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乙方领用进度款时若用现金,则甲方代劳务公司从乙方工资款中收取 1.5 %的劳务管理费。若用支票形式则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
七、付款方式:
工资款、生活费按以下各单体部位节点支付(进度款):
1) f-9#楼小高层:
a) 各单体±0.00平,支付该完成部位面积的 60 %(完成面积×单价×60%);
b) 6层结构平(六层以下模板按时拆除、清理),支付1~6层该部位面积的 60 %;
c) 12层结构平(十层以下模板按时拆除清理),支付6~12层该部位面积的 60 %;
d) 主体结顶(模板拆除)支付13层以上部位面积的60%;
e) 主体结构全部验收合格和所有木工工程完成,人员可以退场,支付到完成量的80%。
2) 以上支付办法作为用于生活费和机具、铁钉、辅料等费用(不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 竣工验收通过,双方结算认可,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留 5 %保证金 10个月内付清。
每次支付进度款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按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编制班组实际施工人员的标准工资单,工资单必须由施工人员本人和班组长签字,报甲方项目部,待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确定后7天内支付。在审核确定途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造成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影响,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文明施工
遵守国家、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建筑工程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凡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要求的应及时整改,达到规范要求。执行本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乙方在进场施工时要另行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遵守各项条款内容。
2、乙方招进场的人员必须有双方《民工劳动合同》,并由见证人签字,各证件齐全,进入项目部的人员当天将名单上报项目部登记,未经上报登记、未签协议的按公司规定处罚,并不发放生活费,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等方面达不到要求,发包方有权帮助乙方给予整改,所发生的人工、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医药费在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医药费超出5000元的,其超出部分经双方协商,视事故发生原因,甲方适当补贴乙方,但不超过超出部分的70%,医药费以医院的医药费发票为准,其他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均由班组自行处理承担。
5、班组负责人要对下属工人进行不定期的素质教育,在施工中,发生乙方作业人员不听从甲方、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的监管,顶撞各方管理人员,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每次罚款500元,并清退出场,清退出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自行支付。班组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及事态,漫骂业主及监理人员或进行语言上的人身攻击,若发生每次对班组罚款5000元,并将当事人进行退出本工地的处理。出现其他后果的追究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6、严禁吵架、打架、偷窃事件发生,凡发生吵架、打架事件的每次罚款各方500元,引起的各种医药费用等由各吵闹方承担,吵闹人无条件清退出场,清退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
7、严禁家属、女工、不施工人员留住工地宿舍,禁止儿童进入现场,若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劝阻无效,罚款200元/次,并清退出场。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及时做好各项落手清工作,并配合项目部做好各项检查落手清工作,否则甲方派人清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每次罚款500元。
九、纠纷解决方法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住现场,施工负责人外出必须请假,并授权指定临时负责人。
2. 若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管理混乱,业主、监理、公司多次提出整改要求,未见明显好转,影响公司、项目部总体形象的,乙方确无能力再进行管理的,甲方有权收回本承包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结算。
3. 项目部的例会必须有签署人和负责人参加,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参加的直接扣罚500元/次,各次会议内容作为协议履行过程的相关依据,包括项目发放的各种整改单和进度计划要求,在有纠纷时作为有效的依据。
4. 本工程内容不得转包或再次分包,一经发现视作乙方违约,协议作终止处理,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本协议如有纠纷或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相关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