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广典型经验。注意发现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的总结报告,于XX年7月30日前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上级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单位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不等不靠,自觉工作,协调推进。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在组织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中,都要建立项目清理、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工作情况报表四本台帐。在具体检查中,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在具体落实中,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按时间按步骤按要求抓好落实,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自查不到位、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突出查案,推进工作。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在实施过程中,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坚持从轻从宽处理;对举报线索反映的问题,按照类别,组织立案查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属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公开曝光。
(五)加强指导,及时沟通。各单位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责,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各单位分管领导要把工程建设领域的治理工作每周向单位领导作一次汇报,成员单位牵头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本系统本区域责任单位的例会,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向上级领导小组请示、报告。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