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日记

  晚上苦逼依然无怨无悔的帮htc干活,虽然htc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会无动于衷,又或者即使会感动也会十动然拒。那又怎样呢? 毕竟,we’d fade into someone at least one time in life,not for any result, company, ownership even love,just for meeting you in my most beautiful days.

  .07,05

  今天完成的事情很多,很值得。首先在远哥的指导下,我终于把三十八份著作权侵权系列纠纷案的判决书给最后确定下来,剩下的只有宣判送达的事了。其次,添哥也给了我一份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案卷给我,叫我尝试着去写判决书。弄了很久,最后成功了。虽然最后的判决事项和说理事项还是要由主审法官完成,但能为一份能“定纷止争”的判决书出一份力,还是感觉很自豪的。

  在学习书写判决书的时候,得到一个体会:细节很重要!!!我一开始还是像写文章那样的方式去写,最后才发现很多标点符号错误。远哥说: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人们就会认为你要么是基础功不扎实,要么就是你态度不端正。而这两点是最为致命的。吓出一身冷汗。而且,发现两年的辩论生活已经深深的改变了我的思维方式,以为在撰写的时候对于原被告的诉称或辩称要进行一一说理以及反驳.......坑,发现辩论从未离我远去,其实已经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

  今天中午快要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刚来,也在民一庭实习的女生走过来说:“,吃午饭了喔!”可我不知道啥意思,以为她提醒我记得去吃午饭,于是我头也没抬,依然盯着电脑屏幕,说“哦,这样啊!那你先去吧,我再把判决书写下。”然后她就走了。无可奈何的说了句:“唉,,难怪你一辈子只能孤独终老啊!”唉,在这方面我承认我的情商很低,一点都不会,可能是因为从小教育的原因,也有可能是我个人性格的因素。反正就是会觉得很别扭,说不出话来。所以拜托那些朋友们别再说你为什么不用你雄辩的口才去泡妞.............我曾经也以为这是我很好的武器,到最后才发现,这是我最致命的弱点,这该是多么痛的领悟啊!!!况且女生也不大喜欢我这类型的吧,所以也无所谓了。

  一下完班,好久未发觉原来周末是那么的惬意的!立马赶到汽车站前往顺德投奔大姨家,终于可以吃好饭睡好觉啦!关键是!能住在大房子里啦!

  .07.08

  现在越来越发觉,早餐真的很重要,现在每天早上起床的好心情就是来源于我就快有一顿好早餐了哈哈!

  今天的任务主要是写一个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坑爹的还合着反诉,民诉教材上说“合并审理”,说倒说得那么轻松,真正操作起来那材料和证据那一个量多。看各种各样的诉状,答辩状,反诉状,庭审笔录,证据清单等等,实在是脑都大。看来涉及物权的,尤其是房子跟土地的案子最为复杂,所要求的材料各种各样,眼花缭乱。唉,是不是都是房价高企惹的祸。

  晚上民一庭全体出三广聚餐。发现大家的感情都很深,虽然才来一个星期,但也开始慢慢适应这个庭的节奏与生活。

  本来对说这周末去大家蹭大餐是玩笑话的,没想到这丫头竟然当真了,而且还上周末就跟她妈说要她妈做好准备了,这丫头,唉!不过这也是我这周努力工作的动力哈哈!

  仔细看一下自己的日程簿,发现整个暑假都被排的满满的,事务那叫一个多。唉,上了大学就没有怎么有过悠闲的时光,唯一有的好像也是大二寒假班助陪新生军训那十二天。一想到大三大四更加多的任务,简直想的勇气都没有了。唉,还是过好现在再说。我要吃大餐咧!!!!!!!!!!!

  .07.09

  今天在实习上所获得的体会不多,晚上在学习法律的时候的一个体会是:理解好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确是打开通往民法殿堂的任督二脉,而可惜在现在的课堂教学中对此是几乎从未提及,海的另一边的王泽鉴老先生对此应该会感到很痛心吧?现在感觉在理解了这两个概念之后,以及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民法的整个体系与架构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以前一直抱怨民法的学习怎么那么琐碎繁杂而没有体系感,但其实只要你掌握到其中的脉络,一切都能够很简单的在脑袋中迎刃而解,当然,一些识记性的法条类的知识还没记清,但掌握了怎么样思考的方法比漫无目的的苦想和一味的死记硬背狂做题更为重要。对比很明显:以前在问师太的问题的时候师太在还没去查找资料和法条的时候,就给出答案,说是这样八九不离十,而往往的确如此。我那时感到很诧异,但到现在在重新体会当初问的题目和自己进行案例分析和阅读判决书的时候,结果也顺着自己思考的过程自觉的走出来,大概这就是师太所说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感觉”吧?也有一些大一的正在学民法的师弟妹问我:法律思维好抽象,怎么才能养成。我说:把生活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部以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如搭公交车想到我跟客运公司签订了客运合同,由此产生了什么权利义务。我有什么请求权基础。我请人家帮我做事联想到侵权责任法的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由此怎么进行风险防范。去餐馆吃饭的时候,菜牌是要约邀请,点菜是要约,店家做菜是以默示中的作为进行承诺,合同成立生效。若当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自己有什么请求权基础?如基于合同关系的违约,基于侵权关系的损害赔偿,或者也有可能适用消权法。这之中举证责任如何?责任分配原则是什么等等。也许外人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不过这就是法律人的思考方式,在我看来也是养成法律思维一个很重要的方法。但至于最重要的,莫过于那句老生常谈的话:要努力。因为往往在武侠小说中,在讲述大侠大显神威的时候,前面都有一句话:就这样过了一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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