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落实反腐倡廉责任,政府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作为区政府抓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注重源头治腐,完善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了政府系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查处腐败案件。与科局以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年
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共14件,处理24人,免处3人(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其中党员23人,其他党派1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6人,农村党员干部8人,收缴违纪款35万余元。
(二)开展专项整治,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以开展查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遏制不正之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坚持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带头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没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没有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敛财的违纪行为。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没有默许或授意他们凭借自己的职务以权谋私,他们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反对和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下乡出差,带头做到轻车简从,接待上级来人,坚持按接待标准办事,坚决反对大吃大喝。精简会议,从严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境)考察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把关,禁止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