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带土地入社合同

2023-02-15

社员带土地入社合同 篇1

  土地入社合同

  编号:        第    号

  甲方(社员):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农业合作社):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种植收购水稻合同:

一、品种及面积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地块种植        水稻品种,种植面积    亩(667平方米/亩),预计出售水稻    公斤。

二、质量标准

  甲方所种植、出售的水稻必须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及双方约定的生产地块种植水稻,乙方参照国家标准予以优先回收,具体价格标准待新粮收购时按当地市场情况拟定,以质论价,全部回收。

  质量要求:如出米率比标准米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每市斤价格上浮    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则每市斤价格下浮    元。水分超出17%的,按1:1.5扣量。

三、收购时间及履行地

  1.收购时间:自    年脱粒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交付方式:

  (1)打场期:由甲方自送到乙方所在地进行质检收购,乙方支付甲方运费、装车费。

  (2)收购期:甲方所在地,乙方上门现场定价收购。

四、结算的价款及方式

  1.保底价格:社员生产的水稻,在同等质量前提下,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以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格每市斤    元作为保底价收购。

  2.结算方式:交付粮食后7天内现金付款。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组织社员统一购种、统一春耕、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存放、统一销售,为甲方无偿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并常年跟踪服务。

  2.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提供种子,乙方保证低于市场价格并为甲方免费催芽;优先为甲方提供翻耙地、插秧、收割等劳务服务,并优先收购甲方合同内水稻。

  3.甲方以合同内约定的土地种植水稻加入乙方的合作社,享有乙方提供的相关免费服务指导、优先使用机耕。

  4.甲方按乙方要求种植品种为        ,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乙方收割时必须无条件回收。如甲方种植的水稻不是合同内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5.如国家对合作社有任何优惠政策或各项补助,按入社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6.土地入社有效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退社自由。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由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解决。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社员带土地入社合同 篇2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丰镇市 公司所占地及上附属物产均为5位股东共同投资筹建,土地证号为 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登记在杨面焕名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公司名称为: 。 公司所在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

  1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必须按协议出资,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六)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资资金;

  2

  (四)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五)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六) 保守公司秘密。

  (七)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

  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

  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六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利润分配:会计每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公司应在会计每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4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所有股东协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数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

  体股东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全体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5

  第八章 争议解决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九章 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协议签订之日 起生效。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 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 备案。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 均应遵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应,一式五份,各股东一份。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社员带土地入社合同 篇3

  土地联产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

  │承│  承  │  │  │  │   │   │   │   │备│

  │包│  包  │  │  │  │   │   │   │   │ │

  │户│  地  │  │  │  │   │   │   │   │注│

  │姓│  段  │  │  │  │   │   │   │   │ │

  │名│  名  │  │  │  │   │   │   │   │ │

  ├─┼─────┼──┼──┼──┼───┼───┼───┼───┤ │

  │ │ 面 积 │  │  │  │   │   │   │   │ │

  │ │ (亩) │  │  │  │   │   │   │   │ │

  │ ├───┬─┼──┼──┼──┼───┼───┼───┼───┤ │

  │ │ 土 │一│  │  │  │   │   │   │   │ │

  │ │ 地 │级│  │  │  │   │   │   │   │ │

  ├─┤ 级 ├─┼──┼──┼──┼───┼───┼───┼───┤ │

  │人│ 别 │二│  │  │  │   │   │   │   │ │

  │ │(亩) │级│  │  │  │   │   │   │   │ │

  │ │   ├─┼──┼──┼──┼───┼───┼───┼───┤ │

  │ │   │三│  │  │  │   │   │   │   │ │

  │口│   │级│  │  │  │   │   │   │   │ │

  ├─┼───┴─┼──┼──┼──┼───┼───┼───┼───┤ │

  │ │义   务│  │  │  │   │   │   │   │ │

  │ │调   整│  │  │  │   │   │   │   │ │

  │ │年   度│19 │19 │19 │19  │19  │   │   │ │

  │ │     │年 │年 │年 │年  │ 年 │ 年 │ 年 │ │

  │ ├─────┼──┼──┼──┼───┼───┼───┼───┤ │

  │ │应交售粮 │  │  │  │   │   │   │   │ │

  │ │总量(斤)│  │  │  │   │   │   │   │ │

  ├─┼──┬──┼──┼──┼──┼───┼───┼───┼───┤ │

  │劳│ 其│ 征│  │  │  │   │   │   │   │ │

  │ │  │ 粮│  │  │  │   │   │   │   │ │

  │ │  ├──┼──┼──┼──┼───┼───┼───┼───┤ │

  │动│  │ 购│  │  │  │   │   │   │   │ │

  │ │  │ 粮│  │  │  │   │   │   │   │ │

  │ │  ├──┼──┼──┼──┼───┼───┼───┼───┤ │

  │力│  │ 加│  │  │  │   │   │   │   │ │

  ├─│  │ 价│  │  │  │   │   │   │   │ │

  │ │中 │ 粮│  │  │  │   │   │   │   │ │

  │ ├──┴──┼──┼──┼──┼───┼───┼───┼───┤ │

  │个│交售棉花 │  │  │  │   │   │   │   │ │

  │,├─────┼──┼──┼──┼───┼───┼───┼───┤ │

  │其│交售油料 │  │  │  │   │   │   │   │ │

  │中├─────┼──┼──┼──┼───┼───┼───┼───┤ │

  │,│交售烤烟 │  │  │  │   │   │   │   │ │

  │全├─────┼──┼──┼──┼───┼───┼───┼───┤ │

  │劳│应上交金 │  │  │  │   │   │   │   │ │

  │力│额(元) │  │  │  │   │   │   │   │ │

  │ ├─┬───┼──┼──┼──┼───┼───┼───┼───┤ │

  │个│其│农业税│  │  │  │   │   │   │   │ │

  │,│ ├───┼──┼──┼──┼───┼───┼───┼───┤ │

  │半│ │公积金│  │  │  │   │   │   │   │ │

  │劳│ ├───┼──┼──┼──┼───┼───┼───┼───┤ │

  │力│ │公益金│  │  │  │   │   │   │   │ │

  │ │ ├───┼──┼──┼──┼───┼───┼───┼───┤ │

  │个│中│管理费│  │  │  │   │   │   │   │ │

  └─┴─┴───┴──┴──┴──┴───┴───┴───┴───┴─┘