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锰产品订货合同

2024-09-04

公司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

  供方: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质量(%)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货量(吨)

  锰

  铁

  磷

  硅

  粒度

  分配量

  合同量

  一月

  二月

  ……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块

  粉

  块

  粉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

  (章)

  代表: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公司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就货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甲方计划20__年月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万元 。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单价等由甲方负责制定。

  二、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三、验收方法 烂片、是否带钉

  四、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五、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六、经济责任

  乙方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 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 每逾期十日, 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 %的罚金。

  如果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 %的罚金。

  5、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果甲方拒绝卸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7、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经双方同意后方能变更。

  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8、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需向对方充分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9、如因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10、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获,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11、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项处理: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1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

  15、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16、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日起至 月30日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3

  供方:______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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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质量(%) │ 数量(吨) │ │ │ 分期交货量(吨)

  品├─┬─┬─┬─┬─┼───┬───┤ │ ├─┬─┬─┬─┬─┬─

  名│ │ │ │ │ │分配量│合同量│单│金│一│二│ │ │十│十

  称│锰│铁│磷│硅│粒├─┬─┼─┬─┤价│额│ │ │ │ │一│二

  │ │ │ │ │度│块│粉│块│粉│ │ │月│月│ │ │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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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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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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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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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 方 │ 需 方 │锰产品主 │鉴(公)证意见:│

  │ │ │管部门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章) │ 经办人: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鉴(公)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机关(章) │

  │电 话: │ 电 话: │ 代表: │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 │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帐 号: │ │注:除国家另有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规定外;鉴(公)│

  │ │ │ │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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