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1
根据《吴江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订思贤实验小学20xx年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及经费分配对象
奖励性绩效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绩效考核经费组成情况
在局下拨绩效总额框架内进行考核分配,具体经费组成情况为:行政津贴(副校长津贴系数不在内)、教师综合考核经费、8%的校长基金(用于教师加班等其他项目)、班主任津贴。另外骨干教师津贴由局直拨,不在上述绩效盘子内。
三、考核内容组成
(一)教师综合考核
1、师表及教育教学规范考核(权重20%)。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教师依法从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省“五严要求”,规范自身教育教学行为等情况。详见附件1。
2、教学工作考核(权重40%)。考核教师六认真工作质量,包括备课、上课、训练、质量、辅导等情况。详见附件2。
3、教科研工作考核(权重15%)。考核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促进专业发展等情况。详见附件3。
4、出勤工作考核(权重10%)。考核教师全学期出勤到岗情况,根据《吴江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学校考勤制度规定进行考核。详见附件4。
5、教学成果奖励(权重15%)。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各类实绩,包括个人业务评优、学生竞赛辅导、科研成果评比发表等方面成绩。详见附件5。
(二)班级工作考核
考核班主任(包括班辅导)在班级管理、学生教育、团队建设、家校联系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详见附件
(三)其它考核
按规定占区下拨奖励性绩效总量的8%。主要用于发放教师完成正常工作以外的加班、代课、先进嘉奖、重大集体荣誉等项目费用。具体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统计并进行考核。此项考核如有余额则按绩效人数平均发放。
四、考核办法
1、所有考核项目均由相关职能科室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进行考核。
2、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全年进行两次考核后根据市下达奖励总额进行核算兑现。班级工作考核分月考核和学期综合考核进行。
3、上述考核完成后如有多余金额则按绩效人数平均发放。
4、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考核细则的制订和实施;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职能科室或学校行政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5、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并从20xx年9月起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2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计生服务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
3、坚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考核发放一次。
二、实施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对象:镇计生服务站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及构成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定的总额内自主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项目(总分100分,加分另计):
1、岗位性考核计分35分。
2、考勤类考核计分25分。
3、综合目标考核计分40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一)岗位性:以35分计算,分管副院长岗位计35分;兼职统计、财务、文秘、流动人口管理、从事药具管理、检验、放取环、人流等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岗位计30分,其他岗位计28分;信息录入另加5分。
(二)考勤类:以25分计算,主要考虑职工出勤的因素,对当月正常工作日上班与节假日值班全勤的计25分;缺勤(含请病假事假)每天扣0.5分(半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按“(六)”处理),半年累计旷工15天的,考勤类绩效工资全部扣除计0分。
(三)综合目标考核:以40分计算,采取半年考核,考核内容、项目见考核评分表(详表附后)。半年综合目标考核分数采取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打分及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打分二块确定,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打分占50%,计20分,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打分占50%,计20分,合计总分40分的综合目标考核分。
(四)加分与扣分:
1、有下列项目之一的每项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有学术论文发表的。
(2)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文章的。
(3)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刊播报道的。
(4)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分,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
(2)发生医疗技术事故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迟到、早退、旷工的。
(5)其他认为可以扣分的。
(五)分配等级:总分91~100分以上为一等;81~90分为二等;71~80分为三等,70分以下为四等。
一等次按100%发放,二等次的按95%发放;三等次按90%发放,四等次的不发放。结余部分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奖励其他多贡献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律处分的,受行政处罚治安拘留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被通报批评的。
3、发生重大医疗技术事故,被通报批评的。
4、长期请事假不上班的(半年累计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或者长期请病假(半年累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请病假需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应能证明病情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同时具备)。
5、乱罚款、乱收费或服务态度差,被群众向区、市、县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五、组织实施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6人组成,组长由陈江平院长同志担任,成员:陈哲、李刚兵、骆振绪、张书发、张飞等同志组成。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本方案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3
为加强班队建设,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强化班主任的责任担当意识,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积极推动优良班风、校风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客观公正
三、人均考核数:
人均1500元/学期
四、考核细则:
(一)班级常规:
1、基本工作,负责人:政教处
(1)认真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及时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认真、及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有帮扶、帮教及转化学生过程的详细记载。优秀的加2分/次。
