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价 分/条
发布时间 乙方提交
总 计 元
1、 服务付费:本合同企业信息服务费用总额:¥ 元(大写: 元整)。
2、 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转帐 □其他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在甲方正式发布乙方企业信息前将业务款支付给甲方 (¥ 元)。
结算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专用银行帐户为:
公司账户:
户名: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19 0992 3110 8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3、 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款项或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视同乙方完全认可向甲方购买的该款项为标的信息的质量数量等(甲方可以不用保留乙方的信息应用使用记录),视为乙方对该款项为标的信息应用的合作无异议结清。
4、 违约赔偿: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若有欠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给甲方,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欠款总额5%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欠款总额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3.如由于乙方要求发送的企业信息中有虚假成分,或因此引发第三方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等问题,乙方必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名誉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应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10月31日。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合同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条款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愿的条款,这些条款如果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准,但不影响本合同其它合法条款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果有任何口头上或其他形式的约定或甲方的管理制度或甲乙双方曾订立的任何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冲突,则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本协议附件明细:
附件一:《信息源安全责任承诺书》
信息源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公司在使用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业应用平台系统(以下统称为“本平台”),进行手机信息业务发布服务的过程中,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数据内容(信息、彩信/彩e)内容的信息安全,并切实做到:
1、建立健全本公司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内容。
2、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本平台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3、对本平台的客户端软件操作人员进行密码授权管理。
二、严禁利用本平台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与运营商合作的sp业务的推广信息。
三、若发现使用本系统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明显属于上述第二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