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2023-04-12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经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

  2、数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亩,(大写:),地上附着树株,(大写:),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元/亩支付,树木按**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量及补偿标准,树补偿**元,青苗补偿**元,临时用地补偿**元,补偿费用合计**元(大写:)。

  5、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耕,达到可耕种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篇2

  甲方:___

  乙方:___

  为加快___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___米,宽___米,计___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___米,宽___米,计___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___元,计___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___元,计___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___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___元,计___元。

  三、工期要求

  1、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2、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

  3、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九、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篇3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   米宽   米,计   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   米宽   米,计   亩;

  合计   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   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 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   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   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   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   元,计   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

  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