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售卖合同 篇1
出卖方:
(甲方)
买受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生产塔式起重机台套闲置,出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价每台套人民币元(大写元)
二、甲方出卖该设备提供:塔吊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局监检证、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牌、使用说明书等,并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此塔吊的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保证此设备机械主机构状况良好,塔吊附属机构齐全,乙方装车前清点,如有缺失乙方有权提出扣减出卖价或甲方采购补齐,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五、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元,余款付清后乙方运走塔吊,该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经手人:经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
塔式起重机售卖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出租及承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汽车起重机租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和使用范围: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向出租方租用80、160汽车起重机适用于亿通矿业有限公司项目扩建设备吊装,40平板汽车托运配重,不另加费用,为160汽车起重机服务。
二、使用期限:
80、160汽车起重机与40平板汽车,当使用期满承租方需要继续租用,应提前1天通知出租方,续租的费用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价。
三、租金、结算方式:
1、租金:80汽车起重机租金400元/台班,160汽午起重机租金1500,40平板车不计算费用,事为160吊车拉配重服务。
2、日工作时间不低于10小时:
3、付款方式:80、160汽车起重机完成吊装任务,所产生费用一次性支付完成。
4、以上费用包含人工费、设备费。
四、工作时间和内容:
每天工作时间按承租方工作时间计算,净工作时间为10小时,其间承租方所有符合起吊的物资、转运、均为80、160汽车起重机吊装范围内,设备吊装转运。
五、设备维护:
出租方负责80、160汽车起重机与40平板汽车修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起重机上的固定主钢丝绳、吊物用的各种配套钢丝绳和枕木由出租方负责。
六、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相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进行起吊时和起重机所在的地方要有安全保障,确保起重机和操作手和设备起吊安全。
2、出租方有权利拒绝承租方的超重和违章操作,起吊物品和转运货物的要求。
3、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承租方的上下班的管理制度,当需要加班时服从安排。
4、当出现待命工作安排时,其操作手应就地待命,随机服从调配。
5、出租方负责起重机和平板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安全行驶,安全操作。
七、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所编排的使用计划,出租方应必须服从。
2、承租方对出租方操作人员不服从指挥的,有权提出给予更换,出租方应服从。出租方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方经济损失的,由出租方承担。
3、80、160汽车起重机修理燃油费用量和价格的涨跌均由出租方承担,加油地点由出租方安排提供加油。
4、出租方配备的操作手必须携有效特种作业证上岗,若中途变换操作手,应提前向甲方申报,并提交变换后人员有效特种作业证。
八、税金和保险:
出租方自行缴纳各种税金和80、160汽车起重机与平板汽车。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出租方违约责任:
出租方提供的80、160起重机与40平板汽车、未经承租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到其他单位进行吊装、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按10000元计违约金。
2、承租方的责任:
承租方资金在甲方结算支付到位情况下及时支付。
十、安全生产:
出租方应按照“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需安全”的原则,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文明操作,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接受承相方的安全监督和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承租方检查整改意见按时进行整改。出租方在租赁期内,由于自身机械并根据承租方检查整改意见按时进行整改。出租方在租赁期内,由于白身机械原因及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持任何费用。
十一、附则:
1、出租方、承租方进行协商,达到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当双方协议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司法程序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份两份,出租方执有壹份、承租方执有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机售卖合同 篇3
发包单位: 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郑州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郑州市安全生产 监察局关于《郑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建筑机械设备 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为确保施工 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
设备名称、型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 有关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 负责布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施工前,乙方派 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派 同志负责联系并予以协助,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9、其他零星内容另行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