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约定:
1. 及时清理打凿的砼,粉刷外墙时木工班凿砼引起的外架清理工作,由木工班负责清理。
2. 严禁随意锯钢管,若发现每锯一根处以100~200元的罚款,严禁乱锯方木和模板若发现每次处100~200元,并照价赔偿所有损失。
3. 在砼浇灌时,按项目部技术要求进行值模,出现炸模或不符合要求,必要时拆除模板重新支模,工料费班组自负,多处造成此现象及出现炸模现象超过规范允许偏差5mm以上(砼没流出)每处罚款100元;板墙或梁柱上口炸模,天棚模板需要打凿才能取出的,每处罚款300元;各部位炸模引起砼外流每处罚款500~;打凿、返工、清理和浪费乙方自负。
4. 在施工时必须合理使用材料,所有废料必须听从项目按排合理利用,或有意切成短料,否则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承担。一经发现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5.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督促乙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甲方指派 同志为安全、文明施工和后勤等工作的管理,乙方指定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本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乙方指定 同志为安全、防火、卫生、治安等各项工作,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6
. 工程范围外的点工应于当日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清,每月二次到项目部签证,下月支付上月发生的点工工资,过期未签点工作废处理。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施工质量差、材料损坏浪费、进度延迟、安全文明落手清工作不力、不听从项目部和业主、监理的管理等等的各项罚款。乙方并指定担保人 鉴证。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具法律效力,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 工程项目部 乙方:木工劳务班组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码:
保担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