施工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和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排查结果,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根据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将其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四、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预防

  项目部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的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做安全技术交底时,针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把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进行交底。作业前,班组长就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对工人进行重点讲解,做到让工人清楚作业任务、危险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及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检测。

  2、具体风险预防措施

  (1)坍塌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①编制合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②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③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告知操作人员危险程度。

  ④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

  ⑤项目部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施工方案实施。

  (2)机械伤害风险预防措施

  ①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

  ②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前,应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③作业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④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必须经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设备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⑧按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3)高处坠落风险预防措施

  ①项目部制定相应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②基坑、沟槽临边、2米以上高处作业防护必须符合要求并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③项目部一定要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④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⑤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触电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①编制用电方案并经审批。

  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③项目部一定要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④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

  ⑤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⑥重要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⑦配电箱经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5)物体打击风险预防措施

  ①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②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个人安全。

  ③施工过程中作业周围环境防护必须符合要求。

  ④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⑤作业过程加强安全巡视。

  (6)起重伤害风险预防措施

  ①编制合理作业方案并经审批。

  ②设备应经检测、登记、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作业及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④作业要遵守操作规程。

  (7)火灾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①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②加强消防教育,人员做到“四懂四会”。

  ③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演练。

  ④按操作规程作业。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1)方案编制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前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2)安全技术交底

  ①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之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②交底必须按制度进行,做到逐级交底,并应覆盖全体作业人员

  ③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流程

  ④被交底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监督、检查、指导,交底人须检查交底后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2、管理措施

  (1)完善制度、评估风险

  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各项目部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进行分级,编制《项目风险汇总表》

  (2)安全检查

  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班组进行检查

  ①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②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

  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④施工人员教育落实情况

  ⑤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现场佩戴情况

  ⑥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置及技术状况

  ⑦职工宿舍环境卫生、用电等情况

  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3、教育措施

  (1)安全教育培训

  ①新入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行施工

  ②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③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及业务水平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②特种作业人员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③特种作业人员每年由项目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④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安全知识,熟知检查标准及操作规程

  4、防护措施

  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等洞口防护按规范要求做好,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特殊作业时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避免作业过程中的伤害和减少职业伤害。在相应分级安全风险部位做好警示标牌、标语。

  六、安全风险检查与改进

  各级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制定好的不同级别的风险进行检查,对于A级B级风险要进行跟踪检查管理,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与方案不符的现象,立即停工整改,同时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带班进行检查。其中A级风险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公司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集团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两次;B级风险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集团公司进行不定期抽查;C级风险由项目部自行组织检查,公司不定期抽查;D级风险由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与方案不符以及其他危险源时,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