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惩防体系建设工作(XX年3月22日至XX年3月31日)
1、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XX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2、制定构建惩防体系方案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关文件,印发资料。(XX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3、动员部署,宣传教育。(XX年3月30日)
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4、宣传教育
开展学习活动,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征文活动、专题培训、调研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2年实施办法》、《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实施办法》和xx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1、开展廉政风险自查活动(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①镇党委、政府机关、各办、站、所、场镇各单位、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要根据《xx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本单位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围绕权力运行摸清权力“家庭”,进行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并于XX年5月5日前报镇党委。
②查找廉政风险点。在各项权力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绘制工作流程,在职权运行流程的环节或岗位中查找并确认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议、组织提、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要重点对工作岗位特殊,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载量权空间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控的情况;工作制度缺失,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没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因素等易发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分析、查找。
一是查找单位(领导班子)职权廉政风险点。要重点查找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及受委托权力行使中的风险点,重点查找在政府投(融)资、行政审批、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和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工程、重点环节,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查找内设机构和股室站所及村居职权廉政风险点。在内设机构和股室站所及村居本身具有的职权外,村居的职权权限,进一步细化其运行流程,在流程中找出廉政风险点。
三是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对照各自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具体职权行使中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立廉政风险点。
2、进行廉政评估(XX年5月16日至XX年5月31日)。
各部门、单位、各村(居)两委,对本部门、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其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对廉政风险点的评估,应依据风险点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