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3、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车牌抵押合同 篇2
甲方(车牌指标使用人):
乙方(车牌指标持有人):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指标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车牌指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服务内容 :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购买、过户所需车辆及办理验车手续。
2、甲方负责将自有小客车品牌为,车辆型号为惺惺惜惺惺,发动机号为,车辆识别代号为惺惺惜惺惺学校,原车牌号为京车辆以租用乙方指标的形式过户到乙方名下。
3、乙方只负责向甲方提供车牌号为京 的车牌指标。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期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提供车辆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为x元/月。大写人民币:x元整 。车牌指标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本租赁协议,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并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租赁费用,退还余款后终止本协议。
三、付款方式及周期: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以每x个月为一个周期向乙方支付租赁车牌指标租金。
2、甲方以每x个月租金x元整(大写人民币:x元整)为一个周期向乙方支付租金。首付
款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余款分五次付清,按每x个月为一个周期向乙方支付租金,即分别为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向乙方支付租赁车牌指标租金。甲方向乙方租赁车牌指标的首付款和余款须在指定日期内一次性付清,若有延误支付或拖欠费用的情况,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与小客车指标书,配合甲方进行买车、过户及验车所需手续(含有效身份证件);购车、过户及验车手续办理完成后,甲方将乙方有效身份证归还。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的一切权利及权益(手续、使用权、处分权, 转让权,车辆报废等权利)均属于甲方;且处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转让费,卖车所得款,车辆补贴款或报废补贴款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该车辆的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处置、及抵押该车辆。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车牌指标在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指标,不承担该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债务、违法罚款及交通事故等责任。
3、车牌指标在租赁期内,车辆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全部承担进行损害赔偿及法律责任,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及法律责任。
4、车牌指标在租赁期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行为。如甲方在租赁期内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立即收回车牌指标使用权,并解除本租赁协议,办理车牌转出手续及租赁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5、车牌指标在租赁期内的使用过程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并妥善保管车辆证件等手续。
6、租赁期满后,如双方中的一方需解除本租赁协议,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且该车辆的一切权利及权益(手续、使用权、处分权, 转让权,车辆报废等权利)均属于甲方;且处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转让费,卖车所得款,车辆补贴款或报废补贴款等)归甲方所有。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五、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x年,自 x年x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如租赁期满后在乙方不使用该车牌指标的情况下,甲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六、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牌抵押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自有车辆牌照指标租赁给乙方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如下:
一、 甲方自有车牌号:
二、 租赁期限:壹年,自甲方办理车牌给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 租赁费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赁费用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车牌交给乙方当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整。
四、 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支付并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 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应购买第三方保险(保额50万),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和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部门的裁决行赔偿,与甲方无关。
六、 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 乙方在为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办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时,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 租赁期间内,乙方对租赁车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租赁、转借等。
九、 乙方对自行购买的车辆财产拥有不可争议的所有权;
十、 租赁期满后,乙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另议。如不续租,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甲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 如果乙方车牌摇号中签,则双方办理车牌转出手续,甲方按租赁未使用月数退还剩余租赁费用。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三、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