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中学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

2018-03-16

  1、业绩考评奖励:

  (1)、中考舒棚线单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分别奖励1600元、1300元、1000元、600元、300元。初考乡内单科第一、第二、第三分别奖600元,400元,200元。(获奖教师奖金=名次奖金额乘以获奖教师学科工作量再除以学科标准工作量)。理化试验、体育成绩同样纳入评比。全校评出一个名次,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初中毕业班班主任奖金等于本班各学科名次奖金总额除以7。小学毕业班班主任奖金等于本班各学科名次奖金总额除以2。

  (2)、参加业务竞赛获省级奖奖励100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400元、300元,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撰写教学论文获省级奖奖励300元、市级奖200元,县级一等奖100元。其他活动获奖参照奖励。

  (3)、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奖奖励300元,市级200元,县级100元。不重复不累计奖励。

  (4)、表彰评优: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县100元。

  (5)、年度考核评先中被评为优秀奖励300元。

  2、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

  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奖金额=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总额-业绩奖励总额。

  学校按照《教职工工作量化评估细则》对教职工常规工作分学期评估赋分,按照得分分配奖金。

  七、其他事项

  1、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2、对取得特殊业绩的教职工除享受以上相应的绩效工资以外,学校优先安排培训、考察,优先晋升职务,优化工作岗位。

  3、经组织选派挂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人员按月全额发放。擅自离岗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

  4、本方案未涉及情况由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九、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文翁中学  

  xx年元月                    

  关于xx年度绩效工资考核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从考核对象绩效工资总额中收回已经发放的春学期班主任津贴6000元,用于兑现春学期未兑现的津贴补助。春学期班主任津贴不再发放。考勤津贴不再统计,按人均标准发放。春学期工作量津贴按照本方案计算。

  二、秋学期调入我校的本乡内教师,其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拨基数发放;外乡镇调入我校的教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年度回原单位考核。秋学期已调出我校的教职工按上拨基数发放。

  三、岗位在校外的人员只发放工作量津贴平均数。已故职工按上拨基数发放给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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