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长述职柱廊报告

2017-12-21

  二是实施“劳有所得”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57人,占任务数的115.32%;城乡统筹培训2318人,占任务数的135.4%,同比上升6.6%;完成失业保险扩面3080人,完成率256.67%,增长19%;工伤保险扩面3844人,完成率320.33%,增长20.25%;生育保险扩面2607人,完成率144.83%,增长10.83%。按照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全年为9210户次、21988人次,发放低保金352万元。

  三是实施“病有所医”行动计划,全区所有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均已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6.04%;积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清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溪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进社区活动已覆盖80%以上。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齐必要设备和相关人员。大力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实现惠民医疗政策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花溪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加快建设,外科综合大楼主体工程已完工。

  四是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完成养老保险扩面3602人,占市目标任务的156.61%,同比增长25.52%;新型农保参保人数完成68556人,占市目标任务的1958.74%,同比增长752.8%;落实社会救助和养老惠民政策,新增贵阳市花溪区康寿老年公寓和山水情老年公寓两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麦坪乡敬老院1家国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是实施“住有所居”行动计划,向941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发放补贴213.22万元;贵州花溪机械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贵阳市花溪区电杆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洛平片区集中安置点和溪北片区集中安置点建设有序推进。

  六是实施“居有所安”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各类刑事犯罪,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509起,比去年同期增加901起,同比上升56.03%,其中“两抢一盗”案件2141起,占总刑事发案的85.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建立乡镇、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14个和村居综治工作站170个,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2%。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矛盾纠纷排查率达99.6%,调解率达100%,调节成功率达95%。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无毒”创建工作,共巩固“无毒”乡(镇)9个,占全区的64%,巩固无毒村(居)93个,占全区的71%;加大禁毒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召开会议、知识讲座、新闻媒体报道、录制光碟、制作展板、发展志愿者、放映宣传片等形式,全力抓好全民禁毒预防工作。加强对吸、贩毒人员的监控和打击工作,登记在册吸毒人员892人,破获贩毒案件64起,缴获毒品4037.2克(其中海洛因921.6克,冰毒1.5克,k粉3106.8克,麻古7.3克),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刑事拘留79人;查获吸毒人员123人。扎实推进“无邪教创建”活动,4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全省“无邪教创建”活动标准,完成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实现20%以上转化率,反复人数与不稳定人数之比少于9%。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8人,控制在市目标范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困难群众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9起;提供法律咨询734人次。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