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同

2024-12-25

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__见附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技术管理,确保班车运行安全,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

  对新丰县交通农村客运运输有限公司属下的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检作业(三天一检,逢2、5、8为安全例检日),对所检车辆的技术状况如实填写记录表,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例检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全例检所需的有关资料。

  3、甲方根据《_____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及“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例检费用(每车每月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提供例检所需的场地、工具、沟槽及二名具有中级以上资质并熟悉汽车构造、汽车维修的技术人员。

  5、乙方应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__________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及《________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_____________的规定,按安全例检记录表中的例检项目和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气瓶运输、使用的EHS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等要求,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氮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体名称化学式瓶色字样字色色环

  1乙炔C2H2白乙炔不可近火大红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双环

  2氧气O2淡(酞)兰氧黑

  3氮气N2黑氮淡黄

  4氩气Ar银灰氩深绿

  5二氧化碳C 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色P=20,黑色单环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滚、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其它要求

  1. 乙方的车辆、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需全程佩戴识别卡,并执行甲方厂区内的安全规定;

  2.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车间规定区域内需按照指示佩戴安全帽,乙方人员需在甲方指定吸烟点吸烟;

  3. 乙方的车辆需按照甲方的指引停放,禁止在甲方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4. 甲方厂区内安全标示视同为安全规定,乙方需遵守。

  六、罚则

  1.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安全事故,乙方的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情的后果给予每次100~5000元的罚款,罚款在和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同 篇3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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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