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2024-10-18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emal:

  鉴于:

  1.乙方担任甲方分公司(岗位);

  2.为促进甲方分公司与乙方个人的共同发展,甲方欲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所创造的业绩考核结果及乙方个人表现授予乙方奖励额度。

  因此: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奖励额度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考核周期

  本考核周期为3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周期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

  第二条。奖项设置。

  在符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和忠诚奖额度,乙方有权在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范围内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申领业绩奖和忠诚奖。

  第三条乙方获得业绩奖的条件。

  若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则乙方才具有获得业绩奖的资格:

  3.1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2在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劳动合同或依相关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的情况;

  3.3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持续在甲方分公司工作,没有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擅自离职的情况。

  3.43年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大于零;

  3.5考核周期内,乙方服从甲方公司管理;

  3.6考核周期内,乙方没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也没有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授予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在考核期满后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该奖励额度的理论值为3年净利润10%,实际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及时间由甲方按照下列计算方式确定:

  4.1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1.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10%成长系数。

  4.1.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28月31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2.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2.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320__年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3.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3.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奖励额度,即第3次奖励额度=0.

  4.4相关说明

  4.4.1定义

  3年净利润=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

  应收帐款1=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

  应收帐款2=6月30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应收帐款3=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成长系数:

  年均增长率=[(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3]/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

  若年均增长率≥【1.1】,则成长系数=1

  若年均增长率

  损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核周期期间内形成的但并没有实际支付而是在考核周期满后必须由甲方或分公司对外支付的违约金、侵权赔偿及其他赔偿的金额。

  4.4.2依据实际情况,业绩奖奖励额度最多授予3次。对于12月31日前的应收账款在12月30日后才回笼的款项,甲方不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

  4.4.3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之和不超过3年净利润10%.

  4.4.4相关数据由甲方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甲方授予乙方业绩奖奖励额度的前提是,在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前乙方已确认了考核周期内的损失、考核周期内的3年净利润、相关应收账款以及成长系数。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争业务

  1、竞争业务指:

  (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2、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年的时间。

  3、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4、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篇3

  鉴于员工受聘于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职期间获得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公司对员工的劳动支付了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报酬和相关的投资以及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员工与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以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保守公司机密,忠实履行工作职责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因此:_______________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员工不得利用岗位、职务之便取得未经许可的利益;

  (三)员工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冲突。

  第二条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客户信息、研究信息、计算机程序、价格表、成本核算、会计信息等,或包含体现于产品设计及投资组合中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全部的由员工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_______________

  (一)或将要用于行业或业务之中;

  (二)在该行业或业务中尚未公知;

  (三)因为尚未公知,因而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公司在特定情势下已尽合理的保密努力。

  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的客户资料及相关业务信息、资料;

  (二)公司的所有来往账目及资金运转情况;

  (三)公司所有人员的工资、奖金、相关福利待遇以及公司办公系统平台(包括OA协同办公系统、文档共享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账号;

  (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类内部数据、资料及规章制度;

  (五)公司的市场设计、市场宣传、营销计划、价格资料、销售报告、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软硬件、工作日记文件、招投标文件、市场分析等各类信息资料(包括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设计或发展的软件,以及与用户的商业联系等无形的信息资料)以及公司合作的数据厂商所提供的数据内容;

  (六)其他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及经营信息;

  (七)凡是员工工作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公司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保密义务的产生。

  (一)员工从公司获取的信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负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

  1、员工对公司的明示承诺,对信息或包容信息的信息描述予以保密;

  2、员工对公司事实上的承诺,即因员工对公司未做相反表示,因从双方关系的性质或从员工行为与公司关系可以推论的承诺;

  3、员工及他人获得信息,知道或基于全部情势,应该知道该信息属于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依本协议产生保密义务。

  第四条 保密义务产生的责任。

  员工就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负有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

  (一)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员工在公司明示授权下,即仅在授权程度内有披露或使用的责任;

  (二)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或在第1项涉及的程度内的披露或使用;

  (三)明知或者应知不允许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公司商业秘密,不论是否离开公司都应尽保密义务。

  (四)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中已包含员工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的相应补偿。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终止员工的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明示解除了该义务;

  (二)有关信息进入公共领域;

  (三)法院判决范围内包含解除该义务的内容。

  员工对上述信息保密义务的终止,并不影响员工对该信息的其他部分仍负有保密义务(不论员工是否离开公司)。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员工应承担如下责任:_______________

  1、返还或销毁因违反协议而获取的任何资料及物品;

  2、赔偿公司损失,该赔偿费包括:_______________

  (1)公司所受损失(包括直接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2)员工因违反协议所获利润及调查费、律师费。

  (二)如果公司对员工的保密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_______________

  1、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2、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

  公司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员工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竞业限制。

  鉴于员工在职期间获得或掌握的商业秘密对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续存期间及解除或终止之后,员工承认公司因投资、培训和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商业秘密拥有所有权。因此,员工同意在劳动合同期内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离开公司后,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以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_______________

  1、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领域内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2、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公司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公司;

  3、在离开公司的一年内不得到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