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备投标合同

2024-10-27

项目设备投标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 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1.2 数量(单位):《设备的供货范围》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设备的供货范围》

  1.4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设备的供货范围》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详见合同附件)

  3.交货要求

  3.1 设备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3.2 交货地点: 工厂内

  3.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履约保证金自设备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设备运行良好,乙方服务到位,最终验收合格的,甲方将退回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有违约,应扣除相应部分)。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质期壹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 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设备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

  5.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4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6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7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8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我公司在第一个榨季派技术人员驻厂24小时三班倒技术响应和现场服务,春节除外。第二个榨季及以后生产期间1小时电话响应,3-4小时上门服务。

  6.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货款;货到甲方安装现场经开箱清点数量及初步外观检验后(获得甲方出具的项目安装现场初步检验合格报告),甲方再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所有系统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及联动调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进度款;至此甲方已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70%的货款。设备投入运行达到60自然日并且系统设备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获得甲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证书),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100%的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设备无质量问题,甲方在7天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交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甲方按支付程序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7.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3没有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未经允许,甲方不能让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拍照和测绘。

  8.技术资料

  8.1 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甲方工厂内。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货物需求一览表;

  (2)产品技术资料表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存壹份。

  甲方

  乙方

项目设备投标合同 篇2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乙方_______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木板专用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法律条规,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现经充分协商,一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务必信守。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

  一、以上价格均含运费,由甲方代运到乙方工地,乙方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甲方交货的数量及质量以乙方单位验收,货到乙方后,乙方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为准,所发货按实际发生里结算。

  二、乙方需购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随时送货,乙方必须提前7天告知甲方。特殊规格木材,乙方必须提前10天告知对方。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依照货款总额按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在___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在未付清甲方货款并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购买同类产品,若购买同类产品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在_______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五、乙方指定_______为收料员(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为乙方接收材料的代表,本材料员的签收,均为乙方的签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模板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质量按国家标准,起层、脱胶率5%,如超出5%,从货到工地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30日内免费更换超出部分,过期概不负责。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七、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电话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电话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设备投标合同 篇3

  发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项目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分包双方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香山国际游艇会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会展中心北侧,香山南侧

  工程工期:从生效日期起贰个月内完成

  工程分包范围:

  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及拆除,混泥土浇灌及沙包围护堵塞(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后必须保证现浮桥安装的安全间距,否则承包人承担衬砌凿除)包括施工图纸虽未明确但按有关规范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内容。发包人根据需要调整承包范围中的单项内容或增列本工程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包人工费)

  工程质量:

  如有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费由分包人承担责任,不得有异议。 身份证号码:

  分包单价:

  按实际每米计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计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 分包人在进场施工顺利后付预付款20万(贰拾万元整);

  2、 按200米付80%,验收合格后付20%,可按实际情况预支生活费。

  分包责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因自身问题造成工程延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不得有异议

  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分包人必须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安排控制,检查及协调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分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项目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分包人:

  协议生效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