(2)积极做好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工作,每学期家访记录不少于16条;使用好班级家长群,定期发送家教、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每月各不少于1条;每少一条扣0.2分。
(3)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泰兴市横垛小学学生养成教育实施细则》,重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养成的教育,上好晨会和班会,平时检查中有未开展的,一次扣1分。积极参加学校星级班级评比,每月一评,五星加6分,四星加4分,三星加3分,二星加2分,一星加1分。如出现学生损坏公物、破坏农作物、浪费粮食、打架斗殴等行为失范或不良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并取消该班当月星级班级评比资格,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并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班队活动,负责人:政教处牵头,含教导处、总务处、资助办、体艺组等
(1)个人获奖:
校级:一等奖0.分/人,二等奖0.3分/人,三等奖0.2分/人。以后,每晋升一级加0.分,有指导奖的另加0.5分。
(2)团体获奖:
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有指导奖的另加1分。
注:班队活动是指由学校组织的,班主任指导的学生类少先队、体艺、心理健康等素质教育活动,团体与个人奖不重复,按最高项计算。
3、班级安全,负责人:安全办
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
4、学生心理健康,负责人:政教处
(1)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行班主任包保班级制,如出现学生心理健康事件,酌情扣班主任2-10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扣10分外,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并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平时要扎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排查、上好健康教育课、建好两本台帐、落实“五个一”等健康教育措施,经学校检查未认真落实的每次扣0.5分,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
5、阵地建设,负责人:政教处
能够尽心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如黑板报、班级文化的布置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二)班级学风,负责人:教导处
1、学习态度:
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厌学、逃学、旷课、不做作业、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人。
2、课堂纪律:
班级学生课堂纪律差,秩序乱,不专心听讲,不认真完成作业,如做小动作、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便走动等等,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业质量(按各学科汇总后平均计算):
期末检测:每学科优秀加4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加0.5分,待合格不加分。
4、图书借阅:
打造书香班级,建好班级图书角,未建成的每检查一次扣1分;按学校规定,组织本班学生及时借阅和归还图书,每缺一次扣1分。
(三)班队理论研究,负责人:政教处
1、论文获奖(教育学会及主管部门组织的):
县级获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加0.8、0.5、0.3分。以后,每晋升一级加0.3分。
2、公开发表: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3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级以上教育期刊上独立发表的,每篇2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泰兴教研》发表的每篇1分,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报(含泰兴日报)》发表的,每篇0.8分。
3、经验交流:
校级一次加0.5分,以后,每晋升一级加1分。
(四)履职情况,负责人:政教处牵头,含教导处、安全办、总务处、资助办、体艺组等
1、积极推荐或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活动,不参与、不支持、不配合的扣1分/每次;
2、工作上不服从学校分配,和学校讨价还价,推诿扯皮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3、不按时完成学校要求的相关工作的',一次扣0.5分,如物资的上交、回收,资料、表册上交,教室的整理、门窗关锁,电灯、电器的关闭,学生出勤的监测等;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4、妥善保护班级物资,出现人为损坏的,视物资价值大小扣1—10分,并在考核奖中按价赔偿。
(五)其它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班级获得重要荣誉称号或开展了专题、重要活动的等,经学校认定,酌情加0.5分—3分/次。
五、考核结果:
1、每学期末由政教处牵头考核,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考核得分,分低中高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本组班级数前1/3(四舍五入)名的为一等奖,每学期奖1750元;位列本组班级数后1/3(和一等奖人数一致)的为三等奖,每学期奖1250元;其余的为二等奖,每学期奖1500元。
2、《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中提及的“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考核。
3、每学年末,政教处根据每学年末考核得分,按全校班级数的20%汇总评选出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实行捆绑式表彰)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校长室审核后,由学校进行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予以优先。
4、每学年(学期)考核结果作为下学年(学期)聘任班主任的主要依据,位列本组班级数后1/3的,下学年(学期)原则上不能担任班主任且当年度不能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
5、今后市级及以上的优秀班级(班主任)的评选在不违背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原则上在学校优秀班级(班主任)中产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被评为一等奖(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以学校记载为准):
1、班级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的班级;
2、本人或班级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擅自征订教辅材料的,并经查实的;
3、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坚决不服从学校分配,或班级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
5、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七、其它:
1、本细则在充分征求一线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室牵头制定,20xx年12月10日上午专题召开了校务会,讨论并通过初稿。20xx年2月28日—3月2日,先后在校内公示、修改,至3月2日公示结束后再无异议。
2、本细则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20xx年春学期起实施,原《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20xx修改稿》和《泰兴市横垛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20xx年试用稿》同时废除,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3、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