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售卖合同 篇1
出卖方:
(甲方)
买受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生产塔式起重机台套闲置,出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价每台套人民币元(大写元)
二、甲方出卖该设备提供:塔吊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局监检证、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牌、使用说明书等,并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此塔吊的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保证此设备机械主机构状况良好,塔吊附属机构齐全,乙方装车前清点,如有缺失乙方有权提出扣减出卖价或甲方采购补齐,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五、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元,余款付清后乙方运走塔吊,该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经手人:经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
塔式起重机售卖合同 篇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双方友协商,甲方转让一台塔机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塔机基本情况
该塔机为____出厂的____塔式起重。出厂编号____,生产日期________年____月。塔机高度__米。
二、塔机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塔机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三、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仟:甲方所转让的设备应是手续齐全,机况良好。
3.2乙方责任:乙方及时付清转让费。
五、所有权
在乙方付清所有货款后,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式起重机售卖合同 篇3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一、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质量服务、保修期限:保修期壹年。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工厂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标准A、CB/T3811-1983设计规范;B、GB/6067-1985安全规程;C、JB/T2603-9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由重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发证为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付:_______%, 货到起重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取得重庆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付:_________%,其余5%质保一年期满时一次付清(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供方出具17%普通增值税发票 。
七、其它费用:包装费、下车费、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办证费,及一切其他费用由供方承担 。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且相互约定如下:
8.1供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则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2供方在起重机交付后一年质保期内违反起重机购销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将无权收回起重机所留存的质量保证金。
8.3供方按需方通知履行交货义务,遭需方无理拒收,则需方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不能收货,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4需方逾期履行支付设备款义务, 则自逾期之日起, 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仍然拒付设备款, 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补充或修订。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无。
十一、合同主页共计______页,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共计伍页,合同与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需根据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制作。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______份供方______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