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销售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从甲方购买汽车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购标的、厂家、数量及价款;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配置:
车架号:
发动机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以生产厂家的技术及三包服务为准。
三、 交货地点:
四、 支付方式:
五、 随车配件:以随车的配件清单为准。
六、 付款方式:
款到提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当日已付车款定金人民币 余款人民币 在提车前全部结清。
七、交车期限: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另行协商。
八、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配置接收车辆,若甲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配置提供车辆,视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配置上的相应损失;若乙方违约,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车辆,乙方须于通知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取,如逾期,甲方有权将车辆转卖,如因乙方原因终止此合同,甲方将定金人民币 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需方。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严格执行,如有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生效。
十三、供方指定账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销售合同书 篇2
出卖方: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 买受方: 东台磊达水泥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受方所购水泥的供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交货地方:磊达水泥仓库,运输客户自提,出卖方可帮助代办运输,交货后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施工地点: 。
四、合理损耗及计量方法:散装水泥计量以工厂内磅单为依据,合理损耗≤0.5%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水泥验收以出卖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买受方委托出卖方取样,封存90天,在90天内,如买受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买卖方将买受方委托出卖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出卖方将赔偿买受方损失及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六、供应方法:买受方以出卖方开具的水泥销售订单计划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组织发货;装车、装船按照车辆船只到达先后顺序发货;不可抗力的因素及工厂设备检修、故障,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款到磊达公司后发货,出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卖方保证给予买受方按每月合同约定数量供应,月度发货量原则上控制在100%±10%范围内,如需超过约定量双方协商解决。
2、如遇出卖方价格调整,执行本合同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调整比例;
3、买受方必须单一使用出卖方品牌水泥,否则因有其他品牌水泥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与责任均由买受方承担,与出卖方无关、同时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纠纷解决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
1、 乙方不得对其它任何用户透露甲方开票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此水泥价格只供应贵单位,如乙方违约,以开票未付水泥赔偿甲方损失。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汽车买卖销售合同书 篇3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随州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符合GB1506320xx标准。
三、验收标准:按GB15063-20xx标准验收;买受人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验收,若有质量异议五日内书面向出卖人提出。
四、交(提)货方式:出卖人仓库交(提)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费用负担:包装外编、内塑、包装物不回收,不另计费。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铁路运输和铁路运费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办运输。 七、短件凭铁路货运记录3‰以内买受人负责,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责;并把铁路货运记录和铁路运单(原件)于货到15日内寄给出卖人;否则,出卖人不承担补偿责任。
八、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买受人必须将款汇入本合同所注明的出卖人开户行的帐号上和工行卡的卡号上,否则汇款无效,若造成损失买受人自己承担)。
九、违约责任:若出卖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包退包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以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