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提请抗诉报告书 篇1
检 民行提抗 号
(写明接受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因与 (对方当事人) (案由)纠纷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生效判决、裁定文号)判决(或裁),向我院提出申诉。 [由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案件写为:我院对 人民法院对 (原审原告)与 (原审被告) (案由)纠纷案的 (生效判决、裁定文号)判决(或裁定)进行了审查。][由案外人申诉的案件写为:我院受理 (申诉人)的申诉后,对 人民法院对 (原审原告)与 (原审被告) (案由)纠纷案的 (生效判决、裁定文号)判决(或裁定)进行了审查。]我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 (简述审查过程,如审查了原审卷宗、进行了调查等),现已审查终结。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一审 告、二审 人) 。法定代表人 。
对方当事人(一审 告、二审 人) 。法定代表人 。
(当事人为自然人时,要写明其姓名、性别及居住地等情况。其他案件当事人也要写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案件可直接写明各方当事人在一、二审中的诉讼身份。)
二、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
(写提请抗诉的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
三、诉讼过程
(该部分中要写明一审、二审判决、裁定的理由及判决、裁定结果。如果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与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不一致的,应简要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
四、申诉主张及反驳意见
(摘要写明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对方当事人如提出了反驳意见,亦要写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案件,取消本部分。)
五、提请抗诉的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或裁定) (指出生效判决、裁定存在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论证生效判决、裁定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经本院第 届检察委员会第 次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检察委员会讨论的,可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 项的规定(写明判决、裁定存在的错误或问题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何种抗诉条件)及该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案件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请你院向 人民法院(接受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年 月 日
(院印)
民事行政检察提请抗诉报告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第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拒不履行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民事行政检察提请抗诉报告书 篇3
1、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__(敲法槌并宣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丁不服孝昌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一案,现在开庭。
2、审判长:_________________
(1)下面核对原告基本情况。
(2)现在核对被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以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分别征询意见,对上述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原告:_________________没有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没有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没有
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
3、审判长:_________________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审判员祁国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耀刚、黄伟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喆担任法庭记录。
4、审判长: